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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春玛奇朵加珍波椰、奥利奥波波冰微糖、鲜奶静冈抹茶、多肉车厘子少糖少冰、阿华田奶茶加芝士……这些都是我手机里常点的奶茶种类。作为一个36岁的中年人,我很早之前就被奶茶征服了。
印象中的上世纪90年代初,买糖是需要糖票的,合作社(当时的小卖部)里那些甜味的零食,也不过是些泡泡糖和麦丽素,要想吃正经的甜食,要等过节,无非是些北方的点心和南方的糖水,汤圆和甜粽,也颇无惊喜。那个年代,吃糖不易,唯一的好处是,街上鲜有胖子。今天我们的糖摄入远远超标,从饮料到零食,从炒菜到汉堡,几乎无一例外地添加了额外的糖分,但仍有很多人像我一样,对奶茶的诱惑无法抵挡。
虽然整个亚洲及英国的饮食史中都有喝奶茶的记载,但是真正让奶茶变成一种流行文化的,要归功于中国台湾的夜市。收入微薄,依靠街头绘画讨生活的涂宗和,以粉圆为灵感,创作出了珍珠奶茶,曾有台媒为他的奶茶写道:“粗大的吸管轻轻翻动着杯中涌起的泡沫,晶莹剔透的一颗颗耀眼珍珠在乳白色的汁液中闪烁,仿佛星子们徘徊在拂晓的天空不忍离去。细啜一口,蔓延在口腔的浓浓奶香与悠悠茶香同时溢满喉间,直冲脑门,清凉的嚼劲与舒畅的口感令人再三回味,甚至为之疯狂。”
2000年,我从北京飞到澳洲求学,那个时候的悉尼是大陆及港澳、台湾华人最为聚集的城市之一。当时的唐人街里,有我和同学们常去的糖水铺子,天南海北的留学生便是在那里熟识起来的。印象中的老板是个福建阿姨,汉语和英语都说得不标准,发音最标准的一句是“no take away”。她不做外带,不备一次性餐具,喊人取甜品的时候,会亲手递出一个勺子,大概想表达的意思是,“堂食才好恰”。
2000年前后,生活中没有太多科技资讯的侵扰,人活得悠闲,人与人接触直接,往往需要共享些甜食来相互熟悉。喜欢吃西米露的大多来自香港、广东;爱好芋圆的多半是台湾人;偏爱桃胶的,可能来自江浙沪;专点芝麻花生冰的,则很可能来自中国北方。久而久之,大家有了默契,只看桌上摆了哪些饮品,便知道谁来了,谁没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亚洲人都爱甜。
老板最初只经营广东一带的糖水,冰糖莲子、银耳木瓜、杨枝甘露一度很受欢迎,后来亚裔越聚越多,双皮奶、拉茶、泡鲁达、抹茶冰都混了进来。数十样印在墙上,颇为壮观,活像一幅亚洲地图。但是品类多了,品质也跟着骤降,降了两次价之后,糖水店就歇业了。
正是那时,奶茶店纷纷出现了。看着颜色、口味各异的饮料,整齐干净的布置,漂亮的店員,以及新鲜的饮品名字,一时间不知道应该点些什么,只记得那些新奇的味道,比要坐着吃的糖水丰富多了。
我在澳洲的第二份工作,就是在新南威尔士大学附近的台湾奶茶店上班。摇奶茶大多是我这样刚入校的,后来老板招募了几个年轻的女学生,我们这一批小伙子就被调去后厨了。那时摇奶茶基本靠手,是个挺费力气的工作,赶上生意好时,八个小时摇出一二百杯也是常有的事。
自此,在工作之余带一杯奶茶路上喝,成为了很多朋友的习惯。晚上十点钟,下班的年轻人揣着当日的工资,披星戴月,喝上一口失掉了温度的奶茶,会得到一种特殊的慰藉,这似乎也满足了我们彼时对成熟的向往。
后来唐人街的Y2K奶茶店率先引进了自动摇茶机,年轻人纷纷去应聘,香港老板对着频繁来访的学生表现出不屑。显而易见,这台机器给她省掉了不少人工,凭着这台机器,那家店也摇出更多的口味。而我所工作的这家店,似乎只专注传统的口味,强调手工摇制,没过几年,就倒闭了。
好像在那段时间,亚洲的小吃突然流行了起来,作为糖水的“迭代”产品,奶茶更为“包容”地吸纳了种种食材,如椰果、龟苓膏,口味也几乎涵盖了大多数水果,坚果、谷物和零食碎,也统统被塞进去,只为增加口感。糯米小球改变了红、绿茶的风味,似乎也承载了更多的年轻文化。那一年,我似乎亲历了奶茶和糖水的交替,目睹着如同黑洞一般的粗吸管击溃了全世界最方便的餐具——勺子。如此,奶茶在经历了无数次蜕变后,依旧广受欢迎,品牌、口味层出不穷,产品线换了一批又一批,一些销售季节特饮的网红店铺,甚至开始在茶饮中加入烈酒,像是对调酒的一种“侵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糖水似乎在今天的奶茶中得到一种重生和延续。
近十年,奶茶也随着留学生和移民,走到了更远的地方,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国,只要看到奶茶店,便可知道这里有亚洲人出没。几年前,NBA球星杜兰特在入选金州勇士队后,搬到加州,他在推特上问起当地有什么好吃的,不少粉丝向他推荐了“boba tea”,起初杜兰特还以为是个玩笑,没过多久,他便捧着一杯珍珠奶茶在自媒体上晒出照片。据说当时加州的奶茶店不过三十余家,而这之后,数量扩充了不少,竞争也变得激烈起来。
其实我已经不年轻了,只是在我拿着奶茶杯子走在街上,当粗吸管插在嘴里,吸起一颗椰果时,仿佛才尝到一种年轻的滋味。
俞晨元摘自《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