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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必要性,针对现有生产型增值税税收政策中存在的不足,及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可能对我国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应当坚持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和中性原则,在增值税改革中注意营造完善的市场体系,分阶段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综合配套,综合实施,争取把增值税改革成本控制在最小。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制改革;负面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7-0057-03
中国税制改革的核心由两个部分构成:以企业所得税改革为代表的所得税的改革和以增值税改革为代表的流转税的改革。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标志着企业所得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因此,中国税制改革的关键是增值税改革。以确定增值税计税依据所涉及增值性项目范围大小为标准,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类。生产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其税基,即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全部扣除,这等于只对消费品价值征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国际上公认最早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是巴西(Shoup,1986)。我国1994年推行了生产型增值税,这也是与当时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型增值税已不能适应当今的形势。转变当前生产型增值税,而实行收入型或消费型增值税已是大势所趋。但我们应该看到增值税可能带来的问题,因此,要谨慎行事,循序渐进地推进,把改革的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增值税转型的负面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客观上鼓励投资
消费型、收入型增值税比生产型增值税扩大了可抵扣范围,能够有效地降低投资成本,使企业获得额外收益,企业设备投资的NPV(净现值)和IRR(内含报酬率)值会比在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有所提高,企业的投资周期会明显缩短。从而增加了可投资性项目的范围,有利于刺激企业加大投资的力度,提高企业的有机构成。然而从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看,在经济出现萧条时,消费型增值税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经济繁荣时期,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有可能加剧产生通货膨胀的趋势。目前,我国出现局部投资过热现象,在此情况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控制投资过热的努力会产生消极作用。因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势必会从总量上激励投资。这在当前我国对投资主体的产权和权益约束机制还很不规范、一些行业仍存在“投资饥饿症”的现实条件下,将不利于解决业已存在的投资结构失衡的矛盾。现阶段我国既要防止出现经济过热的局面,又要维持经济良性增长的势头,尽量避免经济“硬着陆”的风险。而消费型增值税在有利于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是否会对已经过热的经济再“火上加油”,这是令人担忧的。因此,在目前投资较热的情况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能引起地方投资需求过旺,可能导致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迅速蔓延。
(二)增值税转型会对国家税收收入产生很大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曾做过计算,如果参照东北试点在全国推开,并仍限于在八个行业进行增量抵扣,则税收减少约为400~500亿元;倘若在全国全行业铺开,并将抵扣范围扩大到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则至少减收700亿元。而财政部门的静态算账结果是减收1500亿元。”对于中国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讲,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都急需资金,1000多亿的财政减收不算一个小数目,它有更好的用处。同时,增值税改革也会对地方财政产生影响,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地方的发展。因此,无论对于中央还是地方,增值税转型对财政减收的影响都不容小觑。
(三)增值税转型,可能增加劳动就业的压力
我国许多地方的企业构成中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时,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少,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小而税负较轻;而资本密集型企业资本有机构成高,产品成本中不予抵扣税金的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税负相对较重。收入型增值税或消费型增值税则截然相反,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轻税负优势将不复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就使得社会资金总是流向高利润的行业,但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往往是利润率较低的行业。增值税转型会引起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的减少,从而可能影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并进而影响到劳动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改革就面临着一方面由于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会淘汰掉一部分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的员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对员工高水平和高素质的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的成本在不断升高,且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使得机器设备的成本相对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人力资源成本与机器设备成本之比相对于增值税转型前有所上升,企业更愿意以机器代替人工。这些使得劳动就业压力加大,税制改革的社会成本增加。因此。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国家经济更多的是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带来劳动就业压力的大幅度增加。
二、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已经势在必行。在转型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实行生产型、收入型还是消费型增值税,不是由政府政策规定就可以,它是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更多的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它强调的是增值税的财政功能;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它更多的是在鼓励企业技术更新,提高产业结构水平,增加企业竞争力。所以,我们国家的增值税转型,应该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推进改革。同时,为了避免转型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应逐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先在一些行业中试行,如在高科技行业中试行,这既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导向,又可以缓解财政的压力且征管困难较小。
(二)分阶段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于有限全面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和征管等方面的问题,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基本上形成一种分步调整的共识,即,目前应先将矛盾最突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后逐步扩大到广告、租赁、仓储、代理等行业,最终取消营业税,实行全范围的增值税。但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所以这种扩大应分阶段逐步实行。建议第一阶段应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及娱乐等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所有经营行为。对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应作好测算,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
(三)建立良好的纳税、征税环境
创造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是实施增值税最有效的保障。应加强宣传舆论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好征纳双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解决地区性的税收竞争和打击跨地区的偷骗税活动。
根据西方国家经验,增值税转型的过渡时期一般是5-10年,鉴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我们可以选择10-15年来完成过渡。而我国增值税改革才于2004年在东北试点,可以说我们的经验非常有限,改革的任务还非常重。增值税改革的成败决定了税制改革的成败,所以我们更应该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杨斌、雷根强、胡学勤.税收学[M].科学出版社,2003,(190-193).
[2] 杨震.中国增值税转型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2005,(8-12).
[3] 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4] 马国强.转轨时期的税收理论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5] 饶立新.税论[M].中国和平出版社,2005.
[6]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的改革与政策选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Several Problems in the Transition of VAT
Chen Xila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363000)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necessity of VAT reform in our country and points out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existent VAT policy and the unfavorable influences of our VAT transition. Depending on these analyses,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such as building a perfect market system, extending the range of VAT by steps,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 of taxation, coordinating and implementing comprehensively, so as to minimize the cost of VAT reform.
Key Words:VAT transition;taxation reform;unfavorable influence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制改革;负面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7-0057-03
中国税制改革的核心由两个部分构成:以企业所得税改革为代表的所得税的改革和以增值税改革为代表的流转税的改革。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标志着企业所得税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因此,中国税制改革的关键是增值税改革。以确定增值税计税依据所涉及增值性项目范围大小为标准,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类。生产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其税基,即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其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全部扣除,这等于只对消费品价值征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国际上公认最早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是巴西(Shoup,1986)。我国1994年推行了生产型增值税,这也是与当时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相适应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型增值税已不能适应当今的形势。转变当前生产型增值税,而实行收入型或消费型增值税已是大势所趋。但我们应该看到增值税可能带来的问题,因此,要谨慎行事,循序渐进地推进,把改革的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增值税转型的负面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客观上鼓励投资
消费型、收入型增值税比生产型增值税扩大了可抵扣范围,能够有效地降低投资成本,使企业获得额外收益,企业设备投资的NPV(净现值)和IRR(内含报酬率)值会比在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有所提高,企业的投资周期会明显缩短。从而增加了可投资性项目的范围,有利于刺激企业加大投资的力度,提高企业的有机构成。然而从经济周期的角度来看,在经济出现萧条时,消费型增值税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经济繁荣时期,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有可能加剧产生通货膨胀的趋势。目前,我国出现局部投资过热现象,在此情况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控制投资过热的努力会产生消极作用。因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势必会从总量上激励投资。这在当前我国对投资主体的产权和权益约束机制还很不规范、一些行业仍存在“投资饥饿症”的现实条件下,将不利于解决业已存在的投资结构失衡的矛盾。现阶段我国既要防止出现经济过热的局面,又要维持经济良性增长的势头,尽量避免经济“硬着陆”的风险。而消费型增值税在有利于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同时,是否会对已经过热的经济再“火上加油”,这是令人担忧的。因此,在目前投资较热的情况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能引起地方投资需求过旺,可能导致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迅速蔓延。
(二)增值税转型会对国家税收收入产生很大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曾做过计算,如果参照东北试点在全国推开,并仍限于在八个行业进行增量抵扣,则税收减少约为400~500亿元;倘若在全国全行业铺开,并将抵扣范围扩大到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则至少减收700亿元。而财政部门的静态算账结果是减收1500亿元。”对于中国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讲,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都急需资金,1000多亿的财政减收不算一个小数目,它有更好的用处。同时,增值税改革也会对地方财政产生影响,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地方的发展。因此,无论对于中央还是地方,增值税转型对财政减收的影响都不容小觑。
(三)增值税转型,可能增加劳动就业的压力
我国许多地方的企业构成中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时,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少,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小而税负较轻;而资本密集型企业资本有机构成高,产品成本中不予抵扣税金的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税负相对较重。收入型增值税或消费型增值税则截然相反,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轻税负优势将不复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就使得社会资金总是流向高利润的行业,但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往往是利润率较低的行业。增值税转型会引起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的减少,从而可能影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并进而影响到劳动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改革就面临着一方面由于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会淘汰掉一部分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的员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对员工高水平和高素质的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的成本在不断升高,且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使得机器设备的成本相对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人力资源成本与机器设备成本之比相对于增值税转型前有所上升,企业更愿意以机器代替人工。这些使得劳动就业压力加大,税制改革的社会成本增加。因此。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国家经济更多的是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带来劳动就业压力的大幅度增加。
二、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已经势在必行。在转型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实行生产型、收入型还是消费型增值税,不是由政府政策规定就可以,它是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在大多数欠发达国家,更多的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它强调的是增值税的财政功能;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它更多的是在鼓励企业技术更新,提高产业结构水平,增加企业竞争力。所以,我们国家的增值税转型,应该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推进改革。同时,为了避免转型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我国增值税的转型应逐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先在一些行业中试行,如在高科技行业中试行,这既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导向,又可以缓解财政的压力且征管困难较小。
(二)分阶段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于有限全面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和征管等方面的问题,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基本上形成一种分步调整的共识,即,目前应先将矛盾最突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以后逐步扩大到广告、租赁、仓储、代理等行业,最终取消营业税,实行全范围的增值税。但扩大增值税范围对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税负变动较大,以及对分税制后作为地方收入的营业税收入影响较大,所以这种扩大应分阶段逐步实行。建议第一阶段应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及娱乐等其他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将增值税范围扩大到经济领域的所有经营行为。对由于扩大增值税范围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应作好测算,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
(三)建立良好的纳税、征税环境
创造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是实施增值税最有效的保障。应加强宣传舆论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好征纳双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解决地区性的税收竞争和打击跨地区的偷骗税活动。
根据西方国家经验,增值税转型的过渡时期一般是5-10年,鉴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我们可以选择10-15年来完成过渡。而我国增值税改革才于2004年在东北试点,可以说我们的经验非常有限,改革的任务还非常重。增值税改革的成败决定了税制改革的成败,所以我们更应该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杨斌、雷根强、胡学勤.税收学[M].科学出版社,2003,(190-193).
[2] 杨震.中国增值税转型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2005,(8-12).
[3] 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4] 马国强.转轨时期的税收理论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5] 饶立新.税论[M].中国和平出版社,2005.
[6]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的改革与政策选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Several Problems in the Transition of VAT
Chen Xila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363000)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necessity of VAT reform in our country and points out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existent VAT policy and the unfavorable influences of our VAT transition. Depending on these analyses,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such as building a perfect market system, extending the range of VAT by steps, improving the management of taxation, coordinating and implementing comprehensively, so as to minimize the cost of VAT reform.
Key Words:VAT transition;taxation reform;unfavorable influ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