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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适用未成年人的特殊刑事程序,这是我国少年司法立法史值得庆贺的里程碑之一。在后刑事诉讼法修订时期,应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政策与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关系,在儿童最佳利益、被害人合法利益及社会安宁秩序三者之间尽可能寻求平衡点。同时,还应妥善处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配套问题,积极推动政府在儿童福利上的主动作用,积极推动青少年事务局(儿童福利局)的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