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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占有制度的研究素来都很不充分,《物权法》关于占有的规定也只有五条,与其他编相比显得过于单薄而且极其不相称。立法的单薄显示出研究的薄弱,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必须对占有制度进行全面的研究,而研究的起点就是占有制度本身所具备的价值。占有制度在经济学上有其独特的价值。它既是达到效益优化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