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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盈余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盈余管理不限于会计准则范围内的会计方法选择,该定义将利润操纵以及其它非法行为包括在盈余管理当中;狭义的盈余管理定为会计准则范围内会计方法的选择行为。本文将盈余管理界定在狭义的盈余管理,从企业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着手,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限制以及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存在盈余管理的空间。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盈余管理 限制空间
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战略的需要,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
(一)企业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产生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管理者与相关利益人(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客户等)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管理当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相应的利润调节方式,使企业利润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或者管理当局所期望的态势,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针对企业避税的考虑。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国家,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个人业主为了避税需要,也会在既定的会计准则及有关的法规下,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为,从事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3、避免巨额的政治成本。当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较大时,就会受到社会过多关注,政府则可能对企业征收高额税收或对其进行其他管制等。因此,企业的经营情况越好,盈利能力越强时,企业所面临政治成本的可能性就越大,管理当局就更有可能选择能够递延确认利润的会计方法或手段实施盈余管理,以避免巨额的政治成本。
(二)企业盈余管理的表现形式
1、调整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这就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等。
2、操纵收入确认的范围和时间。《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中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
3、利用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某种形式的控制关系,往往以显失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虽然关联交易与会计报表中的盈余管理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如果关联方进行的是不正当关联交易,则会对交易双方产生异常影响,因此成为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使得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很好的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二)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减少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在各会计期间之间调节利润的可能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必然增加企业的当期费用而减少当期利润,转回则相反,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可以将企业的全部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重新分配。
(三)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新会计准则,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且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调整其会计政策,更多地体现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等准则虽然降低了利润操纵空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处理、借款费用资本化等准则却扩大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空间,增加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一)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企业盈余弹性增强按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进入利润表。与原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相比,新会计准则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直接产生利润。虽然准则限定了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条件,但这一条件仅仅有赖于会计人员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性质的职业判断。
(二)新固定资产准则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规定为企业盈余管理大开方便之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时,应当予以调整。
(三)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处理以及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的规定给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现行《无形资产准则》将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将企业的研究开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同时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具有可选择性,给企业增加了调节各会计期间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余地。将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处理, 即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进入开发程序后,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予以资本化。企业可以通过对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划分时点的把握来扩大或缩小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金额,从而达到调节各期损益的目的。
(四)扩大了资产减值使用范围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范围,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不仅仅局限于原先的“八项”资产,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资产、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均应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虽然新准则规定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冲回的仅限于部分资产,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的减值准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应当转回。
总之,由于新准则的实施加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理所当然也就加大了企业进行适度盈余管理的空间,但是新准则从很多方面来讲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改变了企业进行适度盈余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公司管理当局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也就成为必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沈烈,魏承玉.新会计准则盈余管理分析.财会通讯,2007(05).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盈余管理 限制空间
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战略的需要,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
(一)企业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产生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管理者与相关利益人(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客户等)之间利益的不一致。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管理当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相应的利润调节方式,使企业利润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或者管理当局所期望的态势,以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针对企业避税的考虑。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国家,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个人业主为了避税需要,也会在既定的会计准则及有关的法规下,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为,从事盈余管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3、避免巨额的政治成本。当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较大时,就会受到社会过多关注,政府则可能对企业征收高额税收或对其进行其他管制等。因此,企业的经营情况越好,盈利能力越强时,企业所面临政治成本的可能性就越大,管理当局就更有可能选择能够递延确认利润的会计方法或手段实施盈余管理,以避免巨额的政治成本。
(二)企业盈余管理的表现形式
1、调整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这就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等。
2、操纵收入确认的范围和时间。《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中对各种常见收入的确认都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都是概括性的,并且各种收入的确认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会计人员利用职业判断。
3、利用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某种形式的控制关系,往往以显失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虽然关联交易与会计报表中的盈余管理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如果关联方进行的是不正当关联交易,则会对交易双方产生异常影响,因此成为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政策中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使得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很好的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
(二)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减少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在各会计期间之间调节利润的可能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必然增加企业的当期费用而减少当期利润,转回则相反,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可以将企业的全部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重新分配。
(三)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新会计准则,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且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调整其会计政策,更多地体现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等准则虽然降低了利润操纵空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处理、借款费用资本化等准则却扩大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空间,增加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
(一)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企业盈余弹性增强按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进入利润表。与原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相比,新会计准则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直接产生利润。虽然准则限定了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条件,但这一条件仅仅有赖于会计人员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性质的职业判断。
(二)新固定资产准则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规定为企业盈余管理大开方便之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时,应当予以调整。
(三)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处理以及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的规定给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现行《无形资产准则》将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将企业的研究开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同时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具有可选择性,给企业增加了调节各会计期间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余地。将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处理, 即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进入开发程序后,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予以资本化。企业可以通过对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划分时点的把握来扩大或缩小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金额,从而达到调节各期损益的目的。
(四)扩大了资产减值使用范围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范围,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不仅仅局限于原先的“八项”资产,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资产、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均应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虽然新准则规定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冲回的仅限于部分资产,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的减值准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应当转回。
总之,由于新准则的实施加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理所当然也就加大了企业进行适度盈余管理的空间,但是新准则从很多方面来讲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改变了企业进行适度盈余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公司管理当局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也就成为必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沈烈,魏承玉.新会计准则盈余管理分析.财会通讯,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