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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去年修订后的《审计法》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工作制度化
1.调整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按照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确立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其它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责领导小组制度模式,加强对全县经责审计工作的坚强领导。
2.健全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必须作好对全县经责审计工作的全面安排和部署,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审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听取经责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流经责审计工作经验,解决经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确定经责审计对象和每年必须要审计的面。按照经责审计的要求和结合我县的实际,确定各乡镇、各类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副科以上财务独立的法人单位,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财务独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站所、学校、卫生院等为经责审计对象单位。按照职责划分,副科级以上财务独立的法人单位由县审计机关进行经责审计;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所在乡镇机关的审计所和经管站联合进行经责审计;财务独立的法人、站所、学校、卫生院等由其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进行经责审计。对以上经责审计单位的党政负责人,除按规定必须要进行的几种经责审计方式外,每年还必须按20%左右的面,对其安排任中经责审计。副科级以上单位按每年不少于20%的面,5年全部轮审一遍;村委会、站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按每年不少于30%的面,3年全部轮审一遍。南昌县审计局今年开始从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始先行试点,明年全面铺开,全部按一套模式、规范化的经责审计程序执行到位,从而确保经责审计监督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二、抓好经责审计工作,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工作的程序公开化
1.经责审计进点必须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提前公告其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时间,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让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从而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经责审计震慑力。
2.经责审计进点必须举行进点见面会,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都要到场,在会上说明将要审计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提出相关要求,从而增强经责审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审计过程中必须召开各类座谈会,以各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审计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从而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审计结果除书面正式通知审计对象意见外,还应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告知广大干部群众,做到有始有终,以此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经责审计的积极性。经责审计只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才会显得更加有力。
三、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化
如何对经责审计对象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是各级领导干部关注的重点,也是经责审计监督的焦点和难点。到现在为止,全省还未出台指导各级审计机关经责审计的评价体系,以前对经责审计对象的评价主要是借鉴外省、市的一些作法,因实际情况不一样,很难做到客观统一。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尽快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经责审计评价体系来指导和规范我县的经责审计工作。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经责审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从而增强接受经责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四、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成果利用正常化
经责审计成果能否被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是经责审计监督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如果其审计成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则经责审计监督就显得更为有力。一个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就会更加规范、更加自觉;如果其审计成果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或不被利用,则经责审计就会流于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就会存在严重缺失。要做到经责审计成果的充分利用,就必须提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经责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多听取经责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多了解对经责审计对象的评价结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做到对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事前都要对其进行责任审计,在正式到任前,要留有一定的时间及候任期来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对在经济发展中成效明显,各项管理严格有序,个人行为廉洁规范的同志要大胆放心,坚决果断地提拔到各个重要岗位,并从中发现和储备一批有用之才;对经济发展滞后,各项管理不力,个人廉洁自律抓的不实的同志,坚决不予重用,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经责审计中查出来的案件和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利用,对违规、违纪者要坚决查处,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送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即使对将要退出一线的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只有这样,经责审计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才能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
一、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工作制度化
1.调整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按照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确立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其它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责领导小组制度模式,加强对全县经责审计工作的坚强领导。
2.健全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必须作好对全县经责审计工作的全面安排和部署,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审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听取经责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流经责审计工作经验,解决经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确定经责审计对象和每年必须要审计的面。按照经责审计的要求和结合我县的实际,确定各乡镇、各类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副科以上财务独立的法人单位,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财务独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站所、学校、卫生院等为经责审计对象单位。按照职责划分,副科级以上财务独立的法人单位由县审计机关进行经责审计;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所在乡镇机关的审计所和经管站联合进行经责审计;财务独立的法人、站所、学校、卫生院等由其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进行经责审计。对以上经责审计单位的党政负责人,除按规定必须要进行的几种经责审计方式外,每年还必须按20%左右的面,对其安排任中经责审计。副科级以上单位按每年不少于20%的面,5年全部轮审一遍;村委会、站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按每年不少于30%的面,3年全部轮审一遍。南昌县审计局今年开始从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始先行试点,明年全面铺开,全部按一套模式、规范化的经责审计程序执行到位,从而确保经责审计监督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二、抓好经责审计工作,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工作的程序公开化
1.经责审计进点必须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提前公告其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时间,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让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从而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经责审计震慑力。
2.经责审计进点必须举行进点见面会,经责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都要到场,在会上说明将要审计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提出相关要求,从而增强经责审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审计过程中必须召开各类座谈会,以各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审计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从而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审计结果除书面正式通知审计对象意见外,还应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告知广大干部群众,做到有始有终,以此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经责审计的积极性。经责审计只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才会显得更加有力。
三、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化
如何对经责审计对象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是各级领导干部关注的重点,也是经责审计监督的焦点和难点。到现在为止,全省还未出台指导各级审计机关经责审计的评价体系,以前对经责审计对象的评价主要是借鉴外省、市的一些作法,因实际情况不一样,很难做到客观统一。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尽快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经责审计评价体系来指导和规范我县的经责审计工作。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经责审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明确的预期,从而增强接受经责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四、抓好经责审计,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使经责审计成果利用正常化
经责审计成果能否被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是经责审计监督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如果其审计成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则经责审计监督就显得更为有力。一个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就会更加规范、更加自觉;如果其审计成果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或不被利用,则经责审计就会流于形式,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就会存在严重缺失。要做到经责审计成果的充分利用,就必须提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经责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多听取经责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多了解对经责审计对象的评价结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做到对拟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事前都要对其进行责任审计,在正式到任前,要留有一定的时间及候任期来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对在经济发展中成效明显,各项管理严格有序,个人行为廉洁规范的同志要大胆放心,坚决果断地提拔到各个重要岗位,并从中发现和储备一批有用之才;对经济发展滞后,各项管理不力,个人廉洁自律抓的不实的同志,坚决不予重用,该调整的要坚决调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经责审计中查出来的案件和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利用,对违规、违纪者要坚决查处,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送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即使对将要退出一线的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只有这样,经责审计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才能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