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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爆雷”事件,和夏天的蚊子一样越来越多。不断拍死的蚊子,已分不清流的是谁的血。
一般情况下,人们会把这种网贷倒闭、“跑路”现象统称为“P2P爆雷”。原本P2P是民间小额贷款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是一个带有金融普惠理想的充满希望的模式,如今已被相当程度上污名化。
“爆雷”的网贷企业,从其事发逻辑上看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设立初衷即为行骗,倒闭“跑路”是迟早的事,另一种是由于自融、自有资金池、虚构夸大投资项目等行为,导致最后被資金链劫持,一旦断裂就客观上沦为骗局。不管是哪一种,最后都体现出庞氏骗局的典型特点:用新投资者的钱为上一批投资者兑付,“拆东墙补西墙”,让最后的投资者倒霉。
庞氏骗局由意大利裔美国人查尔斯·庞兹在1919年发明,一年里约4万名波士顿人入彀。它的典型特点就是违背常识的高回报和从第一批投资者开始启动“击鼓传花”。这一“伟大的骗局”诞生至今,整整100年。
给它一个带引号的伟大,是因为设计者深刻地洞彻了人性。这一行骗模式建基于人的普遍性的贪欲,让不管是聪明人还是傻子,都无法逃脱。聪明人是索罗斯式的,依照他那一句名言进行尽量精确的投机:“经济史是一部基于假象和谎言的连续剧,经济史的演绎从不基于真实的剧本,但却铺平了累积巨额财富的道路。做法就是认清其假象,投入其中,在假象被公众识破之前退出游戏。”
而“傻子”,就是他所说的公众,那些数目最大却永远无法识破假象的人群,他们在诱惑面前都是凭借本能作出决策。贪是一种本能,在中国汉字里,这个字和贫非常像,古人大约也洞察了其中的逻辑关系。
同时,庞氏骗局又和一些合法的金融运作有难以彻底分解的精神一致性,比如股票市场、美国国债,某种程度上都是借新还旧,最大的区别在于谁在为信用背书。所以庞氏骗局总能精神不变,却又花样翻新,它总是可以与时俱进地找到一件堂皇的外衣,混进“合法”的行列,用各种时髦的手法干着同一件坏事。
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庞氏骗局有它最适宜生长的社会土壤。分而析之,完美的社会土壤有几个要素。
第一,这个社会有活力,有活力意味着社会成员普遍有着旺盛的欲望,而欲望是大部分骗局奏效的前提。
第二,这个社会有一定的金融意识,意味着它必须是一个现代社会,人们对金融比较熟悉,至少不抗拒。在一个普遍以食利为耻的前现代社会它是行不通的。
第三,这个社会的金融意识又必须是不够成熟的,金融专业知识并不普及,甚至还带有“聚宝盆”一般的神秘性,因此人们才无法理性理解和分析高回报。
第四,这个社会存在必须的制度漏洞或空白,使得理性力量无法对大众的非理性形成足够的制约。
比照这四个要素,我们就理解为什么庞氏骗局在身边不断推陈出新,人们还总是前仆后继了。“庞氏骗局”作为一个具有世界性认知度的词汇,本来是一个严重的警示,但在我们可以感知的事实里,它几乎成为了万能行骗手段,并且是一种速成技术。它在每一个时代都有自身的风貌:20世纪90年代,蚁力神和三北大造林;2000年后,民间借贷合法化后的非法集资;最近十年,它爱上了互联网金融。
很多人都说,“爆雷”的受害者是不值得同情的。他们有他们的道理,那个被承诺的高回报率,本身就标明了这是一个个庞氏骗局,而人们依然积极入局,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不会是最后那一棒。这样的投机者,的确不值得同情,前方所说的“聪明人”其实有非常高的门槛,自作聪明,天厌之。
不过,庞氏骗局的主要目标并不是他们,而是彻底的无辜者,因而也是彻底的善良者—比如大爷大妈们。概而言之,它的主要目标其实是那些钱来得最不容易的人,事实上最后倒霉的也主要是这部分人。那么,这涉及的就不是同情的问题,而是作为清醒者,每一个人都对他们负有责任—就像在新闻里,警察、银行职员苦苦劝告大爷大妈不要给电话另一端的人汇款。
责任首先在有权力和有义务去担负它的人肩上—当一般人都能感受到身边人正在陷入一个经过注册的企业制造的骗局,迟早要遭受损失时,如果说他们毫无察觉,只有等“爆雷”之后才能发现问题,相信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
一般情况下,人们会把这种网贷倒闭、“跑路”现象统称为“P2P爆雷”。原本P2P是民间小额贷款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是一个带有金融普惠理想的充满希望的模式,如今已被相当程度上污名化。
“爆雷”的网贷企业,从其事发逻辑上看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设立初衷即为行骗,倒闭“跑路”是迟早的事,另一种是由于自融、自有资金池、虚构夸大投资项目等行为,导致最后被資金链劫持,一旦断裂就客观上沦为骗局。不管是哪一种,最后都体现出庞氏骗局的典型特点:用新投资者的钱为上一批投资者兑付,“拆东墙补西墙”,让最后的投资者倒霉。
庞氏骗局由意大利裔美国人查尔斯·庞兹在1919年发明,一年里约4万名波士顿人入彀。它的典型特点就是违背常识的高回报和从第一批投资者开始启动“击鼓传花”。这一“伟大的骗局”诞生至今,整整100年。
给它一个带引号的伟大,是因为设计者深刻地洞彻了人性。这一行骗模式建基于人的普遍性的贪欲,让不管是聪明人还是傻子,都无法逃脱。聪明人是索罗斯式的,依照他那一句名言进行尽量精确的投机:“经济史是一部基于假象和谎言的连续剧,经济史的演绎从不基于真实的剧本,但却铺平了累积巨额财富的道路。做法就是认清其假象,投入其中,在假象被公众识破之前退出游戏。”
而“傻子”,就是他所说的公众,那些数目最大却永远无法识破假象的人群,他们在诱惑面前都是凭借本能作出决策。贪是一种本能,在中国汉字里,这个字和贫非常像,古人大约也洞察了其中的逻辑关系。
同时,庞氏骗局又和一些合法的金融运作有难以彻底分解的精神一致性,比如股票市场、美国国债,某种程度上都是借新还旧,最大的区别在于谁在为信用背书。所以庞氏骗局总能精神不变,却又花样翻新,它总是可以与时俱进地找到一件堂皇的外衣,混进“合法”的行列,用各种时髦的手法干着同一件坏事。
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庞氏骗局有它最适宜生长的社会土壤。分而析之,完美的社会土壤有几个要素。
第一,这个社会有活力,有活力意味着社会成员普遍有着旺盛的欲望,而欲望是大部分骗局奏效的前提。
第二,这个社会有一定的金融意识,意味着它必须是一个现代社会,人们对金融比较熟悉,至少不抗拒。在一个普遍以食利为耻的前现代社会它是行不通的。
第三,这个社会的金融意识又必须是不够成熟的,金融专业知识并不普及,甚至还带有“聚宝盆”一般的神秘性,因此人们才无法理性理解和分析高回报。
第四,这个社会存在必须的制度漏洞或空白,使得理性力量无法对大众的非理性形成足够的制约。
比照这四个要素,我们就理解为什么庞氏骗局在身边不断推陈出新,人们还总是前仆后继了。“庞氏骗局”作为一个具有世界性认知度的词汇,本来是一个严重的警示,但在我们可以感知的事实里,它几乎成为了万能行骗手段,并且是一种速成技术。它在每一个时代都有自身的风貌:20世纪90年代,蚁力神和三北大造林;2000年后,民间借贷合法化后的非法集资;最近十年,它爱上了互联网金融。
很多人都说,“爆雷”的受害者是不值得同情的。他们有他们的道理,那个被承诺的高回报率,本身就标明了这是一个个庞氏骗局,而人们依然积极入局,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不会是最后那一棒。这样的投机者,的确不值得同情,前方所说的“聪明人”其实有非常高的门槛,自作聪明,天厌之。
不过,庞氏骗局的主要目标并不是他们,而是彻底的无辜者,因而也是彻底的善良者—比如大爷大妈们。概而言之,它的主要目标其实是那些钱来得最不容易的人,事实上最后倒霉的也主要是这部分人。那么,这涉及的就不是同情的问题,而是作为清醒者,每一个人都对他们负有责任—就像在新闻里,警察、银行职员苦苦劝告大爷大妈不要给电话另一端的人汇款。
责任首先在有权力和有义务去担负它的人肩上—当一般人都能感受到身边人正在陷入一个经过注册的企业制造的骗局,迟早要遭受损失时,如果说他们毫无察觉,只有等“爆雷”之后才能发现问题,相信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