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儒学在中国历史上兴盛了两千多年,前有“孔孟之道”,后有“程朱理学”,在此过程中朱熹是继孔子以后又一位集大成者,开创了理学体系。朱熹推崇周敦颐、张载等人,将他们的学说兼容并包,提出了“理气”、“心性”等哲学范畴,他的理学体系是对前人进行批判、修改、扬弃后的精密而有创造性的总结。朱熹对于书法的见解,与他在思想文化上的博大精深是有密切关联的,虽然他的书艺不像他在理学上如此影响巨大,但亦有一定地位。
关键词:朱熹;理;书法观
中图分类号:J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4)11/12-58-2
一、书法之理
朱熹将理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有此一理,便有气生。理为一,气为多,理常而不变,气则据理衍生,且多而变。朱熹《书字铭》曰:
“明道先生曰:‘某书字时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握管濡毫,伸纸行墨。一在其中,点点画画。放意则荒,取妍则惑。必有事焉,神明阙德。”
程颢先生认为:书字时甚敬,并非为把字写好,他将写字上升为一种求“理”达“道”的学问,为了求得此学问而书字甚敬。朱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书字时要遵循书法之理,这“理”便是那“一”,“点点画画”指书法之“理”的各种具体表现。懂得书法之理后,一点一画由此而生,即由“一”生“多”。如果书写时“放意”,或一味“取妍”,则与理相悖了。可见朱熹在谈论书法时,亦不忘“理”的存在。他又说:
古人篆籀,笔墨虽多,然无一笔可减。今字如此简约,然亦不可多增一笔。便是世变自然如此。
在朱熹看来,虽然宇宙间的万物总在变化之中,然而必有理蕴含于其中。古之篆籀无一笔可减,今字又无一笔可增,这便是一道理,是自然而然的东西。朱熹觉得仓颉造字并非自撰,只是“有此理自当流出”,是“理”当如此,若理会得,则天下之字可通矣。仓颉据理造字,而字的产生又体现出“天理”,这里的“字”亦属于“气”的层面,它是一种以理为本体的经验现象。朱熹说:
“夫字者,所以传经、载道、述史、记事、治百官、察万民、贯通三才,其为用大矣。”
在此朱熹表明了字的用途,当然这“字”亦包括书法,“字”是用来传经、载道、述史、记事、治理百官、体察万民的,它贯通天、地、人三才,从书法文化角度来看,这是极其重要的。朱熹觉得:“才如何全做不好?人有刚明果决之才,此自是好。德,亦有所谓‘昏德’。若块然无能为,亦何取于德!”若要不出现“昏德”,关键在于保持纯明的心境,在此状态下才能明理。道夫问朱熹:“何谓书穷八法?”朱熹曰:“只一点一画,皆有法度。人言‘永’字,体具八法。”朱熹以“永”字为例,来说明每一点画皆有法度,以字为教。学书是“为己之学”,“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它关乎心性,朱熹主张:“入道之门,是将自家身己入到那道理中去。”朱熹在《晦庵论书》中论十七帖云:
“此本马庄甫所摹刻也。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流出者。”
这是朱熹较为辩证的书学思想,同时他在论邵雍先生书时说:
“康节先生自言大笔快意,而其书迹谨严如此。岂所谓从心所欲而自不逾矩者耶?”
这些都是强调在通晓事理的情况下,随意发挥而始终不逾越规矩。在宋儒眼中“规矩为方圆之至,圣人为人伦之至”,决不能偏离这个标准。朱熹始终强调作书先“明理”,朱熹在教育自己学生时,十分注重明辨事理,充广德性,不光是在学书时要注意此,在其他方面都要明理,通悟圣人之心,以达“圣道”。而在学书过程中,不仅要明书法本体之理,还要明如何作书之道理。
朱熹年少时便对金石文字情有独钟,他在《家藏石刻序》中说:“予少好古金石文字,家贫,不能有其书,独时时取欧阳子所集录,观其序跋辩证之词以为乐。遇适意时,恍然若手摩挲其金石而目了其文字也。既又怅然自恨身贫贱,居处屏远,弗能尽致所欲,得如公之为者,或寝食不怡竟日。”这在很大程度上跟其父亲朱松有关,朱松喜好金石并有一定的收藏,这对早年朱熹的书法价值取向产生了不小的作用,以致于朱熹极为重视传统法度,推崇古体。他在大力推扬蔡襄、朱鸿胪、喻工部的同时,对苏黄之字有所贬斥。其曰:
“字被苏、黄胡乱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帖。字字有法度,如端人正士,方是字。”
可见“法度”在朱熹看来极为重要,他所谓的“写坏”就是没有法度,太放肆而有无法度为是否理会得“书理”所致,朱熹说:
“山谷不甚理会得字,故所论皆虚。米老理会得,故所论皆实。”
山谷以禅论书,佛道皆收并重,所以对于书法的评论多趋于抽象,所以“虚”,米芾“不为溢辞,要在入人”,敢于评论批评,所以“实”。在理会得书法本体之理的基础上,要注意对古法的吸收,朱熹对法书尤为喜好,并强调它的意义:
“岩壑老人多见法书,笔法高妙,独称此为劲健奇作,当非虚语。”
朱熹在《跋朱希真所书道德经》中称赞岩壑老人(朱敦儒)的小楷,《道德经》二篇,精妙醇古,这都归功于岩壑老人“多见法书”。朱熹好法书,因为学不像而“懒废”,他认为今人不及古人的不光光是书法这一件事。
二、端楷之说
朱熹的端楷之说,是讲求写字时讲究法度,反对字的欹侧放纵,并将做人之诚实端正体现到字中,将写字看成品行的体现。他对宋四家中蔡襄的书法表示肯定,而对米、苏、黄之书均有过不同程度的批评。朱熹曰:
“邹德久楷书《大学》,今人写得如此,亦是难得。只如黄鲁直书,自谓人所莫及。自今观之,亦是有好处。但自家既是写得如此好,何不教他方正?须要得恁欹侧则甚。又他也非不知端楷为是,但自要如此写。亦非不知做人诚实端悫为是,但自要恁地放纵。”
朱熹认为:“在蔡襄之前,皆有书法之典则,但到米芾、黄庭坚等人出现,便不按法写字,将字写得随意放纵。”他在《答杨宋卿书》中云:“古之君子,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君子之内心修养达到“高明纯一”之境,内心自会心平气和,所书之字也会“方正”“端庄厚重”,以正气示人,无须欹侧放纵。此处便出现“文”、“道”难统的现象。米芾、黄庭坚“非不知做人诚实端悫为是”,但在自己“文”中却表现出与“诚实端悫”相悖之势。而朱熹对米芾有过这样的评价:“米老理会得(字),故所论皆实。”他亦觉得黄庭坚之字“亦是有好处”。可见朱熹光从“文”的角度来评价此二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朱熹终究是理学家,又岂会将“文”脱离于“道”来加以评判,“道”始终是“文之根本”,因此“端楷”为朱熹心中所向,为“道”之显现。 朱熹认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文须从道中流出”,虽说“文”“道”不离,实际是“文”屈从于“道”(仁义之道)。朱熹又曰:
“张敬夫尝言:‘平生所见王荆公书,皆如大忙中写,不知公安得有如许忙事?’此虽戏言,然实切中其病。今观此卷,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皆端严谨重,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草势,盖其胸中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意,与荆公之躁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于人之德性,其相关有如此者。熹于是窃有警焉。”
朱熹将韩琦的“端严谨重”与王安石的“躁扰急迫”作了对比,将书写的状态紧密关联于人的心性。宋儒主静,所谓“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是他们的追求,所以对书写时的“端严谨重”尤为称赞。
三、书为心画
汉代杨雄提出“书为心画”,但真正作为书法美学命题来提出,并将其付诸于书法评论当中则是在宋代。在朱熹书论中,直接应用“心画”一词的有两条,在此“心画”可以理解为书法,使用了借代的手法,朱熹在《跋杜祁公与欧阳文忠帖》中讲道:
“杜公以草书名家,而其楷法清劲,亦自可爱。谛玩心画,如见其人。”
这里说杜公楷法清劲,显得可爱,实质是朱熹认为他心中淡雅挺拔之气显现于书法,故说“谛玩心画,如见其人”,见字如见人。朱熹又在《答王枢使》中云:
“湘西扁牓,饶宰寄示,得以仰观。非惟健笔纵横,势若飞动,而心画之正,结体之全,足使观者魄动神竦,甚大惠也。”
这里评论王蔺所书扁牓,气势飞动,心正故书正。除此两条之外,朱熹在多条书论中涉及到“心画”,只是没有直指,但读者能从其中意会出其用意。据朱熹所言,书法与书写者胸次中的道德、学问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宋魏了翁《魏鹤山集》云:
“石才翁才气豪赡,范德孺资禀端重,文与可操韵清逸。世之品藻人物者,固有是论矣,今观其心画,各如其人也。昔人所谓‘心正则笔正’,渠不信矣夫!”
魏了翁认为石才翁、范德孺、文与可三人秉性、品行不同,这种精神气度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风格,故他们的“心画”便“各如其人”。宋人好用“心画”来借代书法。朱熹、魏了翁评论“心画”———书法,不是看他人写得如何,而是往往与此人的“心”———胸次联系起来,由一个人的书法审视其道德人品、学问胸襟。朱熹说:
“同父才高气粗,故文字不明莹。要之,自是心地不清和也。”
同父所写的字不够明亮莹洁,是由于心地不够清和,也就是其心没有获致清和的“性”“理”。朱熹又在《题曹操帖》中说:
“余少时曾学此表。时刘共父方学颜书《鹿脯帖》。余以字画古今诮之。共甫谓予:‘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时予默然亡以应。”
刘共父说朱熹所学之人是“汉之篡贼耳”,就是从人的道德来评定书作好坏的,朱熹立刻体会到取法须端。宋人对书作能反映人的道德品行深信不疑,并且执著于对书家道德情操的评定,朱熹是倡导这种观念的代表人物。朱熹对于“心画”不光有道德方面的要求,对人的学问修养也有进一步的要求。他在《奉题李彦中所藏俞侯墨戏》中云:
“不是胸中饱丘壑,谁能笔下吐云烟?”
人无修养,胸中无学问,笔下怎能出得来极品。朱熹又说:
“安国天资敏妙。文章政事,皆过人远甚。其作字多得古人用笔意。使其老寿,更加学力,当益奇伟。”
张孝祥在文章政事方面远比他人好,他的书法也符合朱熹所倡导的以古为法,然而,有这些还不够,朱熹认为唯有增加学历,才能使书法更奇伟。综上所述,在朱熹看来书字要达理:一为取法须古;二为心地纯明、清和,即学书要看所学书家的人品如何;三为,学历之多寡。朱熹对“心画”的提倡,促使书家对自身道德情操的不断修炼,对学问的无止追求,使心之德表现于书法之中。他将艺术创作的形式美与创作者的道德情操、学问修养融合为一,强调了道德精神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性,这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也是其他文化门类所共有的特性。
朱熹的“心画”说,对书家有这样一个导向作用:字外的道德、学问、修养重于书法本身。朱熹对道德学问的重视,使得他在评论书法时有意突出这一点。书家在掌握一定的笔墨意趣之后,确实需要强有力的学问修养作为后盾。但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是成就一位书家的重要因素,而绝非充分条件。我们只能说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利于培养一位书法家,而不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就一定能成为真正的书法家。学书者既要将笔墨功夫掌握好,要熟知书法艺术本身的来龙去脉,又要看到道德学问对书法所提供的支撑。不能简单地评定笔墨情趣与道德修养孰高孰低,孰是本孰是末,道德的高与低无法完全决定书法艺术的精湛或拙劣。
参考文献:
[1]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朱熹.河南程氏遗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作者简介:
张怡芳,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
关键词:朱熹;理;书法观
中图分类号:J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4)11/12-58-2
一、书法之理
朱熹将理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有此一理,便有气生。理为一,气为多,理常而不变,气则据理衍生,且多而变。朱熹《书字铭》曰:
“明道先生曰:‘某书字时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握管濡毫,伸纸行墨。一在其中,点点画画。放意则荒,取妍则惑。必有事焉,神明阙德。”
程颢先生认为:书字时甚敬,并非为把字写好,他将写字上升为一种求“理”达“道”的学问,为了求得此学问而书字甚敬。朱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书字时要遵循书法之理,这“理”便是那“一”,“点点画画”指书法之“理”的各种具体表现。懂得书法之理后,一点一画由此而生,即由“一”生“多”。如果书写时“放意”,或一味“取妍”,则与理相悖了。可见朱熹在谈论书法时,亦不忘“理”的存在。他又说:
古人篆籀,笔墨虽多,然无一笔可减。今字如此简约,然亦不可多增一笔。便是世变自然如此。
在朱熹看来,虽然宇宙间的万物总在变化之中,然而必有理蕴含于其中。古之篆籀无一笔可减,今字又无一笔可增,这便是一道理,是自然而然的东西。朱熹觉得仓颉造字并非自撰,只是“有此理自当流出”,是“理”当如此,若理会得,则天下之字可通矣。仓颉据理造字,而字的产生又体现出“天理”,这里的“字”亦属于“气”的层面,它是一种以理为本体的经验现象。朱熹说:
“夫字者,所以传经、载道、述史、记事、治百官、察万民、贯通三才,其为用大矣。”
在此朱熹表明了字的用途,当然这“字”亦包括书法,“字”是用来传经、载道、述史、记事、治理百官、体察万民的,它贯通天、地、人三才,从书法文化角度来看,这是极其重要的。朱熹觉得:“才如何全做不好?人有刚明果决之才,此自是好。德,亦有所谓‘昏德’。若块然无能为,亦何取于德!”若要不出现“昏德”,关键在于保持纯明的心境,在此状态下才能明理。道夫问朱熹:“何谓书穷八法?”朱熹曰:“只一点一画,皆有法度。人言‘永’字,体具八法。”朱熹以“永”字为例,来说明每一点画皆有法度,以字为教。学书是“为己之学”,“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它关乎心性,朱熹主张:“入道之门,是将自家身己入到那道理中去。”朱熹在《晦庵论书》中论十七帖云:
“此本马庄甫所摹刻也。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流出者。”
这是朱熹较为辩证的书学思想,同时他在论邵雍先生书时说:
“康节先生自言大笔快意,而其书迹谨严如此。岂所谓从心所欲而自不逾矩者耶?”
这些都是强调在通晓事理的情况下,随意发挥而始终不逾越规矩。在宋儒眼中“规矩为方圆之至,圣人为人伦之至”,决不能偏离这个标准。朱熹始终强调作书先“明理”,朱熹在教育自己学生时,十分注重明辨事理,充广德性,不光是在学书时要注意此,在其他方面都要明理,通悟圣人之心,以达“圣道”。而在学书过程中,不仅要明书法本体之理,还要明如何作书之道理。
朱熹年少时便对金石文字情有独钟,他在《家藏石刻序》中说:“予少好古金石文字,家贫,不能有其书,独时时取欧阳子所集录,观其序跋辩证之词以为乐。遇适意时,恍然若手摩挲其金石而目了其文字也。既又怅然自恨身贫贱,居处屏远,弗能尽致所欲,得如公之为者,或寝食不怡竟日。”这在很大程度上跟其父亲朱松有关,朱松喜好金石并有一定的收藏,这对早年朱熹的书法价值取向产生了不小的作用,以致于朱熹极为重视传统法度,推崇古体。他在大力推扬蔡襄、朱鸿胪、喻工部的同时,对苏黄之字有所贬斥。其曰:
“字被苏、黄胡乱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帖。字字有法度,如端人正士,方是字。”
可见“法度”在朱熹看来极为重要,他所谓的“写坏”就是没有法度,太放肆而有无法度为是否理会得“书理”所致,朱熹说:
“山谷不甚理会得字,故所论皆虚。米老理会得,故所论皆实。”
山谷以禅论书,佛道皆收并重,所以对于书法的评论多趋于抽象,所以“虚”,米芾“不为溢辞,要在入人”,敢于评论批评,所以“实”。在理会得书法本体之理的基础上,要注意对古法的吸收,朱熹对法书尤为喜好,并强调它的意义:
“岩壑老人多见法书,笔法高妙,独称此为劲健奇作,当非虚语。”
朱熹在《跋朱希真所书道德经》中称赞岩壑老人(朱敦儒)的小楷,《道德经》二篇,精妙醇古,这都归功于岩壑老人“多见法书”。朱熹好法书,因为学不像而“懒废”,他认为今人不及古人的不光光是书法这一件事。
二、端楷之说
朱熹的端楷之说,是讲求写字时讲究法度,反对字的欹侧放纵,并将做人之诚实端正体现到字中,将写字看成品行的体现。他对宋四家中蔡襄的书法表示肯定,而对米、苏、黄之书均有过不同程度的批评。朱熹曰:
“邹德久楷书《大学》,今人写得如此,亦是难得。只如黄鲁直书,自谓人所莫及。自今观之,亦是有好处。但自家既是写得如此好,何不教他方正?须要得恁欹侧则甚。又他也非不知端楷为是,但自要如此写。亦非不知做人诚实端悫为是,但自要恁地放纵。”
朱熹认为:“在蔡襄之前,皆有书法之典则,但到米芾、黄庭坚等人出现,便不按法写字,将字写得随意放纵。”他在《答杨宋卿书》中云:“古之君子,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君子之内心修养达到“高明纯一”之境,内心自会心平气和,所书之字也会“方正”“端庄厚重”,以正气示人,无须欹侧放纵。此处便出现“文”、“道”难统的现象。米芾、黄庭坚“非不知做人诚实端悫为是”,但在自己“文”中却表现出与“诚实端悫”相悖之势。而朱熹对米芾有过这样的评价:“米老理会得(字),故所论皆实。”他亦觉得黄庭坚之字“亦是有好处”。可见朱熹光从“文”的角度来评价此二人,还是持肯定态度的。但朱熹终究是理学家,又岂会将“文”脱离于“道”来加以评判,“道”始终是“文之根本”,因此“端楷”为朱熹心中所向,为“道”之显现。 朱熹认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文须从道中流出”,虽说“文”“道”不离,实际是“文”屈从于“道”(仁义之道)。朱熹又曰:
“张敬夫尝言:‘平生所见王荆公书,皆如大忙中写,不知公安得有如许忙事?’此虽戏言,然实切中其病。今观此卷,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皆端严谨重,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草势,盖其胸中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意,与荆公之躁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于人之德性,其相关有如此者。熹于是窃有警焉。”
朱熹将韩琦的“端严谨重”与王安石的“躁扰急迫”作了对比,将书写的状态紧密关联于人的心性。宋儒主静,所谓“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是他们的追求,所以对书写时的“端严谨重”尤为称赞。
三、书为心画
汉代杨雄提出“书为心画”,但真正作为书法美学命题来提出,并将其付诸于书法评论当中则是在宋代。在朱熹书论中,直接应用“心画”一词的有两条,在此“心画”可以理解为书法,使用了借代的手法,朱熹在《跋杜祁公与欧阳文忠帖》中讲道:
“杜公以草书名家,而其楷法清劲,亦自可爱。谛玩心画,如见其人。”
这里说杜公楷法清劲,显得可爱,实质是朱熹认为他心中淡雅挺拔之气显现于书法,故说“谛玩心画,如见其人”,见字如见人。朱熹又在《答王枢使》中云:
“湘西扁牓,饶宰寄示,得以仰观。非惟健笔纵横,势若飞动,而心画之正,结体之全,足使观者魄动神竦,甚大惠也。”
这里评论王蔺所书扁牓,气势飞动,心正故书正。除此两条之外,朱熹在多条书论中涉及到“心画”,只是没有直指,但读者能从其中意会出其用意。据朱熹所言,书法与书写者胸次中的道德、学问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宋魏了翁《魏鹤山集》云:
“石才翁才气豪赡,范德孺资禀端重,文与可操韵清逸。世之品藻人物者,固有是论矣,今观其心画,各如其人也。昔人所谓‘心正则笔正’,渠不信矣夫!”
魏了翁认为石才翁、范德孺、文与可三人秉性、品行不同,这种精神气度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风格,故他们的“心画”便“各如其人”。宋人好用“心画”来借代书法。朱熹、魏了翁评论“心画”———书法,不是看他人写得如何,而是往往与此人的“心”———胸次联系起来,由一个人的书法审视其道德人品、学问胸襟。朱熹说:
“同父才高气粗,故文字不明莹。要之,自是心地不清和也。”
同父所写的字不够明亮莹洁,是由于心地不够清和,也就是其心没有获致清和的“性”“理”。朱熹又在《题曹操帖》中说:
“余少时曾学此表。时刘共父方学颜书《鹿脯帖》。余以字画古今诮之。共甫谓予:‘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时予默然亡以应。”
刘共父说朱熹所学之人是“汉之篡贼耳”,就是从人的道德来评定书作好坏的,朱熹立刻体会到取法须端。宋人对书作能反映人的道德品行深信不疑,并且执著于对书家道德情操的评定,朱熹是倡导这种观念的代表人物。朱熹对于“心画”不光有道德方面的要求,对人的学问修养也有进一步的要求。他在《奉题李彦中所藏俞侯墨戏》中云:
“不是胸中饱丘壑,谁能笔下吐云烟?”
人无修养,胸中无学问,笔下怎能出得来极品。朱熹又说:
“安国天资敏妙。文章政事,皆过人远甚。其作字多得古人用笔意。使其老寿,更加学力,当益奇伟。”
张孝祥在文章政事方面远比他人好,他的书法也符合朱熹所倡导的以古为法,然而,有这些还不够,朱熹认为唯有增加学历,才能使书法更奇伟。综上所述,在朱熹看来书字要达理:一为取法须古;二为心地纯明、清和,即学书要看所学书家的人品如何;三为,学历之多寡。朱熹对“心画”的提倡,促使书家对自身道德情操的不断修炼,对学问的无止追求,使心之德表现于书法之中。他将艺术创作的形式美与创作者的道德情操、学问修养融合为一,强调了道德精神在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性,这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也是其他文化门类所共有的特性。
朱熹的“心画”说,对书家有这样一个导向作用:字外的道德、学问、修养重于书法本身。朱熹对道德学问的重视,使得他在评论书法时有意突出这一点。书家在掌握一定的笔墨意趣之后,确实需要强有力的学问修养作为后盾。但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是成就一位书家的重要因素,而绝非充分条件。我们只能说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利于培养一位书法家,而不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就一定能成为真正的书法家。学书者既要将笔墨功夫掌握好,要熟知书法艺术本身的来龙去脉,又要看到道德学问对书法所提供的支撑。不能简单地评定笔墨情趣与道德修养孰高孰低,孰是本孰是末,道德的高与低无法完全决定书法艺术的精湛或拙劣。
参考文献:
[1]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朱熹.河南程氏遗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作者简介:
张怡芳,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