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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利,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追寻权利平等的难点问题。社区是公民实现文化权利的主要场域。基于2013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的江苏数据进行现状分析,结果表明10.2%的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文化生活,比全国的同类比例高2个百分点。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残疾人参与社区文化生活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残疾人的年龄和未就业原因;残疾人的康复状况和社区无障碍设施满意度显著影响其参与社区文化生活;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社区服务状况对残疾人参与社区文化生活亦影响显著。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文化权利之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