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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6.3/F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8)02-0154-01
自2007年年初以来,由于猪肉等商品价格的上涨,引起新一轮主要副食品价格相继上涨。2007年,齐齐哈尔市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指数为104.8%,其中:食品类为111.9%。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市区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高收入群体而言,由于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在其全部消费中所占比重小,受价格上涨的影响有限。而对低收入群体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涨价使他们本来仅处于温饱的生活更加艰难。
2007年猪肉价格上涨,除生猪行业生产周期所致外,其他因素也不可小觑。一是疫情频发。近几年来,我市养猪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就整体而言,生猪养殖业基本上没有进行大规模集约化的扩大生产,仍在专业户的水平上运作,管理和防疫水平跟不上形势的需要,生猪发病率没有明显降低,一旦染上流行病,损失惨重,尤其是去、今两年的蓝耳高热病等猪疫情相继发生,已让部分养猪户遭受了较大损失。尽管目前养猪效益较好,但部分养猪户存在较大担忧或者没有能力进行再投入。二是由于饲料价格的上涨,使得肉类的生产成本提高,加之近两年肉类市场价格低迷,影响农民积极性,生产规模缩小,产出量减少,造成市场供应偏紧,价格看涨,导致养猪的饲养成本增加,毛猪的收购价格相对较低,养猪不赚反赔的效应打消了养殖户的积极性,使猪的存栏量降低,有的养殖户甚至宰杀母猪,多因素的影响,使生猪市场猪源紧缺,从而导致目前生猪收购价格看涨。三是生猪外运。由于2005年夏季国内一些省份发生“猪链球菌”病,导致大量生猪死亡、宰杀、抛售。2006年7月中旬的高温引起生猪“高热病”,导致部分地区生猪死亡率升高,有的养殖户空圈弃养。省外客商的大量收购,拉动生猪价格上涨。四是生猪生产的分散性与经营的垄断性使养猪户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农户、贩运商、屠宰商、零售商的收益比值差异其实就是垄断经营产生的恶果。与其它行业垄断经营会引发涨价一样,生猪经营中的垄断必然要抬高价格。据有关资料显示,按照目前的户平均4头饲养水平计算,农民年养猪获利1400元;贩运商每贩运一头猪至外地获利30—40元,年贩运量450头左右,年获利13500——18000元;屠宰商屠宰一头猪获利20元,年屠宰240头左右,年获利4800元左右;猪肉零售商经营一头猪获利100元左右,年销售240头左右,年获利24000元左右。单位时间劳动效率分析比较,农产、贩运商、屠宰商、零售商的收益比值为1:11.3:3.43:17.1,贩运商的收益是农民的11.3倍,屠宰商的收益是农民的3.43倍,猪肉零售商的收益是农民的17.1倍。
通过本轮价格的上涨我们可以看到,价格的上涨即有客观偶然因素的存在,同时也存在必然的因素。为进一步平抑市场物价,使城乡居民生活保持健康、稳步、和谐的发展,使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运行需要以下多方面的努力。
第一,从国家宏观调控来讲,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针对目前的投资过热,提高政府补贴(失业救济、贫困救济及其它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数量。补贴的办法我们认为补到大型商场为好,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大型商场信誉好,可便于集中管理;二是大型商场具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便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控;三是可带动商场的其他商品销售,增加税收,也可弥补一部分价格补贴。
第二,加强食品市场价格监控,保护城乡居民的利益。从目前情况来看,食品价格将保持在现有的较高的价位上,特别是猪肉价格的大幅上涨不可掉以轻心,应该从涨价中总结经验,以正确择取应对良策,确保其市场安全,价格稳定。在这方面,政府的调控手段应发挥其作用。在保证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更多影响的同时,进一步为农民的利益提供必要、切实的保护,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加强对以生猪生产为主体的畜牧养殖业的宏观调控,在收购价格和饲料供应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保护和补贴。一是大力发展玉米生产,确保玉米产量持续、稳定增加,满足畜牧业发展之需。二是大力开发替代饲料,适当增加生猪饲料原料中玉米替代品的开发,如发展薯类粮食、青饲料生产、开发农作物秸干饲料等,以减轻玉米价格波动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三是逐步实行收购价格和饲料供应补贴。
第四,以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大力提高农民和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努力抓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完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农民和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以及农产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传输作用。
自2007年年初以来,由于猪肉等商品价格的上涨,引起新一轮主要副食品价格相继上涨。2007年,齐齐哈尔市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指数为104.8%,其中:食品类为111.9%。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市区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高收入群体而言,由于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在其全部消费中所占比重小,受价格上涨的影响有限。而对低收入群体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涨价使他们本来仅处于温饱的生活更加艰难。
2007年猪肉价格上涨,除生猪行业生产周期所致外,其他因素也不可小觑。一是疫情频发。近几年来,我市养猪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就整体而言,生猪养殖业基本上没有进行大规模集约化的扩大生产,仍在专业户的水平上运作,管理和防疫水平跟不上形势的需要,生猪发病率没有明显降低,一旦染上流行病,损失惨重,尤其是去、今两年的蓝耳高热病等猪疫情相继发生,已让部分养猪户遭受了较大损失。尽管目前养猪效益较好,但部分养猪户存在较大担忧或者没有能力进行再投入。二是由于饲料价格的上涨,使得肉类的生产成本提高,加之近两年肉类市场价格低迷,影响农民积极性,生产规模缩小,产出量减少,造成市场供应偏紧,价格看涨,导致养猪的饲养成本增加,毛猪的收购价格相对较低,养猪不赚反赔的效应打消了养殖户的积极性,使猪的存栏量降低,有的养殖户甚至宰杀母猪,多因素的影响,使生猪市场猪源紧缺,从而导致目前生猪收购价格看涨。三是生猪外运。由于2005年夏季国内一些省份发生“猪链球菌”病,导致大量生猪死亡、宰杀、抛售。2006年7月中旬的高温引起生猪“高热病”,导致部分地区生猪死亡率升高,有的养殖户空圈弃养。省外客商的大量收购,拉动生猪价格上涨。四是生猪生产的分散性与经营的垄断性使养猪户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农户、贩运商、屠宰商、零售商的收益比值差异其实就是垄断经营产生的恶果。与其它行业垄断经营会引发涨价一样,生猪经营中的垄断必然要抬高价格。据有关资料显示,按照目前的户平均4头饲养水平计算,农民年养猪获利1400元;贩运商每贩运一头猪至外地获利30—40元,年贩运量450头左右,年获利13500——18000元;屠宰商屠宰一头猪获利20元,年屠宰240头左右,年获利4800元左右;猪肉零售商经营一头猪获利100元左右,年销售240头左右,年获利24000元左右。单位时间劳动效率分析比较,农产、贩运商、屠宰商、零售商的收益比值为1:11.3:3.43:17.1,贩运商的收益是农民的11.3倍,屠宰商的收益是农民的3.43倍,猪肉零售商的收益是农民的17.1倍。
通过本轮价格的上涨我们可以看到,价格的上涨即有客观偶然因素的存在,同时也存在必然的因素。为进一步平抑市场物价,使城乡居民生活保持健康、稳步、和谐的发展,使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运行需要以下多方面的努力。
第一,从国家宏观调控来讲,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针对目前的投资过热,提高政府补贴(失业救济、贫困救济及其它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数量。补贴的办法我们认为补到大型商场为好,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大型商场信誉好,可便于集中管理;二是大型商场具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便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控;三是可带动商场的其他商品销售,增加税收,也可弥补一部分价格补贴。
第二,加强食品市场价格监控,保护城乡居民的利益。从目前情况来看,食品价格将保持在现有的较高的价位上,特别是猪肉价格的大幅上涨不可掉以轻心,应该从涨价中总结经验,以正确择取应对良策,确保其市场安全,价格稳定。在这方面,政府的调控手段应发挥其作用。在保证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更多影响的同时,进一步为农民的利益提供必要、切实的保护,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加强对以生猪生产为主体的畜牧养殖业的宏观调控,在收购价格和饲料供应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保护和补贴。一是大力发展玉米生产,确保玉米产量持续、稳定增加,满足畜牧业发展之需。二是大力开发替代饲料,适当增加生猪饲料原料中玉米替代品的开发,如发展薯类粮食、青饲料生产、开发农作物秸干饲料等,以减轻玉米价格波动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三是逐步实行收购价格和饲料供应补贴。
第四,以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大力提高农民和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努力抓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完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农民和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以及农产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传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