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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促进公平公正,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围绕立德树人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湖北省2014年将出台改革总体方案,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出台小升初就近入学实施意见,完善全省统一的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改进基础教育评价制度。各市县要尽快建立适应高考改革的课程实施和评价体系;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要达到80%;积极探索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等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的依据。
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制度设计,创造和形成“三热爱”教育与诚信教育的有效形式、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突出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推动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各部门、各方面携手育人的良好局面。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养。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示制度,推进中小学体育场馆和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游泳基本技能培训。要实施好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把好事办好。要创新艺术教育方式,普及“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两项艺术教育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要以对生命强烈的敬畏感,对人民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2014年秋季开始,全省中小学要统一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地一定要切实落实。
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继续“三个决不让”承诺,决不让一个孩子在D级危房上课、决不让一个孩子自带课桌椅上学、决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失学;实行“三个倾斜”,即资源、资金、项目向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倾斜;做到“四个基本保证”,即保证基本安全需要、基本教学需要、基本生活需要、基本教育需要,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群众。
继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3部委《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省政府已经将“新(改、扩)建5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解决500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饮水、洗浴问题”作为2014年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省里还将清理和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将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以及其他贫困农村地区。
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教育部已经正式批准湖北为教育信息化试点省。省政府还将发布《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要抓好落实工作。在硬件建设上,2014年要实现新增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探索以奖代投、后补助等模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实现70%的乡镇以下学校10M以上宽带接入,80%的教学班实现“班班通”。省里还将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进机制上,重点支持部分市、县、乡镇先行先试,建设示范区、示范校。启动10个左右职业教育仿真实训系统建设,选择2个地市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在共享机制上,要启动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抓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工程,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学和教学点开不齐课、开不好课的问题。2014年还要组织市县教育局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努力解决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第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继续落实好这些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第二,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地各校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与留守儿童开展结亲情、交朋友、送温暖活动,让孩子们吃得称心、住得舒心、学得安心、玩得开心,享受到家庭的温暖。第三,要关心重视特殊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要落实教师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千方百计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教育厅将提请省政府对各地教育投入情况,包括教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公告。二要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2014年全省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8000名左右。各地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强教师交流。出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每届任期3-5年,任职满2届的原则上交流任职,城市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每年应占教师总数的10%。
推进教育发展方式改革,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要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学前教育改革。要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办园体制改革,稳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启动第三批“学前教育发展示范县”评估工作。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落实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年已经通过教育部认定的29个县(市、区),要继续推进均衡质量,提升优质水平;已经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尚未接受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要突出重点,加强整改,确保如期顺利通过国家认定。今明两年全省还有33个县(市、区)必须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继续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倒逼任务,确保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是要继续加强高中阶段招生统筹,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要加强中职教育督导,强化市县政府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责任。二是要逐步打通中职毕业生上升通道。2014年要全面推进技能高考和高职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改革,单招学校将由14所扩大到21所;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办法;引导和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扩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专业招收中高职生规模。各地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深化教育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2014年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活力。
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教育厅将对105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工程、计划、评比、表彰等工作项目,逐项清理、调整、整合,进一步精简下放。
强化督导创新。要充分发挥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效能,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试点。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退出机制,对办学主要指标出现反弹的地方予以通报,直至取消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完善标准建设。2014年,湖北省将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地要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出台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创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引进机制。
(本文根据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在2014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整理而成,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 侯辛锋)
推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围绕立德树人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湖北省2014年将出台改革总体方案,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出台小升初就近入学实施意见,完善全省统一的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改进基础教育评价制度。各市县要尽快建立适应高考改革的课程实施和评价体系;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要达到80%;积极探索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等免试就近入学的多种实现形式,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的依据。
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完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制度设计,创造和形成“三热爱”教育与诚信教育的有效形式、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突出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推动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各部门、各方面携手育人的良好局面。
提升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养。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示制度,推进中小学体育场馆和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游泳基本技能培训。要实施好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把好事办好。要创新艺术教育方式,普及“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两项艺术教育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要以对生命强烈的敬畏感,对人民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2014年秋季开始,全省中小学要统一开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地一定要切实落实。
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继续“三个决不让”承诺,决不让一个孩子在D级危房上课、决不让一个孩子自带课桌椅上学、决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失学;实行“三个倾斜”,即资源、资金、项目向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倾斜;做到“四个基本保证”,即保证基本安全需要、基本教学需要、基本生活需要、基本教育需要,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群众。
继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3部委《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省政府已经将“新(改、扩)建5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解决500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饮水、洗浴问题”作为2014年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省里还将清理和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将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以及其他贫困农村地区。
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教育部已经正式批准湖北为教育信息化试点省。省政府还将发布《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要抓好落实工作。在硬件建设上,2014年要实现新增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探索以奖代投、后补助等模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实现70%的乡镇以下学校10M以上宽带接入,80%的教学班实现“班班通”。省里还将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进机制上,重点支持部分市、县、乡镇先行先试,建设示范区、示范校。启动10个左右职业教育仿真实训系统建设,选择2个地市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在共享机制上,要启动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抓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工程,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学和教学点开不齐课、开不好课的问题。2014年还要组织市县教育局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努力解决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第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继续落实好这些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第二,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地各校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与留守儿童开展结亲情、交朋友、送温暖活动,让孩子们吃得称心、住得舒心、学得安心、玩得开心,享受到家庭的温暖。第三,要关心重视特殊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要落实教师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千方百计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教育厅将提请省政府对各地教育投入情况,包括教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公告。二要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2014年全省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8000名左右。各地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强教师交流。出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每届任期3-5年,任职满2届的原则上交流任职,城市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每年应占教师总数的10%。
推进教育发展方式改革,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要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学前教育改革。要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办园体制改革,稳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启动第三批“学前教育发展示范县”评估工作。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落实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年已经通过教育部认定的29个县(市、区),要继续推进均衡质量,提升优质水平;已经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尚未接受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要突出重点,加强整改,确保如期顺利通过国家认定。今明两年全省还有33个县(市、区)必须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继续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倒逼任务,确保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是要继续加强高中阶段招生统筹,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要加强中职教育督导,强化市县政府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责任。二是要逐步打通中职毕业生上升通道。2014年要全面推进技能高考和高职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改革,单招学校将由14所扩大到21所;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办法;引导和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扩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专业招收中高职生规模。各地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深化教育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2014年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活力。
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教育厅将对105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工程、计划、评比、表彰等工作项目,逐项清理、调整、整合,进一步精简下放。
强化督导创新。要充分发挥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效能,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试点。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退出机制,对办学主要指标出现反弹的地方予以通报,直至取消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完善标准建设。2014年,湖北省将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地要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出台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创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引进机制。
(本文根据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在2014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整理而成,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 侯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