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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重申了人民监督的权利:“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一方面,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自于宪法授权,宪法权利的行使是无条件的,不容剥夺;另一方面这一权利的具体运用离不开人们对公共问题的关切、公共信息的获得、法律的保护、批评监督渠道的畅通等主客观条件。正因如此,总理才多次强调要创造人民批评监督政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