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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痞子
2012年6月,我在家乡的一所小学作为代课教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教学体验。我所代课的科目是小学一年级三个班级的英语课。由于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小学的英语教学是从三年级开始,而学校为了使学生能够更早的接触英语学习,规定了一、二年级也要学习英语,但是对于一二年级的英语教学不存在期末考试这一要求。出于没有期末考核的要求,一、二年级的英语任课教师的课业任务相对轻松。经过一个星期的随堂观摩,在接手教课之前,辅导老师给了我一些关于班级、课程和学生的资料。其中有一张名单引起了我的注意,名单上在每个班级后面都写有四五个名字,辅导老师说,“这是每个班级的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不管上哪门课,从来都没认真听过,作业更别说了,老师和家长都拿那他们没辙。只要他们上课不捣乱别人听讲,能别管就别管他们了,不然只会耽误课堂进度。”辅导老师念着名单上的名字越念越愤恨,说道气结之处甚至说,“现在的小孩子,这么小就像小痞子似的,跟我们那会真是没法比,才几岁的孩子,没人能治的了,长大还不知道能成个什么样子呢,真是让人头疼啊!”辅导老师的话让我感到十分震惊,“小痞子”这样一个词是形容我眼前这些才七八岁天真烂漫的孩子的吗?望着这张所谓的“黑名单”,我尴尬不已。
美国教育心理学教古诺特博士说过:“在经历了若干年的教师工作之后,我得到一个令人惶恐的结论,教育的成功和失败,‘我’是决定性因素。我个人采用的办法和每天的情绪是造成学习气氛和情境的主因。身为老师,我具有极大的力量能够让孩子们活得愉快或悲惨。我可以使制造痛苦的工具,也可以使启发灵感的媒介;我能让人丢脸,也能让人开心;能伤人也能救人。”由于学生具有一定的“向师性”,希望得到教师的关注,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教师的一个眼神、以句评价或者一个动作都会对学生的行为产生影响。教师的态度既是内隐的,也是外显的,因此,教师的言语、动作方式和眼神方式都会体现了教师对待教学和学生的态度。而这种在背后列“黑名单”,在课堂上选择有意忽略学生的方式无疑是对学生的“心灵施暴”。这种“心灵施暴”虽然不是公开的言语责骂或羞辱,但是这种无形的漠视更加可怕。我们无法预测这些“黑名单”上的学生未来的发展,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受到公平对待,没有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这样的童年经历必定不会给这些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正面的影响。教师对于学生的态度应该建立在尊重和关爱学生的基础之上。
二、蛆
当我浏览了这张所谓的黑名单时,一个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A。在我随堂观摩的第一节课,这个学生就用自己的行为验证了他出现在“黑名单”上的“合理性”。A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墙角处,后面就是放扫把和垃圾桶的地方。在英语课一开始,A悄悄的拿了一把扫把,在桌子下面拆卸起来,任课老师当然看到了他的动作,但是由于没影响到讲课,老师只是那眼睛狠狠的扫了他几眼并没有对他的行为进行制止。之后很快,A摆弄扫把时有意无意弄出来的声响影响到了周围的学生,越来越多的学生注意力转向A,自然影响了老师讲课。老师当机立断让他拿着拆坏的扫把站在后面靠墙听课,而A得意的看了大家一眼,拿着其中一把拆坏的扫把站到了后面。在靠墙站着时,他一只腿还不停地踢着后面的墙,这样的行为再次激怒了老师。老师大声斥责到:“你不会好好站吗?你是蛆吗?没脊梁吗?给我靠着墙站好喽!”这样的斥责立刻引起了班上其他学生的哄堂大笑,有学生开始小声的回头叫他:“蛆,蛆”。老师不仅没有制止那些在下面起哄的学生,甚至在同学的哄笑声中还狠狠地瞪了A一眼。随后的课堂教学,任课老师会不断的用警告的目光扫视A。当下课时,老师一走出教室,立刻就几个学生对A大叫:“蛆,蛆,哈哈,蛆”。这样的起哄无疑又引起了周围学生的嘲笑。A把书摔倒桌子上,半生气半玩笑的和些个学生打闹起来。之后在课间,或是放学后,我都会时不时的听到一些学生叫A“蛆”,这个字俨然已经成了他的外号。而A从刚开始的半玩笑半生气,到后来一听到这个字便会对叫他的同学对骂扭打。
“蛆”这一个老师由于气愤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字,对于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来说会造成怎么样的心理伤害我们可想而知。这样一个事件不仅仅A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同时,老师对于起哄学生的不制止行为同样会潜意识的影响全班同学对于这件事的态度。别的同学看到A被人起绰号不仅没引发老师的批评,反而还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引人发笑的结果,自然会有意无意的叫A“蛆”了。当教师的伤害扩大到全班学生甚至别班的学生对A的共同伤害时,祸根就此种下了。如果绰号就此终止还好,要是一直跟随A整个学期,甚至整个小学,那么这样一个老师犯下的错误该对学生的整个身心诚招做成多么严重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学生的模仿性一直是学生花姑娘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特点,尤其是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而言,教师在他们的言语和行为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个榜样的作用,教师的情绪、语言、动作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因此,对学生的发展而言,教师的语言不仅要有抑扬顿挫的节奏美,还应该有逻辑严密的理性美和启迪心灵的道德美。倘若那位任课老师能预见自己的语言对A带来的心理伤害,那么如此残忍的一句话必然就不会这样轻易的脱口而出了。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情绪的躁动、难言的苦恼是难免的,但教师需要用理智去克制,用理性去引导,时刻记住自己的榜样作用,记住自己的任何细微动作都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这样才能够正确的以身作则,引导学生身心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卢梭
在面对上述情景作为老师应该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又能够有效的改正学生的行为呢?被誉为“教育史上的哥白尼”的卢梭在自然教育论中有明确表述。卢梭自然教育论的核心是强调教育必须遵循自然要求,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促进儿童的自由发展。他认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儿童在感觉中不存在的东西,无法像成人一样在头脑中产生相应东西的观念。因此,教师在对待孩子的缺点、错误或不良行为时,对其高谈道德原理或强迫他们接受道德准则是徒劳,只有与具体事物和活动相结合,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这样远比言语教育和惩罚来的更加有效。这就是卢梭的“自然教育法”,即通过儿童亲自对不良行为后果的体验而感到错误,从而达到对其进行教育的方法。卢梭在《爱弥儿》中写道,爱弥儿在一个严冬的季节里,将客厅的窗户玻璃打破了,大人不是立即把玻璃安上,而是将爱弥儿晚上安置在客厅里过夜。深夜,凛冽的北风“呼呼”地从玻璃的窟窿处吹进来,爱弥儿被冻得瑟瑟发抖,他也意识到了破玻璃的不便和它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从而觉得自己打破玻璃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上述事件中,任课教师显然对A采取的是直接惩罚的方式,A无法体会到自己不认真听讲制造噪音,是违反了课堂纪律,所以采用体罚的方式并不能帮助儿童找到错误的本源,反而会助长儿童用不恰当手段引起关注的心理。如果此时,教师在A已发出噪音就停止讲课,没有噪音再开始讲课,如此反复,使A和其他同学都意识到时噪音干扰了正常的课堂秩序,这样A会才会体会到是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教师讲课的中断,遭到了同学的厌恶。同时A在教学进行中乱拆扫把,毁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达到的惩罚就是拿着扫把站在班级后面,这样纠错方式儿童不会意识到自己行为有多大的后果,更不会理解破坏公物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任课教师可以和班主任进行沟通,使班主任暂时不给班级更换新的扫把,并且安排A加入当天的值日中。由于扫把是坏的,自然无法顺利完成值日,A不仅自己不能快点完成打扫回家,同时也会被同组值日的同学抱怨,这样A会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此刻教师出来进行适时的介入,用言语进行引导,使A充分体会到这种后果是自己行为不当所造成的,他必须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A通过此事便体会到自己拆扫把带来的后果,下次就不会在拆扫把了。
因此,对于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单靠说服教育和榜样教育是不够的,“自然后果法”也是一种教育手段。同时要明白,“自然教育法”并非完全没有人为的干涉和引导,它同样需要教师适时的对不良行为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景进行观察,采用适当的手段进行合理干预,并与其他教育方法进行结合,运用得当,才能使儿童在教学中逐渐培养良好习的惯。
四、孔子
在接下来的为期一个月的教学中,我在与一些老师的接触中发现,其实很多老师心里都有一个所谓的“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学生,可能有的是这门科目学习特别不好的学生,有的是上课特别调皮捣蛋的学生,有的是父母不够重视不按老师要求监督孩子的学生,有的甚至是家庭条件不好穿着邋遢的学生。这些学生在课堂教学和课外生活中总会被老师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忽略或歧视。仅仅才一年级的小学生而已,就被老师在心中划分为了三六九等,真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情。
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教学的“有教无类”,而现在却被我们的老师所忽视。“有教无类”使得孔门弟子品类复杂, 参差不齐。不仅门第不同,知识基础有别,就是年龄上也相差四五十岁之多。如用同一种方法去教学,无疑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从认识能力来说,人有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知之者和困而不学等品质的不同,因此,孔子提出了“中人以上, 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的因材施教的原则,主张对弟子要视其资质的高下, 性格、才能、志趣的不同,因人而异地进行教学。基于这一原则,孔子对学生的个人特质观察得十分细致,他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因人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 克服自己的不足。怎样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关键在于了解教育的对象对受教育者了解得越细致越准确,收到的教育效果就越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对待成才的问题上,还要树立新的人才观,不可求全责备。当代教育家吕型伟说过:“人无全才,人都有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材”。
孔子也同样教育我们,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身专业知识和道德素养。他说: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又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他自述自己的专业成长历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一生进步,是好学不倦的结果。当然,这种学习不单单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也包括自身的道德修养。今天,基础教育领域中的新课程改革要求每个教师都要塑造自己学习者的角色。要做到这一点,每个教师都应该有一种热爱学习的态度,认识、体味学习的快乐,把学习当作快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把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
同时学习可以克服职业倦怠感。教师的职倦怠感是怎么产生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好学,满足于简单的低水平重复的教育、教学工作,结果充满创造性、充满个人发挥余地的教育教学工作变成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乏味的重复劳动。这样自然难以在工作中得到快乐,不能怀着快乐的心情教书,结果不仅不能以乐学、乐教的情绪鼓舞学生好学上进,反而成了诱导学生厌学的反面教材,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低下,使自己工作情绪更加沮丧,形成恶性循环,经常感受教育教学工作有不能承受之累。反之,教师只要好学上进,就会一步步接近目标,天天有点新鲜感,经常有点成就感,就会走进一个广阔的世界。可见,好学精神是抵御职业倦怠感的良药。避免了职业倦怠,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然会流露出对学生的关爱,而不是因为烦躁脱口而出的恶语中伤。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在传授学生知识、能力、学生方法和做人道理等的同时,还影响这学生人格的形成,所以,教师身上肩负的责任感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重很多。教师的言谈举止,教学态度都会影响和改变着学生的思维方式或行为习惯等。我们期待着“那句话/那件事让他(学生)一生改变”的发生,但是这种改变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而绝非致人误入歧途的。身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学习者,我通过这件事对教师的工作有了重新的界定,也希望教育工作者能重新审视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学生负责的老师,让所谓的“黑名单”永远消失。
参考文献:
[1]陈伙平.“自然后果法”探微[J].学前教育研究,1997,(4):9
[2]卢梭.爱弥儿—论教育[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
[3]邱学青.卢梭自然后果法述略[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1994,(1):64
[4]余文森.有效教学十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5]赵忠心.正确运用“自然的后果惩罚”教育法[J].中华家教,2003,(9):6-7
2012年6月,我在家乡的一所小学作为代课教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教学体验。我所代课的科目是小学一年级三个班级的英语课。由于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小学的英语教学是从三年级开始,而学校为了使学生能够更早的接触英语学习,规定了一、二年级也要学习英语,但是对于一二年级的英语教学不存在期末考试这一要求。出于没有期末考核的要求,一、二年级的英语任课教师的课业任务相对轻松。经过一个星期的随堂观摩,在接手教课之前,辅导老师给了我一些关于班级、课程和学生的资料。其中有一张名单引起了我的注意,名单上在每个班级后面都写有四五个名字,辅导老师说,“这是每个班级的最调皮捣蛋的学生,不管上哪门课,从来都没认真听过,作业更别说了,老师和家长都拿那他们没辙。只要他们上课不捣乱别人听讲,能别管就别管他们了,不然只会耽误课堂进度。”辅导老师念着名单上的名字越念越愤恨,说道气结之处甚至说,“现在的小孩子,这么小就像小痞子似的,跟我们那会真是没法比,才几岁的孩子,没人能治的了,长大还不知道能成个什么样子呢,真是让人头疼啊!”辅导老师的话让我感到十分震惊,“小痞子”这样一个词是形容我眼前这些才七八岁天真烂漫的孩子的吗?望着这张所谓的“黑名单”,我尴尬不已。
美国教育心理学教古诺特博士说过:“在经历了若干年的教师工作之后,我得到一个令人惶恐的结论,教育的成功和失败,‘我’是决定性因素。我个人采用的办法和每天的情绪是造成学习气氛和情境的主因。身为老师,我具有极大的力量能够让孩子们活得愉快或悲惨。我可以使制造痛苦的工具,也可以使启发灵感的媒介;我能让人丢脸,也能让人开心;能伤人也能救人。”由于学生具有一定的“向师性”,希望得到教师的关注,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教师的一个眼神、以句评价或者一个动作都会对学生的行为产生影响。教师的态度既是内隐的,也是外显的,因此,教师的言语、动作方式和眼神方式都会体现了教师对待教学和学生的态度。而这种在背后列“黑名单”,在课堂上选择有意忽略学生的方式无疑是对学生的“心灵施暴”。这种“心灵施暴”虽然不是公开的言语责骂或羞辱,但是这种无形的漠视更加可怕。我们无法预测这些“黑名单”上的学生未来的发展,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受到公平对待,没有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这样的童年经历必定不会给这些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正面的影响。教师对于学生的态度应该建立在尊重和关爱学生的基础之上。
二、蛆
当我浏览了这张所谓的黑名单时,一个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A。在我随堂观摩的第一节课,这个学生就用自己的行为验证了他出现在“黑名单”上的“合理性”。A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墙角处,后面就是放扫把和垃圾桶的地方。在英语课一开始,A悄悄的拿了一把扫把,在桌子下面拆卸起来,任课老师当然看到了他的动作,但是由于没影响到讲课,老师只是那眼睛狠狠的扫了他几眼并没有对他的行为进行制止。之后很快,A摆弄扫把时有意无意弄出来的声响影响到了周围的学生,越来越多的学生注意力转向A,自然影响了老师讲课。老师当机立断让他拿着拆坏的扫把站在后面靠墙听课,而A得意的看了大家一眼,拿着其中一把拆坏的扫把站到了后面。在靠墙站着时,他一只腿还不停地踢着后面的墙,这样的行为再次激怒了老师。老师大声斥责到:“你不会好好站吗?你是蛆吗?没脊梁吗?给我靠着墙站好喽!”这样的斥责立刻引起了班上其他学生的哄堂大笑,有学生开始小声的回头叫他:“蛆,蛆”。老师不仅没有制止那些在下面起哄的学生,甚至在同学的哄笑声中还狠狠地瞪了A一眼。随后的课堂教学,任课老师会不断的用警告的目光扫视A。当下课时,老师一走出教室,立刻就几个学生对A大叫:“蛆,蛆,哈哈,蛆”。这样的起哄无疑又引起了周围学生的嘲笑。A把书摔倒桌子上,半生气半玩笑的和些个学生打闹起来。之后在课间,或是放学后,我都会时不时的听到一些学生叫A“蛆”,这个字俨然已经成了他的外号。而A从刚开始的半玩笑半生气,到后来一听到这个字便会对叫他的同学对骂扭打。
“蛆”这一个老师由于气愤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字,对于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来说会造成怎么样的心理伤害我们可想而知。这样一个事件不仅仅A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同时,老师对于起哄学生的不制止行为同样会潜意识的影响全班同学对于这件事的态度。别的同学看到A被人起绰号不仅没引发老师的批评,反而还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引人发笑的结果,自然会有意无意的叫A“蛆”了。当教师的伤害扩大到全班学生甚至别班的学生对A的共同伤害时,祸根就此种下了。如果绰号就此终止还好,要是一直跟随A整个学期,甚至整个小学,那么这样一个老师犯下的错误该对学生的整个身心诚招做成多么严重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学生的模仿性一直是学生花姑娘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特点,尤其是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而言,教师在他们的言语和行为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个榜样的作用,教师的情绪、语言、动作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因此,对学生的发展而言,教师的语言不仅要有抑扬顿挫的节奏美,还应该有逻辑严密的理性美和启迪心灵的道德美。倘若那位任课老师能预见自己的语言对A带来的心理伤害,那么如此残忍的一句话必然就不会这样轻易的脱口而出了。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情绪的躁动、难言的苦恼是难免的,但教师需要用理智去克制,用理性去引导,时刻记住自己的榜样作用,记住自己的任何细微动作都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这样才能够正确的以身作则,引导学生身心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卢梭
在面对上述情景作为老师应该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又能够有效的改正学生的行为呢?被誉为“教育史上的哥白尼”的卢梭在自然教育论中有明确表述。卢梭自然教育论的核心是强调教育必须遵循自然要求,顺应人的自然本性,促进儿童的自由发展。他认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儿童在感觉中不存在的东西,无法像成人一样在头脑中产生相应东西的观念。因此,教师在对待孩子的缺点、错误或不良行为时,对其高谈道德原理或强迫他们接受道德准则是徒劳,只有与具体事物和活动相结合,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这样远比言语教育和惩罚来的更加有效。这就是卢梭的“自然教育法”,即通过儿童亲自对不良行为后果的体验而感到错误,从而达到对其进行教育的方法。卢梭在《爱弥儿》中写道,爱弥儿在一个严冬的季节里,将客厅的窗户玻璃打破了,大人不是立即把玻璃安上,而是将爱弥儿晚上安置在客厅里过夜。深夜,凛冽的北风“呼呼”地从玻璃的窟窿处吹进来,爱弥儿被冻得瑟瑟发抖,他也意识到了破玻璃的不便和它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从而觉得自己打破玻璃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上述事件中,任课教师显然对A采取的是直接惩罚的方式,A无法体会到自己不认真听讲制造噪音,是违反了课堂纪律,所以采用体罚的方式并不能帮助儿童找到错误的本源,反而会助长儿童用不恰当手段引起关注的心理。如果此时,教师在A已发出噪音就停止讲课,没有噪音再开始讲课,如此反复,使A和其他同学都意识到时噪音干扰了正常的课堂秩序,这样A会才会体会到是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教师讲课的中断,遭到了同学的厌恶。同时A在教学进行中乱拆扫把,毁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达到的惩罚就是拿着扫把站在班级后面,这样纠错方式儿童不会意识到自己行为有多大的后果,更不会理解破坏公物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任课教师可以和班主任进行沟通,使班主任暂时不给班级更换新的扫把,并且安排A加入当天的值日中。由于扫把是坏的,自然无法顺利完成值日,A不仅自己不能快点完成打扫回家,同时也会被同组值日的同学抱怨,这样A会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此刻教师出来进行适时的介入,用言语进行引导,使A充分体会到这种后果是自己行为不当所造成的,他必须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A通过此事便体会到自己拆扫把带来的后果,下次就不会在拆扫把了。
因此,对于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单靠说服教育和榜样教育是不够的,“自然后果法”也是一种教育手段。同时要明白,“自然教育法”并非完全没有人为的干涉和引导,它同样需要教师适时的对不良行为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景进行观察,采用适当的手段进行合理干预,并与其他教育方法进行结合,运用得当,才能使儿童在教学中逐渐培养良好习的惯。
四、孔子
在接下来的为期一个月的教学中,我在与一些老师的接触中发现,其实很多老师心里都有一个所谓的“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学生,可能有的是这门科目学习特别不好的学生,有的是上课特别调皮捣蛋的学生,有的是父母不够重视不按老师要求监督孩子的学生,有的甚至是家庭条件不好穿着邋遢的学生。这些学生在课堂教学和课外生活中总会被老师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忽略或歧视。仅仅才一年级的小学生而已,就被老师在心中划分为了三六九等,真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情。
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教学的“有教无类”,而现在却被我们的老师所忽视。“有教无类”使得孔门弟子品类复杂, 参差不齐。不仅门第不同,知识基础有别,就是年龄上也相差四五十岁之多。如用同一种方法去教学,无疑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从认识能力来说,人有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知之者和困而不学等品质的不同,因此,孔子提出了“中人以上, 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的因材施教的原则,主张对弟子要视其资质的高下, 性格、才能、志趣的不同,因人而异地进行教学。基于这一原则,孔子对学生的个人特质观察得十分细致,他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因人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 克服自己的不足。怎样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关键在于了解教育的对象对受教育者了解得越细致越准确,收到的教育效果就越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对待成才的问题上,还要树立新的人才观,不可求全责备。当代教育家吕型伟说过:“人无全才,人都有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材”。
孔子也同样教育我们,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身专业知识和道德素养。他说: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又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论语·公冶长》)他自述自己的专业成长历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一生进步,是好学不倦的结果。当然,这种学习不单单是专业知识的学习,也包括自身的道德修养。今天,基础教育领域中的新课程改革要求每个教师都要塑造自己学习者的角色。要做到这一点,每个教师都应该有一种热爱学习的态度,认识、体味学习的快乐,把学习当作快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把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
同时学习可以克服职业倦怠感。教师的职倦怠感是怎么产生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好学,满足于简单的低水平重复的教育、教学工作,结果充满创造性、充满个人发挥余地的教育教学工作变成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乏味的重复劳动。这样自然难以在工作中得到快乐,不能怀着快乐的心情教书,结果不仅不能以乐学、乐教的情绪鼓舞学生好学上进,反而成了诱导学生厌学的反面教材,导致教育教学效果低下,使自己工作情绪更加沮丧,形成恶性循环,经常感受教育教学工作有不能承受之累。反之,教师只要好学上进,就会一步步接近目标,天天有点新鲜感,经常有点成就感,就会走进一个广阔的世界。可见,好学精神是抵御职业倦怠感的良药。避免了职业倦怠,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然会流露出对学生的关爱,而不是因为烦躁脱口而出的恶语中伤。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在传授学生知识、能力、学生方法和做人道理等的同时,还影响这学生人格的形成,所以,教师身上肩负的责任感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重很多。教师的言谈举止,教学态度都会影响和改变着学生的思维方式或行为习惯等。我们期待着“那句话/那件事让他(学生)一生改变”的发生,但是这种改变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而绝非致人误入歧途的。身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学习者,我通过这件事对教师的工作有了重新的界定,也希望教育工作者能重新审视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学生负责的老师,让所谓的“黑名单”永远消失。
参考文献:
[1]陈伙平.“自然后果法”探微[J].学前教育研究,1997,(4):9
[2]卢梭.爱弥儿—论教育[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
[3]邱学青.卢梭自然后果法述略[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1994,(1):64
[4]余文森.有效教学十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5]赵忠心.正确运用“自然的后果惩罚”教育法[J].中华家教,200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