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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丁入亩是清王朝实行的一项财政改革措施,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盛行。“摊丁入亩”即“地丁合一”,这种赋役制度将本应出的徭役数折成银两,平均摊入土地之中,与田赋一并缴纳。通过改革,延续中国历史千百年的“人头税”终于彻底被取消。
实行摊丁入亩,究其原因是明清时期的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为了逃避赋税,人口的数量大量减少,作为当时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税收难以稳定,危及了清王朝的统治,统治者为了挽救本已经走向没落的封建王朝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自救之术,但是这样依旧是避免不了清王朝逐步走向崩溃的命运。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点的是中国的小农经济。它是中国历代封建社会传承的经济形式,其安分守己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决定了自耕农对土地有极强的依赖性,但是由于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再加上人头税的征收,无疑是极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于是造成了人口的大量逃亡,人口急剧减少、内忧外患严重、贪官污吏盛行无疑对清王朝的垮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影响。可以说,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实施这一政策,使“盛世兹生人丁, 永不加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人头税一直是束缚人丁、加强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说通过“摊丁入亩”,国家减轻了对无地农民的直接控制,同时,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也逐渐在减弱,农民的自由迁徙使得无地农民可以有足够的机会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去从事手工劳动和商业,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大潮,可结局还是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可以看出,摊丁入亩并没有撼动封建经济、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总而言之,此政策还是为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而服务的。
摊丁入亩的改革是以拥有土地数量的多寡为征税的依据的,首先,拥有土地数量较多的地主就要承担较高的税负,在严格的征收政策下,地主阶级的特权被取消,面对巨额的税收负担,地主可能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而减少了对于土地兼并的数量。其次,使得全国的赋税负担处于一个较为合理、平均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毕竟从人头税向财产税的转换使得税制在逐渐变得高效、简洁。这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收入,进而稳定了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随着征收程序的简化,也减少了在征收的过程中的官吏贪污、中饱私囊的现象,可以说这是摊丁入亩这一改革较为成功之处。
但是这一政策毕竟是一个封建王朝的自救政策,在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封建主义的烙印,因而无法从根本上来解决社会和赋税的根本问题,虽然统治者宣扬的是“永不加赋”,但是在当时税收的基数下,对于自给自足的小农来说,仍然压得他们透不过气来,根据黄宗羲定律来看,历史上每一次赋税改革,都把附加税、杂税、供纳等并入主税,步步加重,更不可能起到减少小农税收负担的作用。在政策实施后,王朝的人口数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但这不一定是由政策的实施而导致的人口隐匿户口的现象有所减轻,因为处于康乾盛世时期,政治相对清明,也是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点上也看不出此政策的直接好处。
摊丁入亩这项赋税政策的实施,是在“两税法”和“摊丁入亩”的基础上结合清王朝的社會现实而总结出来的较为合适的一项政策,虽然遭到了一定的反对,在最后并未能力挽狂澜扳回清王朝已去的大势,但是对于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国家的税收还是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总体基本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
放眼当下,我国正在围绕着“低税率、简税制、宽税基、严征管”的十二字目标而进行税制的改革。早在2003年,党中央便已经提出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方向,即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目前,不论是2011年在上海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还是2014年“两会”所提出且正如火如荼实施的推进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政策,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放眼未来,税制的改革也必然是要以一种“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由浅入深、一直持续实施下去。随着全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深水区”,税制的改革也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那么改革必然是要总结前人的经验和外国的先进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的政治制度和经济背景而进行。
就“摊丁入亩”而言,作为封建赋税制度改革的结晶,自然是少不了封建社会的烙印,但是总体上而言,本制度依旧是顺应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大势的代表。就税制改革来看,不论从古到今,改革的目的是在稳定税收的基础上逐渐减轻税收的负担,而且努力使税制朝着的公平、简化的方向发展。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那么在今后,该如何下决心推动财税体制的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则是摆在改革者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摊丁入亩虽是落末封建王朝的自救之术,但我们也应当在去其糟粕的同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的同时兼顾税制的公平、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更重要的是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制定健全额财税体制,在历史的前车之鉴下不再重蹈覆辙则是未来很多年改革者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标。(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实行摊丁入亩,究其原因是明清时期的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为了逃避赋税,人口的数量大量减少,作为当时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税收难以稳定,危及了清王朝的统治,统治者为了挽救本已经走向没落的封建王朝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自救之术,但是这样依旧是避免不了清王朝逐步走向崩溃的命运。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点的是中国的小农经济。它是中国历代封建社会传承的经济形式,其安分守己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决定了自耕农对土地有极强的依赖性,但是由于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再加上人头税的征收,无疑是极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于是造成了人口的大量逃亡,人口急剧减少、内忧外患严重、贪官污吏盛行无疑对清王朝的垮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影响。可以说,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实施这一政策,使“盛世兹生人丁, 永不加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人头税一直是束缚人丁、加强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说通过“摊丁入亩”,国家减轻了对无地农民的直接控制,同时,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也逐渐在减弱,农民的自由迁徙使得无地农民可以有足够的机会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去从事手工劳动和商业,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大潮,可结局还是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可以看出,摊丁入亩并没有撼动封建经济、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总而言之,此政策还是为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而服务的。
摊丁入亩的改革是以拥有土地数量的多寡为征税的依据的,首先,拥有土地数量较多的地主就要承担较高的税负,在严格的征收政策下,地主阶级的特权被取消,面对巨额的税收负担,地主可能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而减少了对于土地兼并的数量。其次,使得全国的赋税负担处于一个较为合理、平均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毕竟从人头税向财产税的转换使得税制在逐渐变得高效、简洁。这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收入,进而稳定了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随着征收程序的简化,也减少了在征收的过程中的官吏贪污、中饱私囊的现象,可以说这是摊丁入亩这一改革较为成功之处。
但是这一政策毕竟是一个封建王朝的自救政策,在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封建主义的烙印,因而无法从根本上来解决社会和赋税的根本问题,虽然统治者宣扬的是“永不加赋”,但是在当时税收的基数下,对于自给自足的小农来说,仍然压得他们透不过气来,根据黄宗羲定律来看,历史上每一次赋税改革,都把附加税、杂税、供纳等并入主税,步步加重,更不可能起到减少小农税收负担的作用。在政策实施后,王朝的人口数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但这不一定是由政策的实施而导致的人口隐匿户口的现象有所减轻,因为处于康乾盛世时期,政治相对清明,也是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点上也看不出此政策的直接好处。
摊丁入亩这项赋税政策的实施,是在“两税法”和“摊丁入亩”的基础上结合清王朝的社會现实而总结出来的较为合适的一项政策,虽然遭到了一定的反对,在最后并未能力挽狂澜扳回清王朝已去的大势,但是对于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国家的税收还是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总体基本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
放眼当下,我国正在围绕着“低税率、简税制、宽税基、严征管”的十二字目标而进行税制的改革。早在2003年,党中央便已经提出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方向,即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在保持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分步对现行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改革。目前,不论是2011年在上海试点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还是2014年“两会”所提出且正如火如荼实施的推进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政策,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放眼未来,税制的改革也必然是要以一种“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由浅入深、一直持续实施下去。随着全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深水区”,税制的改革也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那么改革必然是要总结前人的经验和外国的先进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的政治制度和经济背景而进行。
就“摊丁入亩”而言,作为封建赋税制度改革的结晶,自然是少不了封建社会的烙印,但是总体上而言,本制度依旧是顺应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大势的代表。就税制改革来看,不论从古到今,改革的目的是在稳定税收的基础上逐渐减轻税收的负担,而且努力使税制朝着的公平、简化的方向发展。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那么在今后,该如何下决心推动财税体制的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则是摆在改革者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摊丁入亩虽是落末封建王朝的自救之术,但我们也应当在去其糟粕的同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的同时兼顾税制的公平、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更重要的是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制定健全额财税体制,在历史的前车之鉴下不再重蹈覆辙则是未来很多年改革者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标。(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