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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仪式音乐向来是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随着民族音乐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有关仪式音乐的研究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对于仪式音乐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应该从音乐文化的角度进行分析,更应该认识到仪式音乐所具备的社会功能以及其中内在的美学价值。在众多民俗活动中仪式音乐均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其中丧葬音乐属于运用较广泛的仪式音乐。丧葬音乐中蕴含着许多美学价值与人文价值,并与民俗文化息息相关。本文将从仪式音乐中丧葬音乐的本体特征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剖析丧葬音乐所具备的功能及所蕴含的美学价值,以期获取对于仪式音乐中丧葬音乐更加深刻的认识。
关键词:仪式音乐 丧葬音乐 功能意义 美学价值
一、仪式音乐中的丧葬音乐
仪式音乐是民族音乐学中常出现与使用的概念。对于仪式音乐的定义也可从仪式音乐所处的环境中进行界定。此外,仪式音乐与仪式参与者的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任何一种形式的音乐均具备艺术与社会的双重属性。仪式音乐则是在形式与风格上与特定的仪式环境、情绪、目的相吻合,并与仪式参与者产生生理与心理双重效应的音乐形式。仪式音乐的形成与社会环境、文化传统有很大的关系,并依存、归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社会文化传统。仪式音乐中所呈现出的所有的声音均是仪式音乐研究领域中的对象。从仪式音乐的外延来看,仪式音乐是声音的一种传输形式,其中既包括人声同时也包括器物声。仪式音乐的功能有隐形与显性双重特征。显性特征使指人们在仪式音乐中所产生的可听与可视之感。隐性特征是指仪式音乐所带来的社会功能。在研究仪式音乐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研究音乐本身所具备的特性,更需要关注仪式参与者对于音乐的感受,以此来充分探讨仪式音乐所具备的功能属性。
丧葬音乐是仪式音乐中常用的一种音乐形式。鼓吹乐在丧葬音乐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鼓吹乐所具备的社会功能使其在丧葬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嘹亮的鼓吹乐能够吸引周围人的注意,起到了向周围人通知死讯的作用。鼓吹乐可以彰显比较庄重肃穆的气氛,丧葬仪式中的诸多环节均需要在鼓吹乐的伴奏中才得以进行。对于围祭的众人来讲,鼓吹乐起到了娱乐的作用。从民俗角度来讲,丧葬音乐的娱人作用有多种原因促成,一是主家为了讲排场,尽孝心,为了吸引更多的吊丧者而大肆使用鼓吹乐。二是为了给死者守灵时增添一些较为热闹的气氛。可见,丧葬音乐符合人们的现实需要,作为一种娱人娱神的工具,丧葬音乐成为生者与死者之间交流的平台,在这样抽象化的交流中丧葬音乐传达的更多是一种信仰。
丧葬音乐包含多种形式,其中既有鼓吹乐又有哭丧歌等。鼓吹乐中大唢呐的使用极大烘托了仪式中的氛围。鼓吹乐在丧葬仪式中的运用已成为一种约定成俗的规矩,丧葬仪式中若没有鼓吹乐,那么丧葬仪式不能称之为仪式。更进一步讲,假如丧葬音乐中没有鼓吹乐便意味着没有遵循古制,会使生者背负不孝之名。丧葬音乐中的哭丧歌会使仪式参与者产生极为悲凉的情绪。演唱者披麻戴孝,悲伤欲绝的表演会使在场的人产生无尽的悲伤。在特定的送丧环节,将亲人送往土地庙,意味着生者与死者灵魂将要永远分别。哭丧歌的歌词往往会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会为仪式参与者构造一个个真实的生活场景,而这些场景会使生者联想起死者生前的许多往事,更能激起对死者的无比眷恋之情。丧葬音乐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是对死者的一种告慰,往往在丧葬音乐中会使生者产生许多复杂的情绪,情绪中既有对死者的不舍与怀念,更有对自身行为的反思。
二、丧葬音乐的功能
音乐在丧礼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既可以看作是背景又可以看作是仪式中的内容之一,可以将活动的范围扩大又可以使仪式活动深入到参与者的内心。通常人们对于声音的记忆要远大于对仪式中其他内容的记忆。仪式活动的内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依附于音乐。如丧礼仪式中出殡仪式,当出殡的队伍经过大街时,丧葬音乐中的鼓吹乐会把大家召集起来,围观的人群会进行路祭,这样的行动会使死者的家族得到较广泛的社会舆论的安慰。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首先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丧礼的举行以及丧礼仪式中音乐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向人们传达了这样一种观念,即死者是尊贵的且具有一定的重要地位。
在音乐的伴奏下,生者对死者的哭诉其实是在讲述死者生前的种种善行。往往在人死去后,被后人议论最多的是死者生前所做的善事,在家族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仪式上对于死者的哭诉与悼念实际上却是一场较为生动的教育晚辈的伦理课。此时仪式中的音乐作为背景,使生者对于死者的一些情感全部融入到音乐中,将生者的音容笑貌留在生者的心中。可见,从仪式音乐所具备的教化功能来看,丧礼音乐中所具备的尊重孝敬等观念是主流社会中道德建设所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丧葬仪式中可将传统的道德理念通过音乐的方式灌输到人们的心中。
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凝聚力。生者在对死者的哀悼中,会更加珍惜家族中的其他人。通常在葬礼仪式中到场的人大都具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因此,死者的离去会更加激起生者珍惜身边人的愿望。在丧礼仪式的操作与筹备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员的帮助,乡邻之间的参与,使得丧礼仪式能够顺利完成,并且在此过程中会极大增进情感。丧葬音乐的凝聚力作用涉及到中国的礼乐制度,当其他民族在运用宗教、图腾等来构建凝聚力时,我们所运用的便是礼乐制度,它所倡导的行为准则一直为人们所遵循。
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心灵抚慰功能。丧葬音乐中所传递出的声音与人的情绪是相一致的,在一定程度上音乐可传递人的情感。在对死者的哀悼中,生者会跟随音乐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情绪变化,会追忆死者生前的种种行为,也会悔恨自己或许对死者缺乏更好的照顾。总之,在音乐中更能使生者对死者产生一定的悼念之情,而此时的音乐变成了对哀悼者的一种安慰,也成为了对死者的一种隐形的补偿。
丧葬音乐用艺术化的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丧葬仪式这一民间礼俗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言行,丧葬音乐使这一规范更加深入人心。在丧葬仪式中以“礼”的内容规范着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成员灌输的则是对亲情的珍视,对长辈的尊重以及对生命的敬畏。这些内容与社会道德内容不谋而合,经过礼俗仪式中的熏陶,尤其是在音乐的感染下,人们更加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更加会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如果从教化意义的角度进行探讨,丧葬仪式为当代道德教育提供了场所。当代道德教育面对的对象更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教育内容上侧重于“道”,侧重于道德条文的学习与认识。而民俗仪式中的民间伦理道德教育所面对的对象侧重于社会成员,在无形中强化了丧葬仪式参与者的伦理道德意识。 三、丧葬音乐的情感内涵与美学体现
通常音乐给人的印象便是美妙的声音中充满情感,并有着一定的故事与哲理。在音乐中总会呈现出一种美感以及丰富的情感内涵。丧葬亦是如此,其所具的美学价值与情感浓度是极高的。丧葬音乐可看作为是一种民俗符号,它与丧葬仪式中的其他一系列物品共通过构成了丧葬的象征符号链。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文化内涵。丧葬仪式依存于社会文化大背景,随着时代的不断更迭,根据人们审美观念的改变,丧葬仪式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民俗符号,但其中所蕴含的民俗意义却不曾改变。从民俗学的角度来看,丧葬音乐的最终表现载体便是鼓吹乐,鼓吹乐中最重要的乐器之一便是唢呐,可以这样说,没有唢呐的存在鼓吹乐便失去了其所具备的民俗功能。如今,丧葬仪式中的鼓吹乐已与传统的鼓吹乐相差甚远,但其服务的对象依然是丧葬仪式,鼓乐班在演奏曲目与演奏风格上会随着民俗的改变而改变,但其所具有的民俗意义依然存在。
丧葬音乐同样可看作是一种美感符号。之所以这样讲,与人类创造音乐的目的相关。音乐之所以被创造是为了体现美。音乐是一种特殊的语言,通过音乐人们可以进行自我表达,并且传递情感。通过音乐的交流,人们将自己的思想感情传递给其他人。在丧葬仪式中所演奏的曲目虽然没有传达语意的功能,但是它们本身会有一种自我表达方式,注重自身的表现,其本质功能可称之为美感功能。丧葬音乐所具有的美感不仅仅只是因为声音本身所具有的美感,更是与人们在听到音乐后所产生的审美体验有关。
人们的美感体验通常与一定的审美传统有关。在不同的文化理念中,会对不同的声音产生不同的评判标准。可能在这一种文化理念中优美动听的声音极具美感,而在另一种文化理念中刺耳的噪音会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此时的音乐被看作是一种被文化模式或是社会群体所能够接受的艺术载体,只要能够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被文化环境所容纳,这样的音乐便是具有美感的音乐。丧葬仪式中的音乐在传统中形成了一种即定的模式,人们在丧葬音乐中既能够获得教化,又能够获取心灵的安慰。可见,丧葬音乐被人们所接受,因此在接受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美感,人们在聆听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美感。
丧葬音乐所具备的功能与丧葬音乐所具有的美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丧葬仪式中的行为表达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美学表达,丧葬仪式本身需要美,更需要运用美学的表达方式进行展现。此时,作为美学符号的音乐被运用于丧葬仪式的表达时,其所具有的美感与丧葬仪所具有的功能是相一致的。显然,丧葬仪式并不是仅仅为了审美,丧葬音乐只是采用了一种美的表达方式。丧葬音乐同其他音乐一样,发挥着自身的功能,无论是简单的节奏音响亦或是较为复杂的鼓吹曲调,丧葬音乐对于丧葬仪式中的参与者产生了一种生理与心理的潜在影响。
丧葬音乐所具有的这种潜在功能即是音乐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美感功能。丧葬音乐所具备的审美功能的发挥并不是取决于丧葬音乐的具体形态,更多的取决于音乐使用者所要达到的效果,取决于在丧葬仪式中用乐者或赏乐者对于丧葬音乐所预期的功能发挥。丧葬音乐的审美体现需要从文化的范畴中来感受,需要在局内与局外的双重角度中探讨其在潜在美感基础上所发挥的多种功能。
四、结语
仪式中的音乐可以渲染仪式氛围,丧葬音乐既可以抚慰生者的心灵,又可以对生者起到教化规劝的作用。而丧葬音乐又需要通过丧葬仪式来表现自身的内容与情感。众多礼俗仪式可看作是中国传统音乐赖以生存的有力载体,对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放置到礼俗仪式中更能体现其所具备的深层涵义。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之间的关系便在音乐文化事项中展现出其所具有的音乐形态。丧葬仪式属于礼的一部分,丧葬音乐便是礼乐的一种重要形式,自古以来便有“无乐不成礼”的说法。可见,对于丧葬音乐的解析中离不开对礼乐的深层阐述。丧葬音乐中所使用的无论是旋律乐器亦或是打击乐器都会产生一定的仪式效应,会对仪式参与者产生一定的情绪渲染。其中,锣鼓、唢呐、钹等在产生强大音响的同时会渲染仪式的氛围,使音乐无形之中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符号。丧葬音乐是由仪式参与者的音乐观念、音乐声音、音乐行为所构成的整体,仅仅从其中一个角度来探讨丧葬仪式的功能将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丧葬音乐可看成一个空心的声音结构,其所具备的情感是由仪式参与者将自身的情感投入到这一声音结构才使音乐具有一定的情感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宏峰.汉代丧仪音乐中礼、俗关系的演变与发展[D].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2004年.
[2]陆栋梁.湘桂走廊丧葬仪式音乐文化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
[3]车万里.甘肃武山唢呐(吹响)的丧葬音乐活动——以檫石川唢呐班社为例[J].北方音乐,2014,(11).
关键词:仪式音乐 丧葬音乐 功能意义 美学价值
一、仪式音乐中的丧葬音乐
仪式音乐是民族音乐学中常出现与使用的概念。对于仪式音乐的定义也可从仪式音乐所处的环境中进行界定。此外,仪式音乐与仪式参与者的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任何一种形式的音乐均具备艺术与社会的双重属性。仪式音乐则是在形式与风格上与特定的仪式环境、情绪、目的相吻合,并与仪式参与者产生生理与心理双重效应的音乐形式。仪式音乐的形成与社会环境、文化传统有很大的关系,并依存、归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社会文化传统。仪式音乐中所呈现出的所有的声音均是仪式音乐研究领域中的对象。从仪式音乐的外延来看,仪式音乐是声音的一种传输形式,其中既包括人声同时也包括器物声。仪式音乐的功能有隐形与显性双重特征。显性特征使指人们在仪式音乐中所产生的可听与可视之感。隐性特征是指仪式音乐所带来的社会功能。在研究仪式音乐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研究音乐本身所具备的特性,更需要关注仪式参与者对于音乐的感受,以此来充分探讨仪式音乐所具备的功能属性。
丧葬音乐是仪式音乐中常用的一种音乐形式。鼓吹乐在丧葬音乐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鼓吹乐所具备的社会功能使其在丧葬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嘹亮的鼓吹乐能够吸引周围人的注意,起到了向周围人通知死讯的作用。鼓吹乐可以彰显比较庄重肃穆的气氛,丧葬仪式中的诸多环节均需要在鼓吹乐的伴奏中才得以进行。对于围祭的众人来讲,鼓吹乐起到了娱乐的作用。从民俗角度来讲,丧葬音乐的娱人作用有多种原因促成,一是主家为了讲排场,尽孝心,为了吸引更多的吊丧者而大肆使用鼓吹乐。二是为了给死者守灵时增添一些较为热闹的气氛。可见,丧葬音乐符合人们的现实需要,作为一种娱人娱神的工具,丧葬音乐成为生者与死者之间交流的平台,在这样抽象化的交流中丧葬音乐传达的更多是一种信仰。
丧葬音乐包含多种形式,其中既有鼓吹乐又有哭丧歌等。鼓吹乐中大唢呐的使用极大烘托了仪式中的氛围。鼓吹乐在丧葬仪式中的运用已成为一种约定成俗的规矩,丧葬仪式中若没有鼓吹乐,那么丧葬仪式不能称之为仪式。更进一步讲,假如丧葬音乐中没有鼓吹乐便意味着没有遵循古制,会使生者背负不孝之名。丧葬音乐中的哭丧歌会使仪式参与者产生极为悲凉的情绪。演唱者披麻戴孝,悲伤欲绝的表演会使在场的人产生无尽的悲伤。在特定的送丧环节,将亲人送往土地庙,意味着生者与死者灵魂将要永远分别。哭丧歌的歌词往往会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会为仪式参与者构造一个个真实的生活场景,而这些场景会使生者联想起死者生前的许多往事,更能激起对死者的无比眷恋之情。丧葬音乐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是对死者的一种告慰,往往在丧葬音乐中会使生者产生许多复杂的情绪,情绪中既有对死者的不舍与怀念,更有对自身行为的反思。
二、丧葬音乐的功能
音乐在丧礼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既可以看作是背景又可以看作是仪式中的内容之一,可以将活动的范围扩大又可以使仪式活动深入到参与者的内心。通常人们对于声音的记忆要远大于对仪式中其他内容的记忆。仪式活动的内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依附于音乐。如丧礼仪式中出殡仪式,当出殡的队伍经过大街时,丧葬音乐中的鼓吹乐会把大家召集起来,围观的人群会进行路祭,这样的行动会使死者的家族得到较广泛的社会舆论的安慰。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首先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丧礼的举行以及丧礼仪式中音乐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向人们传达了这样一种观念,即死者是尊贵的且具有一定的重要地位。
在音乐的伴奏下,生者对死者的哭诉其实是在讲述死者生前的种种善行。往往在人死去后,被后人议论最多的是死者生前所做的善事,在家族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仪式上对于死者的哭诉与悼念实际上却是一场较为生动的教育晚辈的伦理课。此时仪式中的音乐作为背景,使生者对于死者的一些情感全部融入到音乐中,将生者的音容笑貌留在生者的心中。可见,从仪式音乐所具备的教化功能来看,丧礼音乐中所具备的尊重孝敬等观念是主流社会中道德建设所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丧葬仪式中可将传统的道德理念通过音乐的方式灌输到人们的心中。
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凝聚力。生者在对死者的哀悼中,会更加珍惜家族中的其他人。通常在葬礼仪式中到场的人大都具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因此,死者的离去会更加激起生者珍惜身边人的愿望。在丧礼仪式的操作与筹备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员的帮助,乡邻之间的参与,使得丧礼仪式能够顺利完成,并且在此过程中会极大增进情感。丧葬音乐的凝聚力作用涉及到中国的礼乐制度,当其他民族在运用宗教、图腾等来构建凝聚力时,我们所运用的便是礼乐制度,它所倡导的行为准则一直为人们所遵循。
丧葬音乐具有一定的心灵抚慰功能。丧葬音乐中所传递出的声音与人的情绪是相一致的,在一定程度上音乐可传递人的情感。在对死者的哀悼中,生者会跟随音乐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情绪变化,会追忆死者生前的种种行为,也会悔恨自己或许对死者缺乏更好的照顾。总之,在音乐中更能使生者对死者产生一定的悼念之情,而此时的音乐变成了对哀悼者的一种安慰,也成为了对死者的一种隐形的补偿。
丧葬音乐用艺术化的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丧葬仪式这一民间礼俗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言行,丧葬音乐使这一规范更加深入人心。在丧葬仪式中以“礼”的内容规范着社会成员,对于社会成员灌输的则是对亲情的珍视,对长辈的尊重以及对生命的敬畏。这些内容与社会道德内容不谋而合,经过礼俗仪式中的熏陶,尤其是在音乐的感染下,人们更加会产生一种积极的思维方式,更加会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如果从教化意义的角度进行探讨,丧葬仪式为当代道德教育提供了场所。当代道德教育面对的对象更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教育内容上侧重于“道”,侧重于道德条文的学习与认识。而民俗仪式中的民间伦理道德教育所面对的对象侧重于社会成员,在无形中强化了丧葬仪式参与者的伦理道德意识。 三、丧葬音乐的情感内涵与美学体现
通常音乐给人的印象便是美妙的声音中充满情感,并有着一定的故事与哲理。在音乐中总会呈现出一种美感以及丰富的情感内涵。丧葬亦是如此,其所具的美学价值与情感浓度是极高的。丧葬音乐可看作为是一种民俗符号,它与丧葬仪式中的其他一系列物品共通过构成了丧葬的象征符号链。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文化内涵。丧葬仪式依存于社会文化大背景,随着时代的不断更迭,根据人们审美观念的改变,丧葬仪式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民俗符号,但其中所蕴含的民俗意义却不曾改变。从民俗学的角度来看,丧葬音乐的最终表现载体便是鼓吹乐,鼓吹乐中最重要的乐器之一便是唢呐,可以这样说,没有唢呐的存在鼓吹乐便失去了其所具备的民俗功能。如今,丧葬仪式中的鼓吹乐已与传统的鼓吹乐相差甚远,但其服务的对象依然是丧葬仪式,鼓乐班在演奏曲目与演奏风格上会随着民俗的改变而改变,但其所具有的民俗意义依然存在。
丧葬音乐同样可看作是一种美感符号。之所以这样讲,与人类创造音乐的目的相关。音乐之所以被创造是为了体现美。音乐是一种特殊的语言,通过音乐人们可以进行自我表达,并且传递情感。通过音乐的交流,人们将自己的思想感情传递给其他人。在丧葬仪式中所演奏的曲目虽然没有传达语意的功能,但是它们本身会有一种自我表达方式,注重自身的表现,其本质功能可称之为美感功能。丧葬音乐所具有的美感不仅仅只是因为声音本身所具有的美感,更是与人们在听到音乐后所产生的审美体验有关。
人们的美感体验通常与一定的审美传统有关。在不同的文化理念中,会对不同的声音产生不同的评判标准。可能在这一种文化理念中优美动听的声音极具美感,而在另一种文化理念中刺耳的噪音会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此时的音乐被看作是一种被文化模式或是社会群体所能够接受的艺术载体,只要能够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被文化环境所容纳,这样的音乐便是具有美感的音乐。丧葬仪式中的音乐在传统中形成了一种即定的模式,人们在丧葬音乐中既能够获得教化,又能够获取心灵的安慰。可见,丧葬音乐被人们所接受,因此在接受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美感,人们在聆听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美感。
丧葬音乐所具备的功能与丧葬音乐所具有的美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丧葬仪式中的行为表达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美学表达,丧葬仪式本身需要美,更需要运用美学的表达方式进行展现。此时,作为美学符号的音乐被运用于丧葬仪式的表达时,其所具有的美感与丧葬仪所具有的功能是相一致的。显然,丧葬仪式并不是仅仅为了审美,丧葬音乐只是采用了一种美的表达方式。丧葬音乐同其他音乐一样,发挥着自身的功能,无论是简单的节奏音响亦或是较为复杂的鼓吹曲调,丧葬音乐对于丧葬仪式中的参与者产生了一种生理与心理的潜在影响。
丧葬音乐所具有的这种潜在功能即是音乐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美感功能。丧葬音乐所具备的审美功能的发挥并不是取决于丧葬音乐的具体形态,更多的取决于音乐使用者所要达到的效果,取决于在丧葬仪式中用乐者或赏乐者对于丧葬音乐所预期的功能发挥。丧葬音乐的审美体现需要从文化的范畴中来感受,需要在局内与局外的双重角度中探讨其在潜在美感基础上所发挥的多种功能。
四、结语
仪式中的音乐可以渲染仪式氛围,丧葬音乐既可以抚慰生者的心灵,又可以对生者起到教化规劝的作用。而丧葬音乐又需要通过丧葬仪式来表现自身的内容与情感。众多礼俗仪式可看作是中国传统音乐赖以生存的有力载体,对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放置到礼俗仪式中更能体现其所具备的深层涵义。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之间的关系便在音乐文化事项中展现出其所具有的音乐形态。丧葬仪式属于礼的一部分,丧葬音乐便是礼乐的一种重要形式,自古以来便有“无乐不成礼”的说法。可见,对于丧葬音乐的解析中离不开对礼乐的深层阐述。丧葬音乐中所使用的无论是旋律乐器亦或是打击乐器都会产生一定的仪式效应,会对仪式参与者产生一定的情绪渲染。其中,锣鼓、唢呐、钹等在产生强大音响的同时会渲染仪式的氛围,使音乐无形之中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符号。丧葬音乐是由仪式参与者的音乐观念、音乐声音、音乐行为所构成的整体,仅仅从其中一个角度来探讨丧葬仪式的功能将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丧葬音乐可看成一个空心的声音结构,其所具备的情感是由仪式参与者将自身的情感投入到这一声音结构才使音乐具有一定的情感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宏峰.汉代丧仪音乐中礼、俗关系的演变与发展[D].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2004年.
[2]陆栋梁.湘桂走廊丧葬仪式音乐文化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
[3]车万里.甘肃武山唢呐(吹响)的丧葬音乐活动——以檫石川唢呐班社为例[J].北方音乐,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