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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县域金融发展更是走向良性。与全国一样,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的金融改革和县域金融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为“十二五”县域金融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信贷结构得到改善
2010年末华坪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5755万元,是2005年末的3.32倍,年均增长35.02%,增速比“十五”提高12.69个百分点,比“九五”提高14.60个百分点。存款中企业存款60409万元,是2005年末的2.26倍,年均增长22.61%;储蓄存款310464万元,是2005年末的3.33倍,年均增长35.07%。
各项贷款222282万元(未含邮政储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1395万元),是2005年末的3.21倍,年均增长33.88%,增速比“十五”提高23.39个百分点,比“九五”提高23.72个百分点。贷款中短期贷款84494万元,是2005年末的2.16倍,年均增长21.24%;中长期贷款123204万元,是2005年末的4.43倍,年均增长45.04%;票据融资14584万元,是2005年末的6.46倍,年均增长59.42%。2010年末短期、中长期、票据融资的比重分别为38.01%、55.43%、6.56%,与2005年末56.51%、40.23%、3.26%相比,中长期贷款比重得到提升,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个人客户贷款比重略有下降,法人客户贷款有所提升,票据融资增加改善了中小企业资金状况。不良贷款占比高的电力行业贷款比重由27%下降为14%,农业、水利设施、制造业贷款比重有所提升,贷款结构得到优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得到增强。
保费收入14756万元,是2005年末的5.13倍,年均增长50.46%,其中:产险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331万元,是2005年末的4.89倍,年均增长48.69%;寿险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425万元,是2005年末的5.27倍,年均增长51.51%。
赔款给付7146万元,是2005年末的7.30倍,年均增长64.39%,其中:产险类保险公司赔付2112万元,是2005年末的2.95倍,年均增长31.07%;寿险类保险公司赔付5035万元,是2005年末的19.15倍,年均增长109.19%。
二、资产质量继续好转,经营效益情况良好
按五级分类2010年末农行不良贷款7641万元,不良贷款率12.66%,比2005年末下降8.14个百分点;按“一逾两呆”分类2010年末农信社不良贷款2457万元,不良贷款率2.70%,比2005年末下降4.62个百分点。工行、建行不良贷款率基本为0,总体看金融机构贷款质量处于历史较好时期。
2010年末利润总额工行1571万元,是2005年末695万元的2.26倍;农行3366万元,是2005年末1346万元的2.50倍;建行1874万元,是2005年末832万元的2.25倍;农信社3244万元,是2005年末22万元的147.45倍。
三、金融改革效果显现,机构人员稳定增加
启动于“十五”期间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收获硕果,“十一五”时期金融改革成果得到保持并继续深化,农业银行重新调整定位为服务“三农”和县域,业务走出负增长状态,“十一五”存款年均增幅31.29%,比“十五”提高8.49个百分点,贷款年均增幅28.75%,比“十五”提高25.23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试点,解决了历史包袱,呈现业务迅猛发展、资产质量好转、扭亏为盈效益良好的局面。在通达乡恢复金融网点,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农村金融体制,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为民间资本涉足金融业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保险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渐解决无序竞争状态,走向可持续发展轨道。
2010年末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2个,比2005年末增加1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230人,比2005年末增加15人(比较数未含邮政储蓄银行),适当增加新员工,使基层金融机构人数和年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实现了良性循环,促进业务正常发展;从保险业看,2005年有保险公司5家,其中财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3家。至2010年末已发展到保险公司10家,其中:财险类公司6家,寿险类公司4家。保险机构20个,其中:支公司4个、营销服务部8个、保险代理机构8个。保险从业人员523人。
四、金融服务得到改善,业务创新有所突破
一是金融创新取得突破。县工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县农行通过惠农卡贷款以及龙头公司担保、三户联保等组合模式,为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使我县成为全省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县建行探索开办了表外保函业务;县农信社大力推行“两证一卡”(大额信用贷款证、消费信用贷款证、金碧惠农卡),与担保公司合作方面也取得进展,促进了业务快速发展;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先进村”建设,加快了农村保险市场开发。
二是金融电子化进一步加速。金融机构掀起网点改造热潮,纷纷设立了金融超市、自助银行,增加了ATM、POS机具的布设,银行卡得到普及,减轻了柜台排队压力,同时也为县域带来了现代化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和拓宽。
三是民生金融服务取得进展。县农信社配合政府认真办理好惠农补贴支付工作,2010年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200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112户56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0户250万元;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发放抗旱救灾贷款3495万元,支持群众买水管、薄膜,修水池抗击旱情;开办了能繁母猪保险、民房保险等政策性保险,2008年我县发生生猪瘟疫,能繁母猪保险赔付6732头,567.28万元,对补偿投保户损失,稳定养殖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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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信贷结构得到改善
2010年末华坪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5755万元,是2005年末的3.32倍,年均增长35.02%,增速比“十五”提高12.69个百分点,比“九五”提高14.60个百分点。存款中企业存款60409万元,是2005年末的2.26倍,年均增长22.61%;储蓄存款310464万元,是2005年末的3.33倍,年均增长35.07%。
各项贷款222282万元(未含邮政储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1395万元),是2005年末的3.21倍,年均增长33.88%,增速比“十五”提高23.39个百分点,比“九五”提高23.72个百分点。贷款中短期贷款84494万元,是2005年末的2.16倍,年均增长21.24%;中长期贷款123204万元,是2005年末的4.43倍,年均增长45.04%;票据融资14584万元,是2005年末的6.46倍,年均增长59.42%。2010年末短期、中长期、票据融资的比重分别为38.01%、55.43%、6.56%,与2005年末56.51%、40.23%、3.26%相比,中长期贷款比重得到提升,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个人客户贷款比重略有下降,法人客户贷款有所提升,票据融资增加改善了中小企业资金状况。不良贷款占比高的电力行业贷款比重由27%下降为14%,农业、水利设施、制造业贷款比重有所提升,贷款结构得到优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得到增强。
保费收入14756万元,是2005年末的5.13倍,年均增长50.46%,其中:产险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331万元,是2005年末的4.89倍,年均增长48.69%;寿险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425万元,是2005年末的5.27倍,年均增长51.51%。
赔款给付7146万元,是2005年末的7.30倍,年均增长64.39%,其中:产险类保险公司赔付2112万元,是2005年末的2.95倍,年均增长31.07%;寿险类保险公司赔付5035万元,是2005年末的19.15倍,年均增长109.19%。
二、资产质量继续好转,经营效益情况良好
按五级分类2010年末农行不良贷款7641万元,不良贷款率12.66%,比2005年末下降8.14个百分点;按“一逾两呆”分类2010年末农信社不良贷款2457万元,不良贷款率2.70%,比2005年末下降4.62个百分点。工行、建行不良贷款率基本为0,总体看金融机构贷款质量处于历史较好时期。
2010年末利润总额工行1571万元,是2005年末695万元的2.26倍;农行3366万元,是2005年末1346万元的2.50倍;建行1874万元,是2005年末832万元的2.25倍;农信社3244万元,是2005年末22万元的147.45倍。
三、金融改革效果显现,机构人员稳定增加
启动于“十五”期间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收获硕果,“十一五”时期金融改革成果得到保持并继续深化,农业银行重新调整定位为服务“三农”和县域,业务走出负增长状态,“十一五”存款年均增幅31.29%,比“十五”提高8.49个百分点,贷款年均增幅28.75%,比“十五”提高25.23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试点,解决了历史包袱,呈现业务迅猛发展、资产质量好转、扭亏为盈效益良好的局面。在通达乡恢复金融网点,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农村金融体制,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为民间资本涉足金融业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保险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渐解决无序竞争状态,走向可持续发展轨道。
2010年末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2个,比2005年末增加1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230人,比2005年末增加15人(比较数未含邮政储蓄银行),适当增加新员工,使基层金融机构人数和年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实现了良性循环,促进业务正常发展;从保险业看,2005年有保险公司5家,其中财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3家。至2010年末已发展到保险公司10家,其中:财险类公司6家,寿险类公司4家。保险机构20个,其中:支公司4个、营销服务部8个、保险代理机构8个。保险从业人员523人。
四、金融服务得到改善,业务创新有所突破
一是金融创新取得突破。县工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县农行通过惠农卡贷款以及龙头公司担保、三户联保等组合模式,为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使我县成为全省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县建行探索开办了表外保函业务;县农信社大力推行“两证一卡”(大额信用贷款证、消费信用贷款证、金碧惠农卡),与担保公司合作方面也取得进展,促进了业务快速发展;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先进村”建设,加快了农村保险市场开发。
二是金融电子化进一步加速。金融机构掀起网点改造热潮,纷纷设立了金融超市、自助银行,增加了ATM、POS机具的布设,银行卡得到普及,减轻了柜台排队压力,同时也为县域带来了现代化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和拓宽。
三是民生金融服务取得进展。县农信社配合政府认真办理好惠农补贴支付工作,2010年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200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112户56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50户250万元;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发放抗旱救灾贷款3495万元,支持群众买水管、薄膜,修水池抗击旱情;开办了能繁母猪保险、民房保险等政策性保险,2008年我县发生生猪瘟疫,能繁母猪保险赔付6732头,567.28万元,对补偿投保户损失,稳定养殖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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