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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震惊全国的上海“太阳岛国际度假村浴客猝死浴缸”一案审理完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上海“太阳岛国际度假村俱乐部”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这起命案提醒人们,尤其是老年朋友,面对五花八门的现代浴场一定要慎而视之,切不可因天花乱坠的广告之误导,而起一时之兴赴“汤”蹈“火”,造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71岁的王菊明洗温泉,发生意外
上海太阳岛度假村是一个享誉海内外、投资8亿元建造的五星级度假小岛,高尔夫球、卡丁车、赛马场等几十种现代化的游乐设施一应俱全。
2000年4月8日,王菊明教授所在的上海基康生物技术公司组织去太阳岛度假村春游。年过七旬的王菊明携夫人也赶去参加。
当天,王菊明精神非常好,开了几圈卡丁车之后,王教授夫妇在度假村的朝鲜风味烧烤餐厅用了午餐,王教授还喝了点酒。看到广告介绍太阳岛温泉是“上海市第一温泉”,下午3点左右,这对老夫妇来到温泉洗浴。
王教授选择了一种据说适合老年人的药浴。之后,他和夫人分别被带到分开的两个洗浴间。每个洗浴间都是一套别墅房改装的,里面有按摩脉冲三角型豪华浴缸、电视机、卧床、按摩床、卫生间等。浴室里贴着“顾客须知”:建议您不要在饱餐、酗酒后沐浴……如在沐浴中出现心慌、头晕、恶心等现象,应立即出浴、卧床休息……
据王夫人回忆,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她到服务台讯问王菊明是否洗完了,才得知老伴出事了。“太阳岛”方面称:“大约4点05分,服务员在外面听见王菊明洗浴那间房的热水器总是转个不停,心中不免疑虑,忙报告总台,总台打电话去那间浴室询问,电话无人接;派服务员前去敲门也没人开,于是,立即委派男服务员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去查看,发现王菊明已倒在浴缸之中,浴缸内有大量呕吐物。两个服务员速将他从浴缸中抱出,此刻他已无任何反应,身上被热水烫伤多处。”意外发生后,该度假村的医生把王菊明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未能挽救他的生命。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经解剖检验,在4月19日出具的“死亡确认书”认定,71岁的王菊明因呕吐的“胃内容物堵塞气管,窒息而死”。
王菊明生前是个有贡献的医学教授。他从事过电生理学和生殖生理学的研究工作,对针刺麻醉、中药麻醉原理做过深入研究,在国内率先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测定脏器血流量及毛细血管通透性的方法,对男性节育药棉酚抗生育作用的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优秀成果,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好评。
事后,王菊明的家人在事故现场察看时发现,老人当时所在的洗浴间没有电话,只有一条裸露的电话线,在洗浴间旁的休息间有一部电话机。
王家与“太阳岛”对簿公堂
事发后,王家与“太阳岛度假村”交涉,在“上海市侨联”的主持下谈判,王家先是说要参照“云都浴场命案”赔64万元,后来索赔数额降至30万,“太阳岛度假村”起初考虑答应赔王家30万元。结果在分期付款方式上双方有分岐,“太阳岛”说分三次付清,王家坚持一定要分两次付清,谈判破裂。
2000年7月19日,王家向上海第二中级法院起诉,要求“太阳岛”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王家114万元。
2000年11月14日和2001年4月3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提供了上海浴池行业协会秘书长吴尧铭的看法:“单人沐浴房间的门不应全封闭式关死,玻璃门应有一定的透明度,以便于服务人员能及时发现和防止室内发生意外情况。服务员应处在便于发现室内情况的位置,对老年人应尽特殊注意义务。”
庭审中,“太阳岛”方代理人朱妙春、吴平律师对王菊明的死因作了如下分析:“本案中王菊明病变的发生是无法预料的。根据王菊明死亡前数小时拍的照片可以看出:他虽然年过七旬,但其外表显得十分精神。根据原告的证词及当庭表述,王菊明的身体状态一直给人以良好的感觉。他在事发当日的上午还从事了对人的身体素质(尤其是心功能方面)要求较高的开卡丁车等运动。王菊明在洗浴以前要求服务员调节好水温,并在洗浴中再次打电话要求服务员为其调节水温,并亲自为服务员开门、关门。王菊明是在饱食后洗浴也是有据可查的。法医《鉴定报告》明确指出:死者‘胃内容物约700毫升,为未消化食糜,见肉块、菜叶等。’这还只是尸体内残存的,其他还有吸入至气管、支气管以及吐到浴缸里的胃容物。他生前有动脉硬化症及心肌缺血缺氧的病理学基础,是不适合洗浴的,其死亡与被告浴室服务设施和条件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
两位律师还认为,“洗浴是人们日常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平时应该注意什么都是一些常识性的问题。王本人一直从事医学研究,不能说,他自己明知有不适合的地方,却只在家中注意,而到了被告处却要别人帮他提醒或让别人阻拦他。与其相比,其夫人(两人年龄相仿)就比较注意安全,她发现自己不适合单独洗浴,便要求陪浴,而王先生却表现的比较自信。对被告来说,无从知道王先生有缺血缺氧的病理学基础,王先生虽然岁数很大,但其外表和精神风貌却表现得并无问题。同时,被告在浴室中也标注有“顾客须知”,针对洗浴所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警示……”
庭审结束前,法官问原告是否愿意调解?原告方愿意。又问被告,被告不愿调解,要求法院明判是非。
法院认为“太阳岛”未善尽安全保护之责
2001年4月20日,法院开庭宣布审理结果。法院认为,已察明:王菊明系胃内容物吸入,堵塞气管、支气管腔致窒息死亡。尸检发现他左心室轻度扩张……说明他生前有动脉硬化症及心肌缺氧的病理学基础。不排除他在心功能差的基础上,因饱食和浴室内特殊环境等综合因素加重心脏负担,致使心、脑缺血缺氧,胃内容物返流并吸入气管、支气管的可能。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集娱乐、休闲、温泉沐浴于一体的特殊服务性行业,面向全社会开放,理应向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和环境。王菊明付费后进入被告的温泉保健中心洗温泉浴,与被告之间即形成以沐浴享受为内容的服务合同关系,此间被告应提供与其收费标准相当的设施和服务。除对前来沐浴的客户应尽最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外,还应采取切实防范措施以避免浴客在享受该项服务中发生危险。本案中王菊明在沐浴中昏迷以致死亡,虽经有关部门鉴定,表明死亡的直接原因系王菊明身体病变所致,但被告在履行与王菊明的服务合同中,在提供安全服务以及设施上存在缺陷。如单独的沐浴间内缺乏与外界联系的呼救设施;医务室距离沐浴场所有相当的一段距离;医务人员赶到急救现场时,本应携带的急救药物未予携带。从而延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故认定被告由于疏于管理,对浴客王菊明未能善尽安全保护之责。
法庭判决“太阳岛度假村”赔偿原告15万元,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负担1.3万元,由“太阳岛”负担2000元。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原告介绍,此案中王家开销很大。王菊明丧葬费1.1万元,在国外工作的王家子女返沪开销费用及误工费等28万元,聘请律师费5万元,案件受理费1.3万元,共计是35万元。扣除“太阳岛”赔偿的15万元,还亏20万元。
打这场官司,王家认为冤透了。可“太阳岛”方面也喊冤,谁会想到堂堂一个医学教授竟会噎死在小小的浴缸里呢?
现在,“太阳岛”已作出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不得单独入浴。
另一起入浴老人死亡案
在发生王菊明意外之死的前一年,1999年4月14日晚8时许,浙江省江山市水泥厂退休职工王帮英来到毛某开办的新街浴室洗澡。当时,男洗澡间内只有这位老人独自冲洗。半个小时过去了,老人还没出来,毛某忙叫来旁人进浴室查看,只见王帮英已昏倒在地。毛某马上把住在不远处的王帮英老人的女儿、女婿找来,送老人到医院抢救。因医治无效,老人于当晚9时48分死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毛某经营的浴室卫生条件较差,通风不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王帮英的家人认为毛某对老人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0天后,老人的妻子儿女向江山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毛某赔偿14.5万元。被告毛某认为:王帮英老人的死亡与浴室管理没有因果关系。她称自己提供的服务是最普通的服务,只收2元钱的门票,洗浴人就可进入浴室洗澡。当其发现老人较长时间未出浴室时,即请人进内查看,发现王已倒在地上,就及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并马上通知王的女儿、女婿到场。再说,王本来患有高血压症,其死亡是因高血压引起脑溢血,加上原告未及时抢救所致,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经一审、二审,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开办浴室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批准营业,作为浴室业主应当为每个顾客提供完善的服务。然而,王帮英在该浴室洗澡时摔倒,毛某却托他人去寻找家属而未及时将老人送医院抢救,延误抢救时机,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死者王帮英生前多次到该浴室洗澡,对浴室的环境状态应该是清楚的。且其年岁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在无亲人陪伴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前往浴室洗澡以致在浴室内摔倒,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过错。终审判决:毛某赔偿原告2.4万元。
日本“入浴死”超过“车祸死”
如今现代化洗浴的花样越来越多,于是“浴场命案”也多了起来。我国因洗浴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死因未见报道。下面以日本有关资料做个分析。
近年来,日本因入浴引起的心肌梗塞、脑血管梗塞及脑出血死亡的人数呈上升趋势。横滨市立大学的相原弼德医学博士指出,导致入浴死的主要原因是洗澡的水温偏高。相原解剖了303例因入浴在浴室或换衣间死亡者的尸体,其中126例可测得入浴死时浴池的温度,并据此制成了浴池温度和入浴死亡率之间的关系图表:浴池温度在42℃以上的死亡者96例,占126例的76%。另外,60岁以上入浴死亡者252例,占303例的85%;50~60岁22人,40~50岁15人,三者相加,40岁以上入浴死亡者比例高达98%。
为什么在42℃以上浴池入浴的高龄者容易死亡呢?在温度较低的换衣间脱衣时,入浴者的毛细血管收缩,血压上升。进入浴池后血管舒张、血压下降,但血压下降前,若浴池温度过高的话,因交感神经兴奋使血压上升,然后又迅速下降。由于高龄者血压调节机制衰退,所以血压下降过低时会引起脑梗塞;血压上升过猛又会引起脑出血。另外,血压上升加重了心脏负担,会引起心律不齐。在高温浴池入浴时间过长,出汗过多,血黏度增加,还会引发脑梗塞。
枥木红十字医院院长奈良昌治说:“在日本,入浴死已超过车祸死。”对1978~1997年20年中枥木县2248位入浴死者进行分析,发现入浴死者每年以10%的比例增加,其中1995年一年就达200例。枥木县人口200万,按此比例估计,日本全国每年有1.25万人因入浴丧命。而1997~1998年日本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者不到1万人。而且,上面提到的入浴死人数仅为警方接到报告后统计的人数。据说没报告警方的入浴死人数可能是该数字的3~4倍。
因此,日本专家提醒大家,为安全起见,高龄者入浴时水温不要过高,池水不宜过满,且以半身浴为宜,且入浴时身旁要有人照应。
以上报道的国内外的教训应引起我们充分重视,家有老人,对其洗浴一定要多加关照,切莫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