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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最近再次成为娱乐头条,这次的“主角”是韩国女演员张紫妍。这位韩星的“控诉”更为血淋淋,不过其自我了断生命的“刚烈”背后却显得颇为无奈。
当外国的潜规则事件在国内被炒得如火如荼,国内又一类型潜规则——大牌明星演戏“买一搭一”被媒体曝光。文章援引了娱乐圈多宗“大牌”强行向剧组摊派子女或亲友的案例,如李幼斌就被疑为推荐儿子出演男三号被记者点名。据悉,“买一搭一”浮出水面源于受此牵累投资失败的国内某制片人的报料。
这两年潜规则一再被提及,但其实它早已畅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古今中外皆有存在只是未必叫现下这个名字而已。先人造字“赇”更是赤裸裸地证明“以贝相求”的潜规则自古就有,而“美人计”也说明该类潜规则历史悠久。至于“买一搭一”的潜规则虽然在娱乐圈刚被踢爆,但这一玩法不是新近才出现的新状况,类似“提携客户子女”的变相贿赂,从古至今各行各业并不鲜见。当然还有其他各种样式的潜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以及变种潜规则仍会继续此起彼伏。
潜规则自成规则体系,规则制定者是“暴力强者”,“谁嘴大谁说得算”。规则制定者掌握更多资源与权限,只要“对弈者”不疯不傻,知道趋利避害知道丢车保帅,乖乖就范便是惟一选择。需要谨记的是,在一个双方都默认并遵守的潜规则体系中,无论是愿打愿挨还是愿打不愿挨都是“潜行”,上不了台面。计算并比较规则体系带来的成本风险和收益,是双方博弈的实质。而若决定让潜规则见光,弱势一方还要计算浮出水面需要付出的代价与成本。
张钰销声匿迹,“邮件门”中曝光领导恶行的小秘书最后无人敢聘,都是代价高昂的范例。而死亡无疑成本最高,虽然张紫妍绝望的“放弃”背后似乎是“亡命”的“凶悍”,但拼死是成本最高的抗争,因为对死者来说永远不会再有胜算。其实正面对决通常都要冒鱼死网破的风险,玉石俱焚的代价显而易见。
如此“计算”下来,似乎笔者正不道德地试图对有关人士进行放弃反抗的误导。实则不然,选择正面挑战潜规则的人定非平庸之人,确切说必须具有英雄气概。只有不计得失、不畏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振臂一呼,才有可能使更多受害者从众响应,成规模的反抗也才更有力量。但是,英雄从来就是“稀有物种”。那位制片人不也说大部分剧组都没有与大牌翻脸的勇气,为了维持关系对大牌引荐的人最终还得“照单全收”。
虽然有英雄领导的“团队”可遇不可求,但个体的单打独斗也并非不能在付出微小成本下取得斗争的胜利。那位“上门”给记者报料的某制片人就“讨巧”得很,借助媒体零成本宣泄了心中不满,不过遗憾的是还是没有捅破窗户纸,充其量也只是增加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不过,其斗争手段倒是可资借鉴——媒体、网络、人肉搜索……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这个时代雪恨的途径众多,完全可以不触及法律底线,代价低廉、兵不血刃地将“仇家”掀落马下。但前提是,当事人要有坚定的抗暴决心——这一点比勇气、智慧、操作技巧,比一切的一切都更重要。
当外国的潜规则事件在国内被炒得如火如荼,国内又一类型潜规则——大牌明星演戏“买一搭一”被媒体曝光。文章援引了娱乐圈多宗“大牌”强行向剧组摊派子女或亲友的案例,如李幼斌就被疑为推荐儿子出演男三号被记者点名。据悉,“买一搭一”浮出水面源于受此牵累投资失败的国内某制片人的报料。
这两年潜规则一再被提及,但其实它早已畅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古今中外皆有存在只是未必叫现下这个名字而已。先人造字“赇”更是赤裸裸地证明“以贝相求”的潜规则自古就有,而“美人计”也说明该类潜规则历史悠久。至于“买一搭一”的潜规则虽然在娱乐圈刚被踢爆,但这一玩法不是新近才出现的新状况,类似“提携客户子女”的变相贿赂,从古至今各行各业并不鲜见。当然还有其他各种样式的潜规则,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型以及变种潜规则仍会继续此起彼伏。
潜规则自成规则体系,规则制定者是“暴力强者”,“谁嘴大谁说得算”。规则制定者掌握更多资源与权限,只要“对弈者”不疯不傻,知道趋利避害知道丢车保帅,乖乖就范便是惟一选择。需要谨记的是,在一个双方都默认并遵守的潜规则体系中,无论是愿打愿挨还是愿打不愿挨都是“潜行”,上不了台面。计算并比较规则体系带来的成本风险和收益,是双方博弈的实质。而若决定让潜规则见光,弱势一方还要计算浮出水面需要付出的代价与成本。
张钰销声匿迹,“邮件门”中曝光领导恶行的小秘书最后无人敢聘,都是代价高昂的范例。而死亡无疑成本最高,虽然张紫妍绝望的“放弃”背后似乎是“亡命”的“凶悍”,但拼死是成本最高的抗争,因为对死者来说永远不会再有胜算。其实正面对决通常都要冒鱼死网破的风险,玉石俱焚的代价显而易见。
如此“计算”下来,似乎笔者正不道德地试图对有关人士进行放弃反抗的误导。实则不然,选择正面挑战潜规则的人定非平庸之人,确切说必须具有英雄气概。只有不计得失、不畏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振臂一呼,才有可能使更多受害者从众响应,成规模的反抗也才更有力量。但是,英雄从来就是“稀有物种”。那位制片人不也说大部分剧组都没有与大牌翻脸的勇气,为了维持关系对大牌引荐的人最终还得“照单全收”。
虽然有英雄领导的“团队”可遇不可求,但个体的单打独斗也并非不能在付出微小成本下取得斗争的胜利。那位“上门”给记者报料的某制片人就“讨巧”得很,借助媒体零成本宣泄了心中不满,不过遗憾的是还是没有捅破窗户纸,充其量也只是增加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不过,其斗争手段倒是可资借鉴——媒体、网络、人肉搜索……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这个时代雪恨的途径众多,完全可以不触及法律底线,代价低廉、兵不血刃地将“仇家”掀落马下。但前提是,当事人要有坚定的抗暴决心——这一点比勇气、智慧、操作技巧,比一切的一切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