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驻点预防 促进创新发展

来源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in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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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作为工作重点,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找寻突破口,拓展预防思路,创新预防方式,坚持以建立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为根本,以开展“驻点预防”为切入点,首批选择孟津县规划局、水利局和粮食局三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措施,在三个单位先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76项,建立起制度、监督、管理、奖惩和预防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了漏洞,起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一、创新思路,寻找途径,形成“驻点预防”创新点
  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为检察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明了方向,拓宽了思路。我院突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形式不活等问题,把建立新机制、开拓新途径作为推动预防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心。我们总结当前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存在的问题:一是难以有效掌握被预防单位内在的工作特点和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二是不能很好地找到被预防单位职务犯罪发生发展规律,难以对症下药,堵塞漏洞;三是存在“两张皮”现象,难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这些问题,我院认真研究,认为只有主动出击,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综合运用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预防措施,沉下去开展较长时间的“驻点预防”,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此,我院把“驻点预防”作为创新点,首批选择县规划局、水利局、粮食局作为试点单位,精心组织实施,为预防工作创新发展找准了方向。
  二、建立组织,分步实施,扎实开展“驻点预防”
  “驻点预防”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有着自身内在的特点和规律。我院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详细研究“驻点预防”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驻点预防工作。
  第一,制定驻点预防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定。我们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时向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委员会领导汇报开展驻点预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得到了预防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孟津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孟预文[2011]01号文件,要求全县预防委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县检察院开展“驻点预防”工作,促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根据预防委领导的要求,认真制定了驻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定,详细规定了“驻点预防”的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纪律。谢晓阳检察长在“驻点预防”工作组进驻工作动员会上,要求工作组要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不能因“驻点预防”影响被进驻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开展,又不能因害怕出事而不敢大胆开展工作,要抱着对党、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各项预防调查、询问、讨论、座谈等工作,确保驻点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驻点预防”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按照“驻点预防”实施方案要求,循序渐进,有序开展工作。一是先后在三个驻点單位召开动员会,向驻点单位干部职工讲明驻点预防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措施,得到了驻点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建立与驻点单位的联系制度,做到既相互配合协作,又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驻点单位不因检察机关开展“驻点预防”而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开展,或者甚至出现不稳定现象;三是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预先制定详细的调查、座谈和询问提纲,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随机抽样进行预防调查,在掌握驻点单位工作性质、特点的基础上,发现存在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部位。由于我们对“驻点预防”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细致周到,从没有影响到驻点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干部职工的理解和配合。
  第三,强化预防调查分析,掌握重点环节和部位。我院“驻点预防”工作组在开展调查、座谈和询问的基础上,把预防调查分析作为重点,充分掌握驻点单位各种信息资料,快速把握驻点单位的特点和工作规律,以及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部位,并就存在的问题与驻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沟通联系,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向驻点单位下发检察建议。
  第四,严守界限,不做“万金油”。我院驻点预防工作组把解决驻点单位存在问题作为重点,不参与同预防工作无关的活动。派驻水利局工作组,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帮助理清了打井队、水利工程队职工上访问题的根源,找准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派驻规划局工作组重点规范了工程规划的行政费收取使用问题,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派驻粮食局工作组,重点规范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和粮食收购资金使用问题,杜绝了粮食收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驻点预防”中有效惩治职务犯罪
  我院驻点预防工作组,坚持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有机结合,做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推动驻点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对驻点单位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充当“保护伞”。
  第一,在“驻点预防”中及时掌握犯罪线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在驻点预防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和调查得到的情况,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院反贪、反渎办案部门,使驻点预防工作同查处驻点单位职务犯罪案件有机结合,促使驻点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如通过在县规划局开展驻点预防,查处在工程规划审批、办证许可等方面存在渎职、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规划局李某受贿、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县水利局驻点预防工作中,及时向反贪局转交了水利工程队队长刘某利用假发票套取单位公款的贪污案件和两名农村干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涉嫌贪污案件。
  第二,结合案件查处,帮助驻点单位查找发案原因,建立预防对策。我们在驻点预防工作中,结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帮助驻点单位分析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一是缺乏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存在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淡薄。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致使财务管理混乱。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四是业务工作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以上问题,积极与驻点单位领导班子沟通联系,商讨对策。县水利局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混乱、工程款结算公私不分等问题,建立水利工程财务管理、资金结算等制度,为企业改制扫清了障碍,铺平了道路;县规划局针对城市建设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归纳出工程建设规划领域存在的规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得到了规划局领导班子的积极响应。
  第三,以案释法,及时对驻点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把驻点预防工作向纵深拓展,通过以案释法,及时对驻点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从思想、行为、态度方面构筑职务犯罪防线。如通过在规划局和粮食局查处贪污、受贿犯罪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给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两个系统结合案件查处和县委开展治理隐性腐败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以案释法、治理隐性腐败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要求处于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要从思想行为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根源,思想上要坚决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工作上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醒自警自律;县粮食系统不回避驻点预防查找的问题,认真细致地找根源,把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同开展粮食收购“优质服务年”有机结合,从细微之处改正干部职工的错误行为,严格管理,严格制度督查落实,起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驻点预防”取得实效
  我们在驻点预防工作中,根据驻点单位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心,下大力气加强制度建设,使驻点单位的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轨道运行,促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存在的制度缺陷,我们要求驻点单位都要建立与自身工作相匹配的管理规章制度,缺什么补什么,并要求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上墙,让全体干部职工一目了然。县规划局通过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规费收取等规章制度18项;县水利局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物资供应和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制度12项,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物资管理;县粮食局针对全局22个二级机构,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地储粮管理、粮食储备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26项,保证了地储粮供应和国家粮食资金的正常使用;各驻点单位通过制度建设,为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建立五项机制,确保驻点预防工作实效。一是建立情报收集机制,架设互动协作信息网。我院与三个驻点单位构建了信息传输网络,确定了具体联络人员,与直接审批和管理部门建立紧密型信息交换制度,同步获取资料,约定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必须纳入检察预防范畴,形成疏而不漏、严密有致、资源共享的情报收集机制,确保对重大工程项目、财政拨款实现100%的预防介入率。二是建立警示教育机制,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策和正反警示教育相结合,在办案中积累素材,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预防工作的说服力和认同感,将反腐防线内植于心、深化于脑,把预防堤坝筑到容易出现问题的主要环节上,不放过任何一个“易污染源”。三是建立课题调查机制,把握规律完善工作点。我院注重理论的总结和先行,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坚持一事一回头,对每一次驻点预防进行回顾剖析,提炼有效做法、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写出预防综述报告,为提升预防工作质量,积累经验,做好铺垫;四是建立回访督查机制,加大廉政的落实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对专项预防工作听取评议意见和建议,目前反馈率达到了100%。五是建立责任连带机制,强化预防工作责任心。我院在参与职务犯罪预防中,将责任作为第一要素,实行内部连带责任制,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同时,构建外部责任网络,充分调动驻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骨干作用,增强了预防监督的整体合力。
  第三,建立督查机制,促使制度落实。在规范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求驻点单位把制度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三个驻点单位均建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统领的规章制度督查落实机制,县粮食局定期不定期巡回全县各个粮食单位开展督查落实,对制度落实不力、只做表面文章的单位通报批评或者责令单位领导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年终取消评先资格,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五、总结经验,从“驻点预防”工作得到的启示
  我院在驻点预防工作中,干警严格遵循程序,依法调查、询问,發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办案部门办理。驻点预防工作得到了驻点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工作中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驻点预防”工作能够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发展。由于“驻点预防”工作计划安排详细周到,工作时间跨度大,持续时间较长,可以带动预防工作中的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案例分析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预防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驻点预防”工作有利于预防工作向外拓展,向纵深发展。由于“驻点预防”工作深入驻点单位开展一系列活动,能够使驻点干警全面熟悉和掌握驻点单位的工作特点、工作规律,找准容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能够对症下药,堵塞漏洞,促进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驻点预防”工作有利于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通过开展驻点预防工作,使驻点单位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化的制度、管理、督查、奖惩和预防的长效机制,对其他还没有开展驻点预防的单位起到了“以点带面”作用,使驻点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取经,将促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四是“驻点预防”工作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预防工作是一项与社会方方面面相互联系、交互作用的工作,需要得到全社会尤其是驻点单位的理解支持,也需要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内部部门的全力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效果。
  我院“驻点预防”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驻点预防”工作规律还没有找准,工作方法还有不当之处,工作程序还有待完善,工作成效还不显著。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探索,进一步找准“驻点预防”工作规律,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推动“驻点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进孟津县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形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刘雁君nina_lyj@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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