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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巨灾风险频发,给世界各地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越来越多的学者着手研究巨灾风险证券化。本文着重分析了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中最有实施可能性、能够作为突破口的一种,即地震风险债券。本文介绍了国外巨灾风险债券运作模式概况的总结,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地震风险债券运作模式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巨灾风险 证券化 地震风险债券
一、国外巨灾风险债券运作模式概况总结
国外发行巨灾债券时,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1.巨灾债券结构
巨灾债券结构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触发机制、返本付息比例、期限结构、利率结构、选择发债时机的机制等等。
(1)触发机制
巨灾债券的触发条件决定了赔付时间和金额,是巨灾债券发行的一个重要指标。当该条件触发时,巨灾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或者部分)将用于债券发行人对巨灾的赔付。巨灾债券的触发条件有多种:损失赔偿型、行业损失指数型、物理参数型、模型损失型、MITT和混合型。
(2)返本付息比例
返本付息比例,即事先约定一个支付比例,在发生约定的巨灾灾害时,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投资人支付前述约定比例的本金和利息。在债券所约定的时间段内,如果没有发生触发事件,发行人需定期向投资者支付较高的利息,并且到期时偿还债券本金。按返本付息比例的不同,可将巨灾债券分为本金保证偿还、本金不保证偿还以及本金部分保证三种形式。
(3)期限结构
期限结构是指巨灾债券的有效期和存续年限。在西方金融市场上,一般发行的多为中期债券,有效期为1—10年,其中最常见的是1—3年。巨灾债券的期限越长,巨灾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债券的流动性就会降低。巨灾债券可选择单事件发生结构,也可选择多事件发生结构。
(4)利率结构
由于巨灾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巨灾一旦发生,将会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一般巨灾债券的利率比较高。另外,巨灾债券的流动性低、发行成本高,投资者会要求一个相对比较高的溢价。
(5)区域结构
巨灾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所以发行巨灾以全国还是部分地区作为发行的基础,需要综合考虑债券的目标、风险以及定价等情况。如美国工厂互助保险组织在发行巨灾债券时,以旧金山三个指定区域所发生的地震为基础。
2.参与主体
一般而言,巨灾债券的发行一般包括以下5个主体:
(1)投保人,即购买保险持有地震保险保单的人。
(2)发行人,通常是保险公司或者再保险公司。
(3)投资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当然也有个人投资者。
(4)特设机构,SPV,在保险人与资本市场之间,作为中介人的角色,设立SPV可以保持发行地震风险债券后资金运用的独立性,该机构一般会在避税地设立。
(5)信托机构,该机构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SPV的资产将交由信托业者管理,以此来隔离资产,可以控制SPV的信用风险。
3.发行方式构想
巨灾债券的发行有两种常用方式:
(1)国内公开发行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都可以作为巨灾债券公开发行的方式。各类机构投资者一般都参与到银行间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存量和交易量也很可观,所以发行巨灾债券最好选择在银行间市场。
(2)在离岸市场上公开和私募发行
在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不少采用离岸的方式来发行。离岸债券市场参与者众多,这是其优点,但缺点亦很突出,如缺少政府管制、竞争激烈等。所以在这个比较发达的市场内发行巨灾债券有很多的优点,同时也有较高的利率和汇率风险。
二、对我国地震风险债券运作模式的建议
与一般的债券相比,地震风险债券在发行机制、风险性质、收益状况等方面有其特殊性。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我国地震风险债券按如下方式发行:
第一步,投保人购买地震保险,保险公司筹集到地震灾害专项资金并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其方式是再保险。因此,从地震风险的频率和地理分布上讲,可以将中国再保险集团设置为发起人;
第二步,在国内设立SPV,中国再保险集团与SPV签订再保险合同,分出自己不能承担的该项风险的部分,SPV根据再保险合同来设计发行地震风险债券产品;
第三步,SPV发行地震风险债券。考虑到地震风险一旦发生损失较大,可发行本金不保证偿还型债券,时间可以选择3年,利率为上海银行同业拆借率加上风险利差,采用上架注册制,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选择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地震为基础。
第四步,通过发行地震风险债券,发行人SPV将获得的资金存入特定的信托机构,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的投资工具。投资收益将被用来支付发起人的索赔或投资者的债券利息或分红;
第五步,若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发生约定的地震损失,则投资者将会获得本金以及较高的利息;当发生该项风险并超过了约定的损失额度时,那么这些资金将支付给中国再保险集团,用于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来赔付投保人,不至于在地震风险发生时破产,而剩余的资金将会偿还给投资者。
参考文献
[1]邱兆祥、秦泓波.论我国发行巨灾债券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西南金融,2008(12)
[2]周伏平.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金融、保险一体化的典范.财经研究.2002年第28卷第2期
作者简介:廖梦语(1991-),女,四川宜宾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学。
(编辑:陈岑)
【关键词】 巨灾风险 证券化 地震风险债券
一、国外巨灾风险债券运作模式概况总结
国外发行巨灾债券时,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1.巨灾债券结构
巨灾债券结构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触发机制、返本付息比例、期限结构、利率结构、选择发债时机的机制等等。
(1)触发机制
巨灾债券的触发条件决定了赔付时间和金额,是巨灾债券发行的一个重要指标。当该条件触发时,巨灾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或者部分)将用于债券发行人对巨灾的赔付。巨灾债券的触发条件有多种:损失赔偿型、行业损失指数型、物理参数型、模型损失型、MITT和混合型。
(2)返本付息比例
返本付息比例,即事先约定一个支付比例,在发生约定的巨灾灾害时,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投资人支付前述约定比例的本金和利息。在债券所约定的时间段内,如果没有发生触发事件,发行人需定期向投资者支付较高的利息,并且到期时偿还债券本金。按返本付息比例的不同,可将巨灾债券分为本金保证偿还、本金不保证偿还以及本金部分保证三种形式。
(3)期限结构
期限结构是指巨灾债券的有效期和存续年限。在西方金融市场上,一般发行的多为中期债券,有效期为1—10年,其中最常见的是1—3年。巨灾债券的期限越长,巨灾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债券的流动性就会降低。巨灾债券可选择单事件发生结构,也可选择多事件发生结构。
(4)利率结构
由于巨灾的发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巨灾一旦发生,将会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一般巨灾债券的利率比较高。另外,巨灾债券的流动性低、发行成本高,投资者会要求一个相对比较高的溢价。
(5)区域结构
巨灾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所以发行巨灾以全国还是部分地区作为发行的基础,需要综合考虑债券的目标、风险以及定价等情况。如美国工厂互助保险组织在发行巨灾债券时,以旧金山三个指定区域所发生的地震为基础。
2.参与主体
一般而言,巨灾债券的发行一般包括以下5个主体:
(1)投保人,即购买保险持有地震保险保单的人。
(2)发行人,通常是保险公司或者再保险公司。
(3)投资者,通常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当然也有个人投资者。
(4)特设机构,SPV,在保险人与资本市场之间,作为中介人的角色,设立SPV可以保持发行地震风险债券后资金运用的独立性,该机构一般会在避税地设立。
(5)信托机构,该机构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SPV的资产将交由信托业者管理,以此来隔离资产,可以控制SPV的信用风险。
3.发行方式构想
巨灾债券的发行有两种常用方式:
(1)国内公开发行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都可以作为巨灾债券公开发行的方式。各类机构投资者一般都参与到银行间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存量和交易量也很可观,所以发行巨灾债券最好选择在银行间市场。
(2)在离岸市场上公开和私募发行
在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不少采用离岸的方式来发行。离岸债券市场参与者众多,这是其优点,但缺点亦很突出,如缺少政府管制、竞争激烈等。所以在这个比较发达的市场内发行巨灾债券有很多的优点,同时也有较高的利率和汇率风险。
二、对我国地震风险债券运作模式的建议
与一般的债券相比,地震风险债券在发行机制、风险性质、收益状况等方面有其特殊性。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我国地震风险债券按如下方式发行:
第一步,投保人购买地震保险,保险公司筹集到地震灾害专项资金并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其方式是再保险。因此,从地震风险的频率和地理分布上讲,可以将中国再保险集团设置为发起人;
第二步,在国内设立SPV,中国再保险集团与SPV签订再保险合同,分出自己不能承担的该项风险的部分,SPV根据再保险合同来设计发行地震风险债券产品;
第三步,SPV发行地震风险债券。考虑到地震风险一旦发生损失较大,可发行本金不保证偿还型债券,时间可以选择3年,利率为上海银行同业拆借率加上风险利差,采用上架注册制,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选择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地震为基础。
第四步,通过发行地震风险债券,发行人SPV将获得的资金存入特定的信托机构,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的投资工具。投资收益将被用来支付发起人的索赔或投资者的债券利息或分红;
第五步,若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发生约定的地震损失,则投资者将会获得本金以及较高的利息;当发生该项风险并超过了约定的损失额度时,那么这些资金将支付给中国再保险集团,用于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来赔付投保人,不至于在地震风险发生时破产,而剩余的资金将会偿还给投资者。
参考文献
[1]邱兆祥、秦泓波.论我国发行巨灾债券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对策.西南金融,2008(12)
[2]周伏平.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金融、保险一体化的典范.财经研究.2002年第28卷第2期
作者简介:廖梦语(1991-),女,四川宜宾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学。
(编辑:陈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