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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司法对待民意既有尊重与吸纳的一面,亦有拒斥与打压的一面,二者之间维持一种微妙平衡,统治者为维持这种平衡,采取了诸多措施。潜藏在古代司法与民意关系背后的是政治的身影,统治者乃将司法作工具化考量,实用主义的政治观使得古代的司法与民意平衡出现扭曲。当今中国的司法仍未完全脱离“政法逻辑”,现代性司法与民意关系的建构有赖于现代化政治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