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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河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未通过查敏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位,引发媒体舆论的广泛争议。此类行为本非第一次,算不了大新闻,但它确有某些特性,透出多重民主含义。
交锋体现民主实质
查敏的任职以38票赞成、21票反对、11票弃权被否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由76人组成,按规定,任职官员必须超过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即39票才有效,查敏差1票未能通过任命。查的落选,引发了多方议论:一是查敏可能是个好官,得罪了许多人包括省人大常委会成员,或者送礼拉票不够,未能通过;二是包括人大常委会成员在内的复杂的官场派别斗争,导致如此的僵持局面,等等。认为给政客们提供了争权夺利的舞台,它既可阻止劣官,也会窒息人才,影响效率。
笔者认为,这些议论和估计的情况都有可能存在和发生。但不管怎样,履行这种程序是完全必要的,这是现代民主绝不可少的一步。当官就得过这一关,否则就不能体现民主民意。并且,许多案例证明,不经过人大认真审议批准或用各种手段强令人大通过任命的官员中劣官多于好官,不少刚上任就东窗事发。
民主、民主程序就是不同意见、派别、利益集团等相互交锋、争斗,最终相互妥协让步达成相对一致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对官员任命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具有实质民主意义。
可以肯定大多数人是好的,辨是非的,主张公正正义的。所以不能因怕争论和争斗而取消这一程序,倒退到个人独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人事审议的不足,在于缺少对候选人的公开听证和质询。假如有这一点,许多质疑就不存在了,否决就更有权威和说服力。赖斯被布什提名为国务卿时,就在美国参议院经受了9个小时的听证质询,这是何等的认真。
官员阶层民主意识提升
目前国内有一种说法,中国的工人、农民和相当多的知识分子的民主意识和要求高涨,以官员为主体的公务员和资本集团不求民主和反对民主。实际情况是,权力与资本结盟,固守现状是现实,但不等于所有官员都不赞成民主。民主对有创造精神和才干的官员绝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只有在民主自由制度下,这些人才能真正施展自己的抱负,实现宏伟理想。事实上,许多中青年官员都流露出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窒息感。
河南省人大代表们敢于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正是官员阶层民主意识提升的鲜明表现。特别是查敏在2001年9月曾被提名为建设厅厅长而遭否决,几个月后经组织部门斡旋,第二次提名才通过。此次因部门合并重新建厅,再次被提名为厅长,又遭否决。这有力地表明,相当多的人大常委会成员的权利和权力意识大大提高,这无疑将大大鼓舞和推动各阶层人民民主意识的提升。
强化民主意识凸显 分权制衡作用
尽管我国宪法上没有明确写明分权制衡,但立法、行政、司法权在实际架构和操作上,有相当成份的分权制衡。虽然我们是党管干部,查敏由河南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厅长候选人,再通过省长提名,但最终必须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不是分权制衡是什么?宪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成员不能同时担任行政官员,不能直接提名行政官员候选人,只能由同级行政首长提出,再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这不是分权制衡又是什么?
过去人大被戏称为“橡皮图章”,在人事任命上总是奉命举手、一致通过,所以显不出分权制衡作用。现在民主意识强了,人大代表敢于对党委和行政提出的候选人说“不”了,于是就凸显了分权制衡的作用。这就是民主的发展和成熟。民主政治必然和必须有分权制衡,没有分权制衡的民主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但具体形式会多种多样,既有西方三权分立形式,也有中国这样的人大代表制度。
总之,河南省人大这一步,对理想的或成熟的民主目标来说,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对中国的民主发展来说,则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
交锋体现民主实质
查敏的任职以38票赞成、21票反对、11票弃权被否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由76人组成,按规定,任职官员必须超过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即39票才有效,查敏差1票未能通过任命。查的落选,引发了多方议论:一是查敏可能是个好官,得罪了许多人包括省人大常委会成员,或者送礼拉票不够,未能通过;二是包括人大常委会成员在内的复杂的官场派别斗争,导致如此的僵持局面,等等。认为给政客们提供了争权夺利的舞台,它既可阻止劣官,也会窒息人才,影响效率。
笔者认为,这些议论和估计的情况都有可能存在和发生。但不管怎样,履行这种程序是完全必要的,这是现代民主绝不可少的一步。当官就得过这一关,否则就不能体现民主民意。并且,许多案例证明,不经过人大认真审议批准或用各种手段强令人大通过任命的官员中劣官多于好官,不少刚上任就东窗事发。
民主、民主程序就是不同意见、派别、利益集团等相互交锋、争斗,最终相互妥协让步达成相对一致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对官员任命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具有实质民主意义。
可以肯定大多数人是好的,辨是非的,主张公正正义的。所以不能因怕争论和争斗而取消这一程序,倒退到个人独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人事审议的不足,在于缺少对候选人的公开听证和质询。假如有这一点,许多质疑就不存在了,否决就更有权威和说服力。赖斯被布什提名为国务卿时,就在美国参议院经受了9个小时的听证质询,这是何等的认真。
官员阶层民主意识提升
目前国内有一种说法,中国的工人、农民和相当多的知识分子的民主意识和要求高涨,以官员为主体的公务员和资本集团不求民主和反对民主。实际情况是,权力与资本结盟,固守现状是现实,但不等于所有官员都不赞成民主。民主对有创造精神和才干的官员绝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只有在民主自由制度下,这些人才能真正施展自己的抱负,实现宏伟理想。事实上,许多中青年官员都流露出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窒息感。
河南省人大代表们敢于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正是官员阶层民主意识提升的鲜明表现。特别是查敏在2001年9月曾被提名为建设厅厅长而遭否决,几个月后经组织部门斡旋,第二次提名才通过。此次因部门合并重新建厅,再次被提名为厅长,又遭否决。这有力地表明,相当多的人大常委会成员的权利和权力意识大大提高,这无疑将大大鼓舞和推动各阶层人民民主意识的提升。
强化民主意识凸显 分权制衡作用
尽管我国宪法上没有明确写明分权制衡,但立法、行政、司法权在实际架构和操作上,有相当成份的分权制衡。虽然我们是党管干部,查敏由河南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厅长候选人,再通过省长提名,但最终必须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不是分权制衡是什么?宪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成员不能同时担任行政官员,不能直接提名行政官员候选人,只能由同级行政首长提出,再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这不是分权制衡又是什么?
过去人大被戏称为“橡皮图章”,在人事任命上总是奉命举手、一致通过,所以显不出分权制衡作用。现在民主意识强了,人大代表敢于对党委和行政提出的候选人说“不”了,于是就凸显了分权制衡的作用。这就是民主的发展和成熟。民主政治必然和必须有分权制衡,没有分权制衡的民主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但具体形式会多种多样,既有西方三权分立形式,也有中国这样的人大代表制度。
总之,河南省人大这一步,对理想的或成熟的民主目标来说,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对中国的民主发展来说,则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