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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通讯监听是IT时代一种重要的技术侦查手段,其主要特征是监听主体的普遍性、监听对象的非确定性和监听范围的广泛性。主要类别包括即时单独网络通讯监听、即时多人网络通讯监听与非即时网络通讯监听。网络通讯监听存在正反两面价值冲突,我国应将其与网络舆情监测区分,树立令状原则并明确除外情形,建立其合理运用的政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