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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是法学家提问,哲学家回答,它关涉“究竟”的问题。和谐侦查之侦查权必须具备两个属性:正确性或者恰当性,强制或者强力。前者表达了理想或者批判的一面,而后者则与社会实效相关。侦查之起源与运行蕴涵道德品质,并且面临着道德评价。和谐侦查趋善之外延是动态的,侦查趋善之路径应从侦查主体、手段、目的和结果入手。和谐侦查存在侦查能知道什么、又能做什么和应报何种希望的追问,蕴涵着纯粹理性、实践理性与判断力批判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