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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加强校企协同育人是我国高校做好专业综合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但对于很多地方高校的新闻院系来说,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存在着合作动力不足、保障条件不足、管理经验不足等普遍性的现实困境。要真正做好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必须从国家政策制定、学校管理创新、企业发展变革和学生学习观念转变等四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 地方高校 新闻传播类专业 校企协同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2015年,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2015]7),要求高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与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要对接。”这既是对所有地方高校提出的办学要求,也是对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专业改革建设提出的指导思想。在此语境下,如何才能真正做好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是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一、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两项根本需求
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不仅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等院校改革发展提出的指向要求,也是高校自身推行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需要。具体对于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专业而言,至少有两项根本需要:
(一)落实教育教学任务的需要
新闻传播类专业都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不仅课程教学内容的实践性较强,而且实践教学环节也相对更多。目前,几乎所有高校的新闻传播类专业都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不仅安排了较为丰富的实践教学环节,而且还设置了较多的实验教学课程。但很多地方性高校都处于二三线城市,甚至三四线或四五线城市,引进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传播类“双师型”教师很难,师资主要是以理论教学师资为主,实践教学师资缺乏,很难满足人才培养方案所设定的实验和实践教学要求。因此,对于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来说,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最直接的价值就是能够解决他们实践教学师资紧张的问题,有利于确保其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
据2017年召开的教育部新闻传播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暨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工作会议信息发布,全国共有681所大学开设了新闻传播類本科专业,专业总数共计1244个,在校学生23万。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新闻传播教育规模发展迅猛,另一方面说明未来我国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市场竞争激烈。毋庸置疑,在现有的竞争格局中,相比全国性高校而言,地方高校的新闻传播类专业劣势非常明显。在此语境下,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新闻传播类专业作为应用型专业,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至关重要,而这些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是单凭新闻传播院系内部师资就能完成的,只有依托校企协同育人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二、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三重现实困境
加强校企协同是地方高校新闻传播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但到目前为止,对于很多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而言,校企协同育人仍然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工作依然困难重重。
(一)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动力不足
与传统校企合作相比,校企协同涉及到学校和高校两个主体,而不是传统的“拉郎配”。传统校企合作基本上都是由学校利用校友资源或者其他关系与新闻媒体寻求合作的,需要他们参与什么,他们就参与什么,完全处于一种“被合作”的状态,合作的效果并不是太好,而且合作也并不长久。这主要是因为合作的动力不足,一方面传媒文化企业从这样的合作中得不到效益,另一方面传媒文化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这种合作中得不到实际收益,他们只是被动地听从企业的安排,仪式性去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合作动力不足已经成为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障碍。
(二)校企协同育人的保障条件不足
校企协同要体现传媒文化企业的主体性,不仅需要内在的动力,而且需要外在的保障。这种保障主要是要符合传媒文化企业的利益诉求。传媒文化企业只要参与校企协同育人,就或多或少会增加一定的经济开支,地方高校难以为其提供对等的经济反哺。另外,目前惟一能够让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一个动力是希望高校能够源源不断地给其输送优质专业人才为其所用,但事实上在就业双向选择的语境中,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是较为丰富的,优秀毕业生倾向于去沿海或者发达地区大城市,不愿意长期留在自己上学的小城市,学生的毕业去向也不是高校和企业所能决定的,企业的这种长远利益也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基础只能靠国家出台更高层面的免税或者减税政策,来鼓励传媒文化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而目前这样的保障条件基本上是不充分的。
(三)校企协同育人的管理经验不足
对于很多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来说,校企协同育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自身实践经验非常有限,且其他地方高校所能提供的成功经验也严重不足。实践经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到底应该如何构建不明确。也就是说,让企业如何参与校企协同才能发挥企业育人应有的作用与功能,如何调动企业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仍然不是十分明确。第二、协同育人的教学质量如何监管不清楚。校企协同育人的教学质量把控是存在难度的,其教学效果如何评价尚未建立专门的指标体系,这些经验不足导致校企协同育人的质量效果得不到有效保证,成为影响我国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障碍。
三、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四条改革路径
为有效推进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排除客观存在的障碍与困难,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国家提供政策保障
校企协同育人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推动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不是简单地依靠高校自身就能完成的,也不是靠教育系统内容能够解决的,而必须依靠国家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必须出台有利于提高高校和企业协同育人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系列政策。就目前而言,亟需国家提供两项政策保障:第一、为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切实维护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协同育人积极性。第二、把校企协同育人作为高校应用型专业评价考核、招生指标分配、生均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在更大的程度上和更广的范围内营造校企协同育人氛围,提高高校推进协同育人工作的紧迫感。
(二)高校加大改革力度
从责任层面来讲,高校是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工作的真正主体,协同育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主要是由高校来决定。高校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把校企协同育人理念和措施落到实处。主要包括:第一、学校要不遗余力地鼓励协同育人工作,对协同育人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提高协同育人工作积极性。而新闻传播类专业作为文科应用型专业,与新闻传媒文化企业都具备较大的合作空间,但由于专业特点,需要更多的经费投入,所以学校增加经费投入是做好新闻传播类专业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要前提。第二、学校要督促新闻传播院系做好校企育人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確保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育人效果得到保证、育人目标顺利实现。把校企协同育人的考核工作纳入到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招生人数等工作范围内,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学校必须搭建更多有效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鼓励学院与新闻传媒文化企业建立共同经营管理的文化企业或工作室或者实验室,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为学院和企业构建新的利益关系,打造真正意义上的协同育人利益共同体。
(三)企业变革发展理念
在国家提倡的校企协同育人工作中,新闻传媒企业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承担相应的协同育人责任,树立一种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发展理念。一方面把推动高校专业人才培养作为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职责和做出社会贡献的重要任务,体现新闻传媒企业的公益性,另一方面也作为扩大自身影响力的一种实际方法。另外,企业还可以以此为契机,与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共建创新工作室和文化传媒公司,把其作为协同育人平台的同时,也作为盈利性小型企业,在开展协同育人工作的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收益。这可以作为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途径,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学生改变学习观念
所有的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其最终落脚点都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最终受益者就是学生。因此,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必然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也必然对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最重要的是要转变学生的学习观念。第一、学习是一个知识的再生产和再创造的过程。对于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学生来讲,除了在课堂上学习应有的理论知识之外,还应该多参加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教学和实践活动,主动跟随行业导师学习和实践。第二、学习的过程是一个职业岗位了解、认知和适应的过程。有些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比较好,但进入工作单位后,职业角色进入很慢,甚至很不适应,得不到单位的认可。校企协同育人对提高学生的职业和岗位认知能力以及适应能力具有明显的价值和作用。因此,学生要树立“从书本中来,到行业中去的”观念,依托行业企业的实践教学活动提升自己的实践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项目基金:湖南省教改项目《“四业融合”背景下的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及其实践方法研究》和吉首大学教改项目《基于“四业融合”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 地方高校 新闻传播类专业 校企协同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2015年,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2015]7),要求高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与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要对接。”这既是对所有地方高校提出的办学要求,也是对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专业改革建设提出的指导思想。在此语境下,如何才能真正做好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是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一、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两项根本需求
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不仅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等院校改革发展提出的指向要求,也是高校自身推行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需要。具体对于地方高校的应用型专业而言,至少有两项根本需要:
(一)落实教育教学任务的需要
新闻传播类专业都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不仅课程教学内容的实践性较强,而且实践教学环节也相对更多。目前,几乎所有高校的新闻传播类专业都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不仅安排了较为丰富的实践教学环节,而且还设置了较多的实验教学课程。但很多地方性高校都处于二三线城市,甚至三四线或四五线城市,引进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传播类“双师型”教师很难,师资主要是以理论教学师资为主,实践教学师资缺乏,很难满足人才培养方案所设定的实验和实践教学要求。因此,对于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来说,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最直接的价值就是能够解决他们实践教学师资紧张的问题,有利于确保其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
据2017年召开的教育部新闻传播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暨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工作会议信息发布,全国共有681所大学开设了新闻传播類本科专业,专业总数共计1244个,在校学生23万。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新闻传播教育规模发展迅猛,另一方面说明未来我国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市场竞争激烈。毋庸置疑,在现有的竞争格局中,相比全国性高校而言,地方高校的新闻传播类专业劣势非常明显。在此语境下,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新闻传播类专业作为应用型专业,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至关重要,而这些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是单凭新闻传播院系内部师资就能完成的,只有依托校企协同育人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二、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三重现实困境
加强校企协同是地方高校新闻传播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但到目前为止,对于很多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而言,校企协同育人仍然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工作依然困难重重。
(一)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动力不足
与传统校企合作相比,校企协同涉及到学校和高校两个主体,而不是传统的“拉郎配”。传统校企合作基本上都是由学校利用校友资源或者其他关系与新闻媒体寻求合作的,需要他们参与什么,他们就参与什么,完全处于一种“被合作”的状态,合作的效果并不是太好,而且合作也并不长久。这主要是因为合作的动力不足,一方面传媒文化企业从这样的合作中得不到效益,另一方面传媒文化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这种合作中得不到实际收益,他们只是被动地听从企业的安排,仪式性去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得不到保证,合作动力不足已经成为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障碍。
(二)校企协同育人的保障条件不足
校企协同要体现传媒文化企业的主体性,不仅需要内在的动力,而且需要外在的保障。这种保障主要是要符合传媒文化企业的利益诉求。传媒文化企业只要参与校企协同育人,就或多或少会增加一定的经济开支,地方高校难以为其提供对等的经济反哺。另外,目前惟一能够让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一个动力是希望高校能够源源不断地给其输送优质专业人才为其所用,但事实上在就业双向选择的语境中,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是较为丰富的,优秀毕业生倾向于去沿海或者发达地区大城市,不愿意长期留在自己上学的小城市,学生的毕业去向也不是高校和企业所能决定的,企业的这种长远利益也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基础只能靠国家出台更高层面的免税或者减税政策,来鼓励传媒文化企业参与校企协同育人,而目前这样的保障条件基本上是不充分的。
(三)校企协同育人的管理经验不足
对于很多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来说,校企协同育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自身实践经验非常有限,且其他地方高校所能提供的成功经验也严重不足。实践经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到底应该如何构建不明确。也就是说,让企业如何参与校企协同才能发挥企业育人应有的作用与功能,如何调动企业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仍然不是十分明确。第二、协同育人的教学质量如何监管不清楚。校企协同育人的教学质量把控是存在难度的,其教学效果如何评价尚未建立专门的指标体系,这些经验不足导致校企协同育人的质量效果得不到有效保证,成为影响我国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障碍。
三、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的四条改革路径
为有效推进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排除客观存在的障碍与困难,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国家提供政策保障
校企协同育人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推动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不是简单地依靠高校自身就能完成的,也不是靠教育系统内容能够解决的,而必须依靠国家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必须出台有利于提高高校和企业协同育人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系列政策。就目前而言,亟需国家提供两项政策保障:第一、为参与校企协同育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切实维护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利益,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协同育人积极性。第二、把校企协同育人作为高校应用型专业评价考核、招生指标分配、生均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在更大的程度上和更广的范围内营造校企协同育人氛围,提高高校推进协同育人工作的紧迫感。
(二)高校加大改革力度
从责任层面来讲,高校是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工作的真正主体,协同育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主要是由高校来决定。高校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把校企协同育人理念和措施落到实处。主要包括:第一、学校要不遗余力地鼓励协同育人工作,对协同育人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提高协同育人工作积极性。而新闻传播类专业作为文科应用型专业,与新闻传媒文化企业都具备较大的合作空间,但由于专业特点,需要更多的经费投入,所以学校增加经费投入是做好新闻传播类专业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要前提。第二、学校要督促新闻传播院系做好校企育人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確保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正常运转、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育人效果得到保证、育人目标顺利实现。把校企协同育人的考核工作纳入到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招生人数等工作范围内,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学校必须搭建更多有效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鼓励学院与新闻传媒文化企业建立共同经营管理的文化企业或工作室或者实验室,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为学院和企业构建新的利益关系,打造真正意义上的协同育人利益共同体。
(三)企业变革发展理念
在国家提倡的校企协同育人工作中,新闻传媒企业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承担相应的协同育人责任,树立一种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发展理念。一方面把推动高校专业人才培养作为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职责和做出社会贡献的重要任务,体现新闻传媒企业的公益性,另一方面也作为扩大自身影响力的一种实际方法。另外,企业还可以以此为契机,与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共建创新工作室和文化传媒公司,把其作为协同育人平台的同时,也作为盈利性小型企业,在开展协同育人工作的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收益。这可以作为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途径,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学生改变学习观念
所有的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其最终落脚点都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最终受益者就是学生。因此,校企协同育人工作必然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也必然对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最重要的是要转变学生的学习观念。第一、学习是一个知识的再生产和再创造的过程。对于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学生来讲,除了在课堂上学习应有的理论知识之外,还应该多参加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教学和实践活动,主动跟随行业导师学习和实践。第二、学习的过程是一个职业岗位了解、认知和适应的过程。有些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比较好,但进入工作单位后,职业角色进入很慢,甚至很不适应,得不到单位的认可。校企协同育人对提高学生的职业和岗位认知能力以及适应能力具有明显的价值和作用。因此,学生要树立“从书本中来,到行业中去的”观念,依托行业企业的实践教学活动提升自己的实践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项目基金:湖南省教改项目《“四业融合”背景下的新闻传播类专业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及其实践方法研究》和吉首大学教改项目《基于“四业融合”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