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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日,某房产中介公司与林先生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林先生将其名下的一套面积为126平方的房屋委托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由房产中介公司负责寻找买家并负责办理相关的房产交易手续,委托期限为2006年6月12日起至2006年9月12日止。同时合同还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如林先生私下与他人成交的,则应当视作居间合同成立,林先生仍应当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2%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此后,房产中介公司也陆续为林先生介绍了几个买家,其中房产中介公司推荐的王先生对林先生的房子非常满意,在房产中介公司的努力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