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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文遗产案的再度开庭,原告律师陈旭的出镜率越来越高。除了多年来练就的“表达清晰、应变能力强”,在侯家遗产案中,又多了一个特点——坚持法律原则不妥协。
然而,深入了解以后才知道,除了开朗、大度以外,陈旭也柔情,也细腻,也倔强……
当律师诉冤案
很小的时候,陈旭的爸爸妈妈就分开了,他跟随母亲一起长大。母亲一直想当律师,但苦于出生的年代不好,终未如愿。陈旭深受母亲的影响,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后便顺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学生,1983年,陈旭进入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开始了他的职业律师生涯。那时,北京不过200来名律师。作为朝气蓬勃的新一代律师,陈旭无疑是这个行业的一股新鲜血液,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那时候,陈旭曾经代理过一起因盗窃两箱柯达胶卷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当时为贯彻“从重、从严、从快”的政策,法律对刑事案件规定的上诉期限只有三天,陈旭在第一审判决的第二天才接受该案,被告人还是个年仅18岁的孩子。
当时我国货币市场还有官价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券流通,该案中被盗胶卷的价值以外汇券计算达2.4万多元。在“严打”期间,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是,盗窃数额达3万元以上的,只要年满18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又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一律判处死刑;盗窃数额为1万~3万元,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一审法院按照黑市中人民币与外汇券的兑换价格1∶1.5换算,认定该案的盗窃数额已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法定标准,并据此作出死刑判决。显然,这一判决依据是不能成立的。
经过一夜的奋笔直书,翌日,陈旭把辩护材料送到了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中。但令他难以置信的是,主审法官告诉陈旭,该案经过合议庭合议已经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同时陈旭还被告知,该案被告人已经被列在公判名单中。
正所谓“治乱世,用重典”,对于当时社会治安的混乱局面,科以重刑是必要的。但陈旭始终认为,任何惩治均不能僭越法律的规定。他心中抱定维护法律公正的信念,仍然坚持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后的机会。陈旭立即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了该案的情况,要求组织出面处理。经过多方努力,该案终于得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最后二审法院将死刑判决改为死刑缓期执行。
一起可能误判的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得以纠正,陈旭十分欣慰。
做善事我愿意
陈旭是个很精细的人,一旦碰上存疑的细节法律点,哪怕查阅再多的条文,他都不会放过。在着装上,他也十分在意,无论做节目,还是在法庭上,陈旭都是一身正装出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别值得说道的地方,如果在节目组或办公室进餐,铺报纸的人一定是他,餐巾纸和牙签自然也给你备齐了。
问不倒,是媒体喜欢他的主要原因。陈旭经常去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台“法制天地”做节目。因为是直播,听众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然而,陈旭却相当自信。在他心中,只有一条:懂就是懂,不懂就给人指条路。比如有人问,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陈旭回答说:虽然我也关注过,但是具体的申请资格和流程我也不太清楚,建议你去找街道,我相信他们会给您一本十分详细的小册子。又有人问公积金怎么提取?陈旭则回答:我也不是很清楚,您可以找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说到电视,陈旭最情有独钟的节目就是北京电视台“谁在说”。一旦有别的节目和“谁在说”冲突,陈旭毫不犹豫首选“谁在说”。因为在“谁在说”的现场,是一个净化自己的灵魂和学习的过程。很多时候,面对嘉宾,陈旭都很动情。他也在拷问自己,生活中哪里做得不好?对父母孝顺不孝顺?对孩子关爱不关爱?夫妻关系处理得好不好?而且那些事关老百姓家庭财产、利益的事情,很多都成了解不开的死结,如果解决不好甚至会闹出人命。陈旭始终认为,没有法律不行,但法律绝对不是万能的。这种矛盾不是靠打官司能解决的,它需要有公信力的专家来疏导。
说着说着,陈旭口中的“谁在说”,就不知不觉变成了“我们谁在说……”可见他对这个节目不一般的感情。陈旭说,把自己的价值观和专业素养展现出来,而且是有效果的,这是积德行善的事儿,我愿意。
有的钱我不挣
一晃,这已经是陈旭职业律师生涯的第27个年头了。在离婚案件中,他的主导思想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以前年轻气盛的时候,无论做原告律师,还是被告律师,更多的是强调各自的理由和法律点,就事论事,总之一句话,该离就离吧。但是这几年,陈旭变了,接到任何案件,第一个出发点则变成了——这个婚姻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能不能挽回。
陈旭明白了一个道理,律师做案子的时候,要具有综合平衡多方面利益的能力和品质。“倒退20年,我拍案而起,表面上是支持我的代理人,实际上却是害她。”陈旭感慨地说。
最近,一位47岁的女企业家慕名来找陈旭,控诉丈夫没良心,不顾多年夫妻情意,在外面寻花问柳。女企业家除了要求与丈夫离婚以外,还有两个诉求,其一询问如何阻止丈夫转移财产,其二是如何能多分得财产。
陈旭看了看丈夫的照片,和女企业家年龄不相上下,高高瘦瘦,儒雅且帅气。陈旭问,他现在还回家吗?第一个问题得到肯定答案之后,陈旭又问,你假如跟丈夫离了婚,还能找到这样让你欣赏的人吗?
接着,陈旭讲了一个故事,也是自己经办的案子。多年前,陈旭给一位台湾官员当私人律师,老头70多岁的年纪,跟保姆好上了,并且要离婚。老头的太太是位大家出身的淑女,她对陈旭说,你不用跳着脚地帮他跟我来离婚,他搞这种事情,就跟人患感冒一样,这一辈子很多次了,他过些日子就好了……陈旭当时年轻,没有多想。现在这位老太太出了一本书,专门讲她和她先生。
陈旭劝解道:“就本性而言,人是喜新的。有责任心的男人是喜新不厌旧;没有责任心的男人则是喜新厌旧,一切以自己的利益诉求为中心。就本能上来说,喜新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道德和法律上,是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两害相权取其轻,20岁、30岁的时候,你可以拂袖而去,因为你还年轻,但是当你到了40、50岁的时候,能不能拂袖而去?拂袖而去的后果是什么?”
女企业家说,我本意不想离婚。
陈旭欣喜,接着说,你丈夫成熟,有魅力,你喜欢,别人也会喜欢。作为女性,遇到这样的事确实很不幸。但如果你担待他一下,事情或许就会有转机。这时候,你的修养、度量和对事情如何把握,是有很大学问的。
最终,陈旭建议女企业家回去冷却一段时间,但是,话还是要跟丈夫谈开。并且叮嘱她,仔细想那个问题:你以后能不能找到你那样欣赏的老公?
女企业家走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很多次了,陈旭这样砸了生意,但是他心里美着呢。他说作为律师,希望自己的当事人幸福快乐,更好地生活。
沸沸扬扬侯门案
2010年6月4日,侯门遗产案终于开庭审理。历时6个多小时庭审,总算告一段落,但陈旭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庭审中被告回避侵权这一基本事实空谈道义,可实际上,侵权本身就是不道义的,无论被告如何去陈述他的良苦用心,都不能解释“为什么会有一些属于弟弟、最具有代表性的、刻有侯字的8把太师椅会在侯耀华的家中,并正由其使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为什么侵权者摆出道义卫士的姿态,向原本受伤的侯氏小姐妹伤口上撒盐? 为什么被告完全回避案件的法律焦点问题,用冗长的时间阐述逝者哥哥的所谓“良苦用心”?
陈旭和侯瓒多年前就认识,这次出任侯瓒代理人也是免费的,陈旭压根儿就是个性情中人。无论当年,还是现在,从来没有人否认侯耀华是家中的长辈,也从来没有人否认侯耀文先生的身后事由他主持。可即使是侯瓒在当时对侯耀华主持后事没意见,年幼妞妞的妈妈对二哥主持后事也没意见,可这种表示并不意味着两位继承人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侯耀华给了弟弟一个体面的葬礼,这谁都感谢,可他擅自处分弟弟的遗产却不那么体面。
谈起这个案子,陈旭第一句话就是:我其实陷得有点深了,因为我真的生气啊……
侯氏两姐妹都是侯耀文先生前妻所生的女儿,虽然她们没有与侯耀文先生生活在一起,但血缘却是断不了的,在遗产处分上有谁尊重了她们的意见?有谁听取了她们的想法?
近三年来,作为原告律师,陈旭目睹了侯瓒难得的坚强。她承受了“无人待见”的冷漠后,又要承受对方无端泼来的污水,在侵权者口中,她俨然被妖魔化,成为争抢财产的无礼后辈。然而,陈旭要问,如果她真是这种形象,怎么可能三年了,都搞不清父亲的遗产在哪儿?
关于“为什么不能和解”的问题,陈旭表示,和解是双方的事情,并非单方一厢情愿所能达到。如果双方对事情的认识以及和解方案差距太大达不成和解也属正常,在此情形下让法院裁判,才是最公平的解决方案。
今年的6月23日,是侯耀文先生去世三周年的日子。陈旭希望,故去的人,灵魂得到安息;活着的人,尊严得以维护;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陈旭说,侯门案本身是名人案,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但实际上,家家户户都会遇到类似问题。因此,大家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多一些法律意识,家庭中或许就会少一些矛盾。
编辑/麻 雯mawen214@163.com
然而,深入了解以后才知道,除了开朗、大度以外,陈旭也柔情,也细腻,也倔强……
当律师诉冤案
很小的时候,陈旭的爸爸妈妈就分开了,他跟随母亲一起长大。母亲一直想当律师,但苦于出生的年代不好,终未如愿。陈旭深受母亲的影响,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后便顺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学生,1983年,陈旭进入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开始了他的职业律师生涯。那时,北京不过200来名律师。作为朝气蓬勃的新一代律师,陈旭无疑是这个行业的一股新鲜血液,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那时候,陈旭曾经代理过一起因盗窃两箱柯达胶卷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当时为贯彻“从重、从严、从快”的政策,法律对刑事案件规定的上诉期限只有三天,陈旭在第一审判决的第二天才接受该案,被告人还是个年仅18岁的孩子。
当时我国货币市场还有官价与人民币等值的外汇券流通,该案中被盗胶卷的价值以外汇券计算达2.4万多元。在“严打”期间,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是,盗窃数额达3万元以上的,只要年满18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又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一律判处死刑;盗窃数额为1万~3万元,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一审法院按照黑市中人民币与外汇券的兑换价格1∶1.5换算,认定该案的盗窃数额已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法定标准,并据此作出死刑判决。显然,这一判决依据是不能成立的。
经过一夜的奋笔直书,翌日,陈旭把辩护材料送到了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中。但令他难以置信的是,主审法官告诉陈旭,该案经过合议庭合议已经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同时陈旭还被告知,该案被告人已经被列在公判名单中。
正所谓“治乱世,用重典”,对于当时社会治安的混乱局面,科以重刑是必要的。但陈旭始终认为,任何惩治均不能僭越法律的规定。他心中抱定维护法律公正的信念,仍然坚持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后的机会。陈旭立即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了该案的情况,要求组织出面处理。经过多方努力,该案终于得到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最后二审法院将死刑判决改为死刑缓期执行。
一起可能误判的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得以纠正,陈旭十分欣慰。
做善事我愿意
陈旭是个很精细的人,一旦碰上存疑的细节法律点,哪怕查阅再多的条文,他都不会放过。在着装上,他也十分在意,无论做节目,还是在法庭上,陈旭都是一身正装出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别值得说道的地方,如果在节目组或办公室进餐,铺报纸的人一定是他,餐巾纸和牙签自然也给你备齐了。
问不倒,是媒体喜欢他的主要原因。陈旭经常去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台“法制天地”做节目。因为是直播,听众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然而,陈旭却相当自信。在他心中,只有一条:懂就是懂,不懂就给人指条路。比如有人问,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陈旭回答说:虽然我也关注过,但是具体的申请资格和流程我也不太清楚,建议你去找街道,我相信他们会给您一本十分详细的小册子。又有人问公积金怎么提取?陈旭则回答:我也不是很清楚,您可以找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说到电视,陈旭最情有独钟的节目就是北京电视台“谁在说”。一旦有别的节目和“谁在说”冲突,陈旭毫不犹豫首选“谁在说”。因为在“谁在说”的现场,是一个净化自己的灵魂和学习的过程。很多时候,面对嘉宾,陈旭都很动情。他也在拷问自己,生活中哪里做得不好?对父母孝顺不孝顺?对孩子关爱不关爱?夫妻关系处理得好不好?而且那些事关老百姓家庭财产、利益的事情,很多都成了解不开的死结,如果解决不好甚至会闹出人命。陈旭始终认为,没有法律不行,但法律绝对不是万能的。这种矛盾不是靠打官司能解决的,它需要有公信力的专家来疏导。
说着说着,陈旭口中的“谁在说”,就不知不觉变成了“我们谁在说……”可见他对这个节目不一般的感情。陈旭说,把自己的价值观和专业素养展现出来,而且是有效果的,这是积德行善的事儿,我愿意。
有的钱我不挣
一晃,这已经是陈旭职业律师生涯的第27个年头了。在离婚案件中,他的主导思想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以前年轻气盛的时候,无论做原告律师,还是被告律师,更多的是强调各自的理由和法律点,就事论事,总之一句话,该离就离吧。但是这几年,陈旭变了,接到任何案件,第一个出发点则变成了——这个婚姻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能不能挽回。
陈旭明白了一个道理,律师做案子的时候,要具有综合平衡多方面利益的能力和品质。“倒退20年,我拍案而起,表面上是支持我的代理人,实际上却是害她。”陈旭感慨地说。
最近,一位47岁的女企业家慕名来找陈旭,控诉丈夫没良心,不顾多年夫妻情意,在外面寻花问柳。女企业家除了要求与丈夫离婚以外,还有两个诉求,其一询问如何阻止丈夫转移财产,其二是如何能多分得财产。
陈旭看了看丈夫的照片,和女企业家年龄不相上下,高高瘦瘦,儒雅且帅气。陈旭问,他现在还回家吗?第一个问题得到肯定答案之后,陈旭又问,你假如跟丈夫离了婚,还能找到这样让你欣赏的人吗?
接着,陈旭讲了一个故事,也是自己经办的案子。多年前,陈旭给一位台湾官员当私人律师,老头70多岁的年纪,跟保姆好上了,并且要离婚。老头的太太是位大家出身的淑女,她对陈旭说,你不用跳着脚地帮他跟我来离婚,他搞这种事情,就跟人患感冒一样,这一辈子很多次了,他过些日子就好了……陈旭当时年轻,没有多想。现在这位老太太出了一本书,专门讲她和她先生。
陈旭劝解道:“就本性而言,人是喜新的。有责任心的男人是喜新不厌旧;没有责任心的男人则是喜新厌旧,一切以自己的利益诉求为中心。就本能上来说,喜新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道德和法律上,是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两害相权取其轻,20岁、30岁的时候,你可以拂袖而去,因为你还年轻,但是当你到了40、50岁的时候,能不能拂袖而去?拂袖而去的后果是什么?”
女企业家说,我本意不想离婚。
陈旭欣喜,接着说,你丈夫成熟,有魅力,你喜欢,别人也会喜欢。作为女性,遇到这样的事确实很不幸。但如果你担待他一下,事情或许就会有转机。这时候,你的修养、度量和对事情如何把握,是有很大学问的。
最终,陈旭建议女企业家回去冷却一段时间,但是,话还是要跟丈夫谈开。并且叮嘱她,仔细想那个问题:你以后能不能找到你那样欣赏的老公?
女企业家走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很多次了,陈旭这样砸了生意,但是他心里美着呢。他说作为律师,希望自己的当事人幸福快乐,更好地生活。
沸沸扬扬侯门案
2010年6月4日,侯门遗产案终于开庭审理。历时6个多小时庭审,总算告一段落,但陈旭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庭审中被告回避侵权这一基本事实空谈道义,可实际上,侵权本身就是不道义的,无论被告如何去陈述他的良苦用心,都不能解释“为什么会有一些属于弟弟、最具有代表性的、刻有侯字的8把太师椅会在侯耀华的家中,并正由其使用”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为什么侵权者摆出道义卫士的姿态,向原本受伤的侯氏小姐妹伤口上撒盐? 为什么被告完全回避案件的法律焦点问题,用冗长的时间阐述逝者哥哥的所谓“良苦用心”?
陈旭和侯瓒多年前就认识,这次出任侯瓒代理人也是免费的,陈旭压根儿就是个性情中人。无论当年,还是现在,从来没有人否认侯耀华是家中的长辈,也从来没有人否认侯耀文先生的身后事由他主持。可即使是侯瓒在当时对侯耀华主持后事没意见,年幼妞妞的妈妈对二哥主持后事也没意见,可这种表示并不意味着两位继承人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侯耀华给了弟弟一个体面的葬礼,这谁都感谢,可他擅自处分弟弟的遗产却不那么体面。
谈起这个案子,陈旭第一句话就是:我其实陷得有点深了,因为我真的生气啊……
侯氏两姐妹都是侯耀文先生前妻所生的女儿,虽然她们没有与侯耀文先生生活在一起,但血缘却是断不了的,在遗产处分上有谁尊重了她们的意见?有谁听取了她们的想法?
近三年来,作为原告律师,陈旭目睹了侯瓒难得的坚强。她承受了“无人待见”的冷漠后,又要承受对方无端泼来的污水,在侵权者口中,她俨然被妖魔化,成为争抢财产的无礼后辈。然而,陈旭要问,如果她真是这种形象,怎么可能三年了,都搞不清父亲的遗产在哪儿?
关于“为什么不能和解”的问题,陈旭表示,和解是双方的事情,并非单方一厢情愿所能达到。如果双方对事情的认识以及和解方案差距太大达不成和解也属正常,在此情形下让法院裁判,才是最公平的解决方案。
今年的6月23日,是侯耀文先生去世三周年的日子。陈旭希望,故去的人,灵魂得到安息;活着的人,尊严得以维护;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陈旭说,侯门案本身是名人案,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但实际上,家家户户都会遇到类似问题。因此,大家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多一些法律意识,家庭中或许就会少一些矛盾。
编辑/麻 雯mawen2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