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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川岛芳子其人
1.一个生在北京,死在北京的正宗海归北京女人。
她光绪三十二年(1906)生于北京,6岁随养父在日本度过青少年,日军占领北平后曾住东四九条,民国三十七年(1948)在北京被执行死刑,年42岁。
2.一个有着多重身份的女人。
一是作为肃亲王女儿,人称十四格格。二是30年代曾任伪满蒙的安国军司令,40年代曾任伪华北自卫军人民总司令,人称金司令。三是因护送溥仪之妻婉容同往长春有功,曾任伪满洲国皇宫女官长。四是直接受日本关东军大本营的指派,为日本特务机关服务,专门搜集中国情报,是个不折不扣的日本间谍。五是身为中国人,叛国投敌,是个地地道道的汉奸。此外,她还有北京满洲同乡会总裁、中华采金公司董事长、留日学生总裁等身份,可谓名噪一时。
3.一个有着传奇人生的女人。
一是她亲自参与了许多震惊中外的历史事件。以色相刺探张作霖专列行期,为日军制造“皇姑屯事件”提供情报的是她;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上窜下跳的是她;将末代皇后婉容从天津秘密转移东北的是她。二是她和日本军方、清朝王室,以及国民党的高层人物有着不寻常的联系。作为川岛浪速的养女,因其养母与日本皇后有中表姊妹关系,她得以接触和听命于日本军方的高层人物——头山满、近卫文磨、多田骏、东条英机、本庄繁、土肥原贤二、冈村宁次等。作为肃亲王的女儿,她得以接触已逊位的末代皇帝溥仪、清皇室和后来的伪满洲国高层人物。作为日本特工,从完成其特工使命和刺探情报出发,她又结识了一大批民国政府的高官和汪伪汉奸。
4.一个有着多个雅号的女人。她自17岁起,被59岁的养父强暴后,就变得桀骜不驯,剪了头发,酷爱男装,有了“男装丽人”的雅号。进而,她投怀送抱,出卖色相,刺探情报,酷似一战中法德共用的双料间谍——玛塔·哈丽,又被称为“东方的玛塔·哈丽”、“东方艳谍”。
二、川岛芳子被判死刑的主要依据
抗战胜利后,川岛芳子被捕。在法庭上,她不断狡赖,推卸罪责。她善于言词,常让法官哑口无言。她故意推迟出生年龄,以说明年幼的她不可能参与谋杀张作霖的行动。事实上,以川岛芳子的级别和她从事的情报工作,法庭要找到具体的物证和人证十分困难。1947年11月23日,北平新民报日刊曾载文“吴盛涵法官谈金璧辉的罪证”。吴是金案的主审官,他说:“惟一可以定她于罪的似乎只有国籍问题:如果她被当成中国人,那么叛国死罪将不可免;如果当成日本人,从日本战犯审判的案例来看,除少数一级的司令官以及在交战中直接杀害平民的下级军官被判刑之外,其它的日本军人和侨民基本上都被无罪开释,即使那些作恶多端的宪兵,后来受到惩罚的也很有限。但因川岛芳子背景复杂,究竟算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当局一时无法定夺。”故此,直到1947年10月5日,经过一年多审讯,才正式判决她是叛国者,处死刑。判决书的主要四点为:
1.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生身父亲为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2.被告同日本军政要人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扮男装进行间谍活动,引发了“上海事变”;3.被告参与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进行准备工作;4.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并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
判决书第一条便确定了她的中国人身份,这是她罪行的起点。由此,第二、三、四条便足以处其死刑。然而这个起点却涉及一段复杂的历史,一段坎坷不幸的人生。川岛芳子自幼受日本军国主义教育,日本侵略中国的妄想与她复辟清室的迷梦相结合,最终让她走上叛国之路。
三、川岛芳子的几个谜团
一是川岛芳子年龄之谜。
起诉书没有纠缠川岛芳子的实际年龄,而是采信了她自白书中供认的年龄,即1915年“生于日本,3岁丧父母,为日人川岛浪速收养,因又名川岛芳子。芳子9岁时,复认日人多田骏为义父,仍由川岛养育。”故而,其罪行的认定,也从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她自认的17岁说起。
二是川岛芳子罪行累累,绝不限于判决书所说。馆藏档案表明:早在抗战前夕,国民政府即已侦察到她的叛国罪行,略举如下:
1.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密令第205号(1936年5月9日)
据探报:“(一)日方近拟进兵华北,急令金璧辉将前所联络之匪部,秘密潜入北平暴动或焚毁日本洋行、击杀鲜人,以便日本藉口保侨戡乱,进兵北平……(二)金璧辉近派参议左干卿联络冯寿彭,……冯向金要求三事:……金答:(1)手枪先发50支,子弹1万粒。(2)款先付1万元,发动后补发2万元。(3)该部安全决〔绝〕对负责保障。
2.冀察绥靖主任公署密令参谍字第24号(1936年7月3日)
据密探报称:“金璧辉于本月24日下午9时,曾召集天津某方驻屯军永某、普安协会总理石友三、冀东伪自治政务长官殷汝耕……在天津日租界石山街28号开会,当由金璧辉发言,谓我已奉满洲国军政部委为华北防共自治军总司令,担任华北防共及严剿种种事宜……”
3.北平市政府密令第61号(1937年1月23日)
据报:“在津方及冀东方面受伪华北睦邻会(会长金璧辉即川岛芳子)之指挥,其使命在推翻现在政权而成立‘华北人民自治政府’。”
4.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密令第198号(1937年4月14日)
“据报:津日驻屯军组妇女特务队,分驻平津,挑选年青美好女子充任队员,散布各娱乐场所及饭馆、旅社,交接政军要员,藉探我国军事及抗日计划,并盗取地图、秘密文件等,以供日军部照像或抄录。总队长为川岛芳子,……”
三是川岛芳子被谁逮捕?
对此,数十年来报章、杂志各执一词,或说军统,或说中统。1990年9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作者李雅民、王毅的文章“当年逮捕川岛芳子的真相”,文中何钟波老人披露:他是当年执行逮捕任务的一位指挥者。1990年,何钟波68岁,退休前曾是天津麻纺厂会计。他说:“逮捕川岛芳子的是北平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四分校的几名师生。当时正值抗日胜利,我和沈德柯到北平接收日伪高级警官学校,并担任该校教官。我们偶然得知住在东四九条的川岛芳子尚未逃跑,便进行监视。后来在征得上司同意后,到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那里得到逮捕令,便于10月10日凌晨,由我和沈德柯带领6名学生,以突袭方式秘密逮捕了川岛芳子。”曾为天津市染化工业设计所工程师的杨玉林和原第一钢丝绳厂工程师刘耀华,也分别证实了此事。杨玉林说:“当时我是该校学员,那天我正在校门口站岗,看到教官何涣声(何钟波原名)将川岛芳子押下汽车。” 四是川岛芳子替身之谜。
川岛芳子被处决后,在新闻界引起传闻替身的轩然大波。主要原因是:
1.行刑地点突然变更。行刑前一天,北平盛传将在德胜门外第二监狱对川岛芳子执行死刑。不料,3月25日清晨5时10分,当全城还在酣睡中,高等法院突然决定:行刑地点仍在关押川岛芳子的第一监狱,并立即执行。
2.行刑方式突然由公开变为秘密。行刑前曾通知记者采访和拍新闻片,届时却变为秘密执行。其中最感遗憾的是中央电影三厂的摄影师,本来制片厂已将川岛芳子的一生都制成了胶片,没料到最后行刑的场面却落了空。
3.戒备森严记者受阻。刚刚接到通知的记者们急忙从城外赶到第一监狱。谁料,监狱大门紧闭,宪兵严加把守,监狱长还传下令来:绝对不能开门。记者们原系高等法院邀请来现场采访,见此情景,纷纷递上名片,要求转报。虽经一场轮番交涉,仍被拒之门外。
4.满脸血污难辨死者。7时过后,一副担架从监狱后门抬出,上停一具女尸。女尸着灰色囚衣,橄榄色毛料西装裤,内穿红毛衣,足登蓝布鞋。枪弹由后脑射入,从前脸两眉间穿出,枪口处喷着黑紫色的血,左眼睁着,右眼紧闭,满脸血污,死者面目已很难辨认。此时,早就做好准备在行刑现场采访的新闻记者们蜂拥而来。他们在狱吏指引下,从监狱前门赶到后门,得到的却是抬尸狱吏的冷冷回答:“这就是川岛芳子。”“这真是川岛芳子吗?!”记者们异口同声地喊道。
5.媒体恼怒指斥当局。北平第一监狱临时拒访这一突然变化,加上满脸血污难以辨认的死者,使记者心中浮上重重疑团:狱方究竟耍了什么把戏?对于川岛芳子这样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汉奸,自从被捕后,人们特别关注如何对她发落。面对监狱如此封锁消息,被惹恼的媒体顿生疑窦,遂相继在报刊发表文章,以至“川岛芳子生死之谜”,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6.有人举报买贿替身。国民党南京监察院接到刘凤贞的控诉信,称“我的姐姐刘凤玲的容貌,同川岛芳子一模一样,而且会说日本话。因此,我母亲受我的姐夫刘仲济的劝诱,答应以10根金条的代价做川岛芳子的替身去受刑。在执行枪决的头一天——3月24日夜,我同母亲将姐姐带到监狱,可是监狱长却违背约定,只给了4根金条,因而发生口角,狱方对我们进行种种威胁,并把我们赶了出来。据在监狱做事的刘仲济讲,川岛芳子已从监狱直接去了满洲。……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我姐姐作为替身被枪决了,可是我家只领到4根金条,后来连前去催要金条的母亲也一去不返。”
信的内容很快外泄,社会舆论为之大哗。与此同时,日本各报也报道:“川岛芳子还活着。”至此,买贿替身的传闻不胫而走
7.背景复杂让人生疑。世人皆知川岛芳子与行政院院长孙科的关系暧昧,上海事变发生时,是她在舞会上接触孙科,抢先捕捉到了蒋介石下野的消息。就连川岛芳子的哥哥金宪立也承认:“日军投降后,进入北平的是第十一战区司令孙连仲,他的夫人是肃亲王家的血缘亲族。因此,我决定通过这个人情关系来营救芳子。经过活动,孙夫人告诉我,在行刑的时候,只做出一副枪决的样子,用替身换下芳子。但作为代价,必须拿出100根金条。”而凭借川岛芳子的妖艳和她与国民党达官贵人的关系,此番落难必有不少在职在位的权贵全力相救,行刑时偷梁换柱在所难免。
面对媒体渲染、社会舆论,特别是这封控告信,国民党南京监察院命令河北监察使署调查替身事件真相。经查,不存在替身之说。证据是:
1.河北监察使署的调查报告,确认金璧辉已死。
此调查结果曾以“冀监署调查结果,金璧辉确实已死”为题,刊登在1948年5月22日的《世界日报》上。文章开头为:本报讯,冀监署调查金璧辉案报告监院原文,兹觅志如下:……河北省高等法院是在3月24日对川岛芳子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的,在25日上午6时左右,何承斌监察官奉命带领书记官、法官和法警等人,前往第一监狱监督了死刑的执行,并按照规定进行了验尸。因而可以断言,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任何不法替身等情形。再说,匿名信所揭发的问题,主要是指控监狱长和另外两名科长没有按约定付给所谓的其余6根金条,因而不满。实际上,这只能看作是个人的人身攻击。如果真有什么不法行为,为什么控告者不堂堂正正地用自己的真名实姓来控告?反而采取了连地址也不敢写的匿名信呢?所以从各种迹象来看,这封匿名信纯属别有用心,其所指控的问题并无任何事实根据……
2.认领川岛芳子尸首的日人古川长老否定替身。
川岛芳子被处决后,其尸体于上午7时许,抬至监狱后门,其兄弟、亲友因怕受牵连,无人肯去认领。在华的日本古川长老尽管同川岛芳子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但从佛教“憎罪不憎人”的大乘精神出发,仍主动申请,愿认领遗体并负责火化、掩埋。申请获准后,古川长老在日侨自治会会员广濑英雄的陪同下,携律师写给监狱负责人的信,于当日上午9时半送达第一监狱。当局告诉长老:虽已行刑,验尸尚未结束,可暂在外面等候。12时过后,狱方领古川长老到监狱西门外,只见一张凹陷的白色木板上放着一具尸体,这就是川岛芳子。
古川长老认领后,做了以下介绍:“我揭开盖脸的席子一看,满脸虽已血肉模糊,但肯定就是平日在照片上所看到的芳子。于是,我便用带来的脱脂棉很快地给她擦了脸,然后用毛毯把尸体裹起来,立即用卡车运至火葬场。”“听说社会上有人传说芳子的行刑是由替身受刑代替的,这种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这确实是我亲眼看到的。我打算马上回日本,把骨灰交给川岛浪速。”
3.川岛芳子的近亲属,也否定替身之说。
川岛芳子之妹金默玉,在其姐被枪决后曾收到一张川岛芳子的遗体照片。她说:“给我送来照片的,是一位姓陈的熟人,在银行任职。这是一张5厘米见方的普通照片。据说是从外国记者那里秘密弄到手的,遗体面部虽已血肉模糊,但近亲人一看就能认得出来,从手脚的特征来看,无疑就是芳子姐姐的。”实际情况是,川岛芳子被行刑那天,获准进入监狱的,只有美国《生活周刊》杂志社的摄影记者一人。后来,该社公开了一张行刑现场的照片——一群人围着尸体,正在低着头往下看。金默玉所说的外国记者,就是“生活周刊”的那位摄影记者。 川岛芳子之兄金宪立,也就替身之说道出真情:“……当时进入北平担任接收任务的蒋介石的股肱——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其夫人是我们的亲戚,因而我曾秘密通过孙夫人设法挽救芳子的性命。但是,芳子在法庭却说出了一件绝对不利于她自己的事情,结果使一切努力化为泡影。我常想,如果没有那件事,她也许能够得救。”事实证明,金宪立的说法有据。
在河北省高等法院审判芳子时,电台曾实况转播。公审中,她突然谈及与孙科的关系。此时,转播当即中断,结果以广播故障的形式结束。电源被切断时,正是她刚谈及孙科名字的一瞬间。原来,上海事变后,孙科曾受到蒋介石的弹劾,当时芳子把孙科偷偷带进日本的欧洲航线客船,才使他安全逃到广东。如果在法庭上揭示此事,无疑将使身居高官要职的孙科处境尴尬。宪立认为,孙科要封住川岛芳子的嘴,被处决便是肯定无疑的了。
四、川岛芳子的阴魂不散
作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川岛芳子的阴魂不散,至今仍被日本国内某些极端势力赞为不可多得的“巾帼英雄”。近年来,人们对川岛芳子之死再次提出疑问。如华西都市报2008年11月7日第17版载文“惊天秘闻:川岛芳子诈死隐居长春30年?”披露长春职业画家张钰的惊人言论:川岛芳子在刑场被替身换出,隐居于长春直到1978年才死。一石激起千层浪,60年前的替身之说又成为争论焦点,张钰拿出许多所谓川岛芳子的遗物,并声称有一件做工精致的掐丝景泰蓝座狮,是方姥姥临终前嘱托她转交小方八郎。此人是川岛芳子秘书,在川岛芳子生命的最后十年,始终陪伴在她身边。
对上述传闻,台湾地方当局“法务部”举办的狱政档案展览,给予了有力驳斥。参展文献中,原名金璧辉的“川岛芳子”死刑调查受人瞩目。当时的“司法行政部”发文“河北监察使署”,要求查明替死传闻。根据展出的“河北监察使署”函覆调查公文显示,当时川岛芳子枪决后不但“陈尸监外,供人参观拍照”,且检察官三次覆验,传闻显系“乖违事实之虚构”。
五、川岛芳子被戏说
有关川岛芳子的影视文艺作品众多,最早可追溯到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后,日人松村稍风著书“男装的丽人”。稍后李香兰主演了由该书改编的电影“黎明之晓”,又名“满洲建国的黎明”。据川岛芳子的秘书小方八郎供称:“小说的内容,系描写于日本而至上海之中国女子桦岛满里子,因为中国军人所爱,得到中国的军事消息,报告日本,最后并说桦岛满里子即川岛芳子,听说电影内幕也是描写川岛芳子作间谍的事。”对此,川岛芳子矢口否认。但法庭采信了这个证据,并写入其死刑判决书,华北日报1947年11月7日4版刊登了判决书全文,北京市档案馆存有判决书的档案原件。
1948年9月,川岛芳子被枪决仅半年,剧作家蔡冰白撰写的五幕话剧《金璧辉》在全国公演。其人刚离开世界,其事就上了戏剧舞台,可见川岛芳子其人其事的影响和社会对她的关注度非同一般。
此后描写川岛芳子的文学作品接踵而来。有香港李碧华的《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友子的《男装女谍:一个真实的川岛芳子》、台湾朱子家的《女特务川岛芳子》、日人渡边龙策的《川岛芳子秘录》、日人楳本捨三的《妖花川岛芳子传》等。《民国十五疑案》也将“川岛芳子:间谍还是汉奸”一节列入其中。2010年以来,又有王庆祥撰《川岛芳子生死大揭秘》,李刚、何景方撰《川岛芳子生死之谜解密》及《川岛芳子生死之谜新证》等新作问世,一时,川岛芳子之死有无替身,又被炒得沸沸洋洋。
反映川岛芳子的影视剧更是繁多,以《川岛芳子》命名的电影有两部,分别由张晓敏和梅艳芳饰演,还有傅艺伟饰演的《风流女谍》。在《末代皇帝》、《末代皇妃》中,也有川岛芳子出镜。日本还拍摄了《流转的王妃》、《男装的丽人》等电视连续剧。
1.一个生在北京,死在北京的正宗海归北京女人。
她光绪三十二年(1906)生于北京,6岁随养父在日本度过青少年,日军占领北平后曾住东四九条,民国三十七年(1948)在北京被执行死刑,年42岁。
2.一个有着多重身份的女人。
一是作为肃亲王女儿,人称十四格格。二是30年代曾任伪满蒙的安国军司令,40年代曾任伪华北自卫军人民总司令,人称金司令。三是因护送溥仪之妻婉容同往长春有功,曾任伪满洲国皇宫女官长。四是直接受日本关东军大本营的指派,为日本特务机关服务,专门搜集中国情报,是个不折不扣的日本间谍。五是身为中国人,叛国投敌,是个地地道道的汉奸。此外,她还有北京满洲同乡会总裁、中华采金公司董事长、留日学生总裁等身份,可谓名噪一时。
3.一个有着传奇人生的女人。
一是她亲自参与了许多震惊中外的历史事件。以色相刺探张作霖专列行期,为日军制造“皇姑屯事件”提供情报的是她;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上窜下跳的是她;将末代皇后婉容从天津秘密转移东北的是她。二是她和日本军方、清朝王室,以及国民党的高层人物有着不寻常的联系。作为川岛浪速的养女,因其养母与日本皇后有中表姊妹关系,她得以接触和听命于日本军方的高层人物——头山满、近卫文磨、多田骏、东条英机、本庄繁、土肥原贤二、冈村宁次等。作为肃亲王的女儿,她得以接触已逊位的末代皇帝溥仪、清皇室和后来的伪满洲国高层人物。作为日本特工,从完成其特工使命和刺探情报出发,她又结识了一大批民国政府的高官和汪伪汉奸。
4.一个有着多个雅号的女人。她自17岁起,被59岁的养父强暴后,就变得桀骜不驯,剪了头发,酷爱男装,有了“男装丽人”的雅号。进而,她投怀送抱,出卖色相,刺探情报,酷似一战中法德共用的双料间谍——玛塔·哈丽,又被称为“东方的玛塔·哈丽”、“东方艳谍”。
二、川岛芳子被判死刑的主要依据
抗战胜利后,川岛芳子被捕。在法庭上,她不断狡赖,推卸罪责。她善于言词,常让法官哑口无言。她故意推迟出生年龄,以说明年幼的她不可能参与谋杀张作霖的行动。事实上,以川岛芳子的级别和她从事的情报工作,法庭要找到具体的物证和人证十分困难。1947年11月23日,北平新民报日刊曾载文“吴盛涵法官谈金璧辉的罪证”。吴是金案的主审官,他说:“惟一可以定她于罪的似乎只有国籍问题:如果她被当成中国人,那么叛国死罪将不可免;如果当成日本人,从日本战犯审判的案例来看,除少数一级的司令官以及在交战中直接杀害平民的下级军官被判刑之外,其它的日本军人和侨民基本上都被无罪开释,即使那些作恶多端的宪兵,后来受到惩罚的也很有限。但因川岛芳子背景复杂,究竟算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当局一时无法定夺。”故此,直到1947年10月5日,经过一年多审讯,才正式判决她是叛国者,处死刑。判决书的主要四点为:
1.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生身父亲为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2.被告同日本军政要人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扮男装进行间谍活动,引发了“上海事变”;3.被告参与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进行准备工作;4.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并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
判决书第一条便确定了她的中国人身份,这是她罪行的起点。由此,第二、三、四条便足以处其死刑。然而这个起点却涉及一段复杂的历史,一段坎坷不幸的人生。川岛芳子自幼受日本军国主义教育,日本侵略中国的妄想与她复辟清室的迷梦相结合,最终让她走上叛国之路。
三、川岛芳子的几个谜团
一是川岛芳子年龄之谜。
起诉书没有纠缠川岛芳子的实际年龄,而是采信了她自白书中供认的年龄,即1915年“生于日本,3岁丧父母,为日人川岛浪速收养,因又名川岛芳子。芳子9岁时,复认日人多田骏为义父,仍由川岛养育。”故而,其罪行的认定,也从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她自认的17岁说起。
二是川岛芳子罪行累累,绝不限于判决书所说。馆藏档案表明:早在抗战前夕,国民政府即已侦察到她的叛国罪行,略举如下:
1.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密令第205号(1936年5月9日)
据探报:“(一)日方近拟进兵华北,急令金璧辉将前所联络之匪部,秘密潜入北平暴动或焚毁日本洋行、击杀鲜人,以便日本藉口保侨戡乱,进兵北平……(二)金璧辉近派参议左干卿联络冯寿彭,……冯向金要求三事:……金答:(1)手枪先发50支,子弹1万粒。(2)款先付1万元,发动后补发2万元。(3)该部安全决〔绝〕对负责保障。
2.冀察绥靖主任公署密令参谍字第24号(1936年7月3日)
据密探报称:“金璧辉于本月24日下午9时,曾召集天津某方驻屯军永某、普安协会总理石友三、冀东伪自治政务长官殷汝耕……在天津日租界石山街28号开会,当由金璧辉发言,谓我已奉满洲国军政部委为华北防共自治军总司令,担任华北防共及严剿种种事宜……”
3.北平市政府密令第61号(1937年1月23日)
据报:“在津方及冀东方面受伪华北睦邻会(会长金璧辉即川岛芳子)之指挥,其使命在推翻现在政权而成立‘华北人民自治政府’。”
4.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密令第198号(1937年4月14日)
“据报:津日驻屯军组妇女特务队,分驻平津,挑选年青美好女子充任队员,散布各娱乐场所及饭馆、旅社,交接政军要员,藉探我国军事及抗日计划,并盗取地图、秘密文件等,以供日军部照像或抄录。总队长为川岛芳子,……”
三是川岛芳子被谁逮捕?
对此,数十年来报章、杂志各执一词,或说军统,或说中统。1990年9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作者李雅民、王毅的文章“当年逮捕川岛芳子的真相”,文中何钟波老人披露:他是当年执行逮捕任务的一位指挥者。1990年,何钟波68岁,退休前曾是天津麻纺厂会计。他说:“逮捕川岛芳子的是北平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四分校的几名师生。当时正值抗日胜利,我和沈德柯到北平接收日伪高级警官学校,并担任该校教官。我们偶然得知住在东四九条的川岛芳子尚未逃跑,便进行监视。后来在征得上司同意后,到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那里得到逮捕令,便于10月10日凌晨,由我和沈德柯带领6名学生,以突袭方式秘密逮捕了川岛芳子。”曾为天津市染化工业设计所工程师的杨玉林和原第一钢丝绳厂工程师刘耀华,也分别证实了此事。杨玉林说:“当时我是该校学员,那天我正在校门口站岗,看到教官何涣声(何钟波原名)将川岛芳子押下汽车。” 四是川岛芳子替身之谜。
川岛芳子被处决后,在新闻界引起传闻替身的轩然大波。主要原因是:
1.行刑地点突然变更。行刑前一天,北平盛传将在德胜门外第二监狱对川岛芳子执行死刑。不料,3月25日清晨5时10分,当全城还在酣睡中,高等法院突然决定:行刑地点仍在关押川岛芳子的第一监狱,并立即执行。
2.行刑方式突然由公开变为秘密。行刑前曾通知记者采访和拍新闻片,届时却变为秘密执行。其中最感遗憾的是中央电影三厂的摄影师,本来制片厂已将川岛芳子的一生都制成了胶片,没料到最后行刑的场面却落了空。
3.戒备森严记者受阻。刚刚接到通知的记者们急忙从城外赶到第一监狱。谁料,监狱大门紧闭,宪兵严加把守,监狱长还传下令来:绝对不能开门。记者们原系高等法院邀请来现场采访,见此情景,纷纷递上名片,要求转报。虽经一场轮番交涉,仍被拒之门外。
4.满脸血污难辨死者。7时过后,一副担架从监狱后门抬出,上停一具女尸。女尸着灰色囚衣,橄榄色毛料西装裤,内穿红毛衣,足登蓝布鞋。枪弹由后脑射入,从前脸两眉间穿出,枪口处喷着黑紫色的血,左眼睁着,右眼紧闭,满脸血污,死者面目已很难辨认。此时,早就做好准备在行刑现场采访的新闻记者们蜂拥而来。他们在狱吏指引下,从监狱前门赶到后门,得到的却是抬尸狱吏的冷冷回答:“这就是川岛芳子。”“这真是川岛芳子吗?!”记者们异口同声地喊道。
5.媒体恼怒指斥当局。北平第一监狱临时拒访这一突然变化,加上满脸血污难以辨认的死者,使记者心中浮上重重疑团:狱方究竟耍了什么把戏?对于川岛芳子这样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汉奸,自从被捕后,人们特别关注如何对她发落。面对监狱如此封锁消息,被惹恼的媒体顿生疑窦,遂相继在报刊发表文章,以至“川岛芳子生死之谜”,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6.有人举报买贿替身。国民党南京监察院接到刘凤贞的控诉信,称“我的姐姐刘凤玲的容貌,同川岛芳子一模一样,而且会说日本话。因此,我母亲受我的姐夫刘仲济的劝诱,答应以10根金条的代价做川岛芳子的替身去受刑。在执行枪决的头一天——3月24日夜,我同母亲将姐姐带到监狱,可是监狱长却违背约定,只给了4根金条,因而发生口角,狱方对我们进行种种威胁,并把我们赶了出来。据在监狱做事的刘仲济讲,川岛芳子已从监狱直接去了满洲。……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我姐姐作为替身被枪决了,可是我家只领到4根金条,后来连前去催要金条的母亲也一去不返。”
信的内容很快外泄,社会舆论为之大哗。与此同时,日本各报也报道:“川岛芳子还活着。”至此,买贿替身的传闻不胫而走
7.背景复杂让人生疑。世人皆知川岛芳子与行政院院长孙科的关系暧昧,上海事变发生时,是她在舞会上接触孙科,抢先捕捉到了蒋介石下野的消息。就连川岛芳子的哥哥金宪立也承认:“日军投降后,进入北平的是第十一战区司令孙连仲,他的夫人是肃亲王家的血缘亲族。因此,我决定通过这个人情关系来营救芳子。经过活动,孙夫人告诉我,在行刑的时候,只做出一副枪决的样子,用替身换下芳子。但作为代价,必须拿出100根金条。”而凭借川岛芳子的妖艳和她与国民党达官贵人的关系,此番落难必有不少在职在位的权贵全力相救,行刑时偷梁换柱在所难免。
面对媒体渲染、社会舆论,特别是这封控告信,国民党南京监察院命令河北监察使署调查替身事件真相。经查,不存在替身之说。证据是:
1.河北监察使署的调查报告,确认金璧辉已死。
此调查结果曾以“冀监署调查结果,金璧辉确实已死”为题,刊登在1948年5月22日的《世界日报》上。文章开头为:本报讯,冀监署调查金璧辉案报告监院原文,兹觅志如下:……河北省高等法院是在3月24日对川岛芳子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的,在25日上午6时左右,何承斌监察官奉命带领书记官、法官和法警等人,前往第一监狱监督了死刑的执行,并按照规定进行了验尸。因而可以断言,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任何不法替身等情形。再说,匿名信所揭发的问题,主要是指控监狱长和另外两名科长没有按约定付给所谓的其余6根金条,因而不满。实际上,这只能看作是个人的人身攻击。如果真有什么不法行为,为什么控告者不堂堂正正地用自己的真名实姓来控告?反而采取了连地址也不敢写的匿名信呢?所以从各种迹象来看,这封匿名信纯属别有用心,其所指控的问题并无任何事实根据……
2.认领川岛芳子尸首的日人古川长老否定替身。
川岛芳子被处决后,其尸体于上午7时许,抬至监狱后门,其兄弟、亲友因怕受牵连,无人肯去认领。在华的日本古川长老尽管同川岛芳子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但从佛教“憎罪不憎人”的大乘精神出发,仍主动申请,愿认领遗体并负责火化、掩埋。申请获准后,古川长老在日侨自治会会员广濑英雄的陪同下,携律师写给监狱负责人的信,于当日上午9时半送达第一监狱。当局告诉长老:虽已行刑,验尸尚未结束,可暂在外面等候。12时过后,狱方领古川长老到监狱西门外,只见一张凹陷的白色木板上放着一具尸体,这就是川岛芳子。
古川长老认领后,做了以下介绍:“我揭开盖脸的席子一看,满脸虽已血肉模糊,但肯定就是平日在照片上所看到的芳子。于是,我便用带来的脱脂棉很快地给她擦了脸,然后用毛毯把尸体裹起来,立即用卡车运至火葬场。”“听说社会上有人传说芳子的行刑是由替身受刑代替的,这种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这确实是我亲眼看到的。我打算马上回日本,把骨灰交给川岛浪速。”
3.川岛芳子的近亲属,也否定替身之说。
川岛芳子之妹金默玉,在其姐被枪决后曾收到一张川岛芳子的遗体照片。她说:“给我送来照片的,是一位姓陈的熟人,在银行任职。这是一张5厘米见方的普通照片。据说是从外国记者那里秘密弄到手的,遗体面部虽已血肉模糊,但近亲人一看就能认得出来,从手脚的特征来看,无疑就是芳子姐姐的。”实际情况是,川岛芳子被行刑那天,获准进入监狱的,只有美国《生活周刊》杂志社的摄影记者一人。后来,该社公开了一张行刑现场的照片——一群人围着尸体,正在低着头往下看。金默玉所说的外国记者,就是“生活周刊”的那位摄影记者。 川岛芳子之兄金宪立,也就替身之说道出真情:“……当时进入北平担任接收任务的蒋介石的股肱——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其夫人是我们的亲戚,因而我曾秘密通过孙夫人设法挽救芳子的性命。但是,芳子在法庭却说出了一件绝对不利于她自己的事情,结果使一切努力化为泡影。我常想,如果没有那件事,她也许能够得救。”事实证明,金宪立的说法有据。
在河北省高等法院审判芳子时,电台曾实况转播。公审中,她突然谈及与孙科的关系。此时,转播当即中断,结果以广播故障的形式结束。电源被切断时,正是她刚谈及孙科名字的一瞬间。原来,上海事变后,孙科曾受到蒋介石的弹劾,当时芳子把孙科偷偷带进日本的欧洲航线客船,才使他安全逃到广东。如果在法庭上揭示此事,无疑将使身居高官要职的孙科处境尴尬。宪立认为,孙科要封住川岛芳子的嘴,被处决便是肯定无疑的了。
四、川岛芳子的阴魂不散
作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川岛芳子的阴魂不散,至今仍被日本国内某些极端势力赞为不可多得的“巾帼英雄”。近年来,人们对川岛芳子之死再次提出疑问。如华西都市报2008年11月7日第17版载文“惊天秘闻:川岛芳子诈死隐居长春30年?”披露长春职业画家张钰的惊人言论:川岛芳子在刑场被替身换出,隐居于长春直到1978年才死。一石激起千层浪,60年前的替身之说又成为争论焦点,张钰拿出许多所谓川岛芳子的遗物,并声称有一件做工精致的掐丝景泰蓝座狮,是方姥姥临终前嘱托她转交小方八郎。此人是川岛芳子秘书,在川岛芳子生命的最后十年,始终陪伴在她身边。
对上述传闻,台湾地方当局“法务部”举办的狱政档案展览,给予了有力驳斥。参展文献中,原名金璧辉的“川岛芳子”死刑调查受人瞩目。当时的“司法行政部”发文“河北监察使署”,要求查明替死传闻。根据展出的“河北监察使署”函覆调查公文显示,当时川岛芳子枪决后不但“陈尸监外,供人参观拍照”,且检察官三次覆验,传闻显系“乖违事实之虚构”。
五、川岛芳子被戏说
有关川岛芳子的影视文艺作品众多,最早可追溯到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后,日人松村稍风著书“男装的丽人”。稍后李香兰主演了由该书改编的电影“黎明之晓”,又名“满洲建国的黎明”。据川岛芳子的秘书小方八郎供称:“小说的内容,系描写于日本而至上海之中国女子桦岛满里子,因为中国军人所爱,得到中国的军事消息,报告日本,最后并说桦岛满里子即川岛芳子,听说电影内幕也是描写川岛芳子作间谍的事。”对此,川岛芳子矢口否认。但法庭采信了这个证据,并写入其死刑判决书,华北日报1947年11月7日4版刊登了判决书全文,北京市档案馆存有判决书的档案原件。
1948年9月,川岛芳子被枪决仅半年,剧作家蔡冰白撰写的五幕话剧《金璧辉》在全国公演。其人刚离开世界,其事就上了戏剧舞台,可见川岛芳子其人其事的影响和社会对她的关注度非同一般。
此后描写川岛芳子的文学作品接踵而来。有香港李碧华的《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友子的《男装女谍:一个真实的川岛芳子》、台湾朱子家的《女特务川岛芳子》、日人渡边龙策的《川岛芳子秘录》、日人楳本捨三的《妖花川岛芳子传》等。《民国十五疑案》也将“川岛芳子:间谍还是汉奸”一节列入其中。2010年以来,又有王庆祥撰《川岛芳子生死大揭秘》,李刚、何景方撰《川岛芳子生死之谜解密》及《川岛芳子生死之谜新证》等新作问世,一时,川岛芳子之死有无替身,又被炒得沸沸洋洋。
反映川岛芳子的影视剧更是繁多,以《川岛芳子》命名的电影有两部,分别由张晓敏和梅艳芳饰演,还有傅艺伟饰演的《风流女谍》。在《末代皇帝》、《末代皇妃》中,也有川岛芳子出镜。日本还拍摄了《流转的王妃》、《男装的丽人》等电视连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