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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和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2020年4月15至16日、4月22日至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宁夏杞叶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欣发宝养发有限公司、宁夏艾伊生物工程研发有限公司、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