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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让城市交通显得拥挤不堪,而人和车的矛盾更是愈演愈烈,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产生。显然,行人不顾红绿灯急切通行的背后,与个人主义盛行的风气,缺少良好的交通观念,浮躁的心态都有着密切关系,但信号灯间隔时间太短,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不合理,人和车的关系不能有效处理等现实问题的存在也是这种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因此,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重视道德教育与践行、完善法律,是“中国式过马路”道德治理的现实路径。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1-0251-01
作者简介:张俐(1995-),汉族,河南南阳人,河南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的提出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对目前国人闯红灯的集体写照,虽然是网友的调侃,但却也显示出了众人的无奈,尤其是对驾驶车辆行驶的司机朋友来说,更是对这种行为无奈至极,甚至愤怒。这样的现象也被网友形象地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中国式”将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推向了舆论浪尖,于是人们开始了一场关于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讨论。
二、“中国式过马路”的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目前已呈常态化现象,其原因涉及法律、公民素质、交通环境、管理等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行人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够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机动车保有量每年都以较高的速度发展,这使得人车矛盾也凸现出来。而当前的社会对大众的交通安全的宣传往往不够及时,强制性也不够明显,致使人们的交通意识越来越淡薄,参与性也不高。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以罚代管,多用道德进行约束,但是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合理有效地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因此,交通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已经势在必行。
(二)处罚方式不合理
我国目前对交通安全的违法处罚力度较弱,强制性不足,在实际上还是没有对闯红灯者进行真正的违法教育,一般仅用罚款或者书面口头警告进行,缺乏对相关交通制度的真正保护,是非常没有效率的措施。
(三)基础设施设置缺失及设计不合理
交通安全设施的不合理也影响行人对过马路的盲目随意的态度,滋生越来越多的闯红灯现象。交叉路口停车线过窄、标志不明确、红绿灯设置时间过长都是影响行人出行的重要原因。
(四)信号灯配时不合理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稳步提高。但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城市路权分配的不平衡。为了缓解机动车交通拥堵的状况,在路权分配过程中,很多城市始终过分偏向机动车。在红绿灯路口,当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信号灯规定的时间里通过路口之后,分配给路人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这样不仅会引起“人车矛盾”,还会引起巨大的道路隐患。
三、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管理对策
(一)加强文明交通的宣传力度
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灵活多样,形式内容富有趣味性,广大人民群众都可以接受的交通安全活动。媒体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我们需要开辟媒体宣传阵地,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及时公布交通违法的情形,开拓媒体宣传的范围,可以及时开展相关讲座,给广大群众深入剖析交通违法案例,曝光交通违法的行为,增强人们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提高交通法规的震慑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
目前,交警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通常采用的是罚款的方式。事实上,我们可以采取疏堵结合和点线结合的方式。疏通结合,即对针对市区人车流量大,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交警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加大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力度,对禁停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拍照、贴单、拖移,疏堵结合,着力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点线结合,即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和三轮车乱停乱放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教育、罚款、扣车等管理手段,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全面规范重点路口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三)合理分配“路权”
“中国式过马路”最凸显的矛盾就是人和车的矛盾,我们需要合理处理人车矛盾来缓解行人乱闯马路的情形。我们要在保障基本通行秩序的情况下,让机动车辆给予行人更大的空间和时间,让行人有时间分配自己的通行时间。在传统的交通中,信号灯往往留给机动车的时间很多,而对于行人和自行车的等非机动车,通行的时间被过度挤压,造成了行人和自行车主因赶时间而无视这些信号灯的设置甚至无视交通法规,也使行人和自行车主们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面对一张罚单。因此,在今后的交通决策中,应该让各个阶层和选择各种出行方式的交通参与者,都有参与讨论、决策的机会,使各方的合理权利都得到体现。
(四)健全交通法律法规
每一个违法的社会现象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与制止,因此,对于行人乱闯红灯造成交通混乱、人车矛盾的情形,政府应该提高重视,加大交通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力度,权衡好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不能让道德治理代替法律约束,而让法律真正起到保障人民权益的作用,让人们真正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中。
[参考文献]
[1]和润沣行人交通违法治理还需多管齐下[N]兰州日报,2012-8-21
[2]杜岩,黎美清行人交通行为与交通安全关系的研究进展[J]华夏医学,201212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1-0251-01
作者简介:张俐(1995-),汉族,河南南阳人,河南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一、“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的提出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对目前国人闯红灯的集体写照,虽然是网友的调侃,但却也显示出了众人的无奈,尤其是对驾驶车辆行驶的司机朋友来说,更是对这种行为无奈至极,甚至愤怒。这样的现象也被网友形象地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中国式”将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推向了舆论浪尖,于是人们开始了一场关于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讨论。
二、“中国式过马路”的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目前已呈常态化现象,其原因涉及法律、公民素质、交通环境、管理等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行人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够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机动车保有量每年都以较高的速度发展,这使得人车矛盾也凸现出来。而当前的社会对大众的交通安全的宣传往往不够及时,强制性也不够明显,致使人们的交通意识越来越淡薄,参与性也不高。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以罚代管,多用道德进行约束,但是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合理有效地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因此,交通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已经势在必行。
(二)处罚方式不合理
我国目前对交通安全的违法处罚力度较弱,强制性不足,在实际上还是没有对闯红灯者进行真正的违法教育,一般仅用罚款或者书面口头警告进行,缺乏对相关交通制度的真正保护,是非常没有效率的措施。
(三)基础设施设置缺失及设计不合理
交通安全设施的不合理也影响行人对过马路的盲目随意的态度,滋生越来越多的闯红灯现象。交叉路口停车线过窄、标志不明确、红绿灯设置时间过长都是影响行人出行的重要原因。
(四)信号灯配时不合理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稳步提高。但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城市路权分配的不平衡。为了缓解机动车交通拥堵的状况,在路权分配过程中,很多城市始终过分偏向机动车。在红绿灯路口,当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信号灯规定的时间里通过路口之后,分配给路人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这样不仅会引起“人车矛盾”,还会引起巨大的道路隐患。
三、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管理对策
(一)加强文明交通的宣传力度
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灵活多样,形式内容富有趣味性,广大人民群众都可以接受的交通安全活动。媒体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我们需要开辟媒体宣传阵地,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及时公布交通违法的情形,开拓媒体宣传的范围,可以及时开展相关讲座,给广大群众深入剖析交通违法案例,曝光交通违法的行为,增强人们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识,提高交通法规的震慑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氛围。
(二)创新管理手段
目前,交警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通常采用的是罚款的方式。事实上,我们可以采取疏堵结合和点线结合的方式。疏通结合,即对针对市区人车流量大,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交警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加大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管理力度,对禁停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拍照、贴单、拖移,疏堵结合,着力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点线结合,即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和三轮车乱停乱放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教育、罚款、扣车等管理手段,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全面规范重点路口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三)合理分配“路权”
“中国式过马路”最凸显的矛盾就是人和车的矛盾,我们需要合理处理人车矛盾来缓解行人乱闯马路的情形。我们要在保障基本通行秩序的情况下,让机动车辆给予行人更大的空间和时间,让行人有时间分配自己的通行时间。在传统的交通中,信号灯往往留给机动车的时间很多,而对于行人和自行车的等非机动车,通行的时间被过度挤压,造成了行人和自行车主因赶时间而无视这些信号灯的设置甚至无视交通法规,也使行人和自行车主们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面对一张罚单。因此,在今后的交通决策中,应该让各个阶层和选择各种出行方式的交通参与者,都有参与讨论、决策的机会,使各方的合理权利都得到体现。
(四)健全交通法律法规
每一个违法的社会现象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与制止,因此,对于行人乱闯红灯造成交通混乱、人车矛盾的情形,政府应该提高重视,加大交通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力度,权衡好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不能让道德治理代替法律约束,而让法律真正起到保障人民权益的作用,让人们真正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中。
[参考文献]
[1]和润沣行人交通违法治理还需多管齐下[N]兰州日报,2012-8-21
[2]杜岩,黎美清行人交通行为与交通安全关系的研究进展[J]华夏医学,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