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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商法作为许多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的必修课对培养具备全球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及采用合适的教学手段,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合作办学项目;课堂教授法;案例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与世界各国的联系也日渐密切,而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当中,我们更应把握机遇,实现科技经济等的全面发展。为此,各高等院校均着力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且掌握国际惯例的复合型人才。
一、 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学生于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学生通过在国内学习的时间除了修读必要的语言及专业课程外还能通过一些过渡课程了解海外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加上在国内学习阶段费用较低,因此受到越来越多希望获得海外留学经历和学位的学生欢迎。
目前许多高校开拓的合作办学项目基本以经济及管理类为主,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需要提高外语水平,同时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国际商法作为学生了解国际惯例的法学入门课程也被一些项目纳入到必修课的范围。为了更好地与国外学习阶段进行衔接,很多专业课程要求进行双语教学或全英教学,国际商法亦是如此,而这也给教学带来更大的难度。
首先,学生多数是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英语读写能力普遍不强,进行大量阅读时会比较吃力,况且国际商法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哪怕已经有相当词汇量的学生也需要投入很多时间去适应。其次,许多学生是第一次接触法学课程,对于他们而言,法学课程较其他专业课程更需要缜密的思维去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所以一旦开始学习国际商法他们就会感觉到知识点纷繁复杂,难度很大。最后,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运用到真实的案例当中,学生在初学阶段会遇到很多困难,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逐步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起来。
二、 教科书的选择
国际商法中文版的教科书版本众多,英文版的可选择的范围则较窄,基本可分为三种:国外教材的引进版,国内专家编写的英文版教材,國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三种教科书当中引进版的通常涵盖的知识面最广最全,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及案例也最新,但缺点是使用的语言一般比较复杂难懂,学生阅读起来费时费力,且不一定能完全读懂,使用效果一般。部分国内专家编写的英文版教材知识体系不如引进版的合理全面,还存在个别专业术语使用不准确的情况,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对。国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所用词句较浅显易懂,对知识点的阐述及案例的选择也是深入浅出,最为容易被学生所接受。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低年级的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国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最为合适。
三、 教学内容的选择
国际商法作为非法律专业的必修课通常只开设一个学期的课程,总课时以我校为例为54课时,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选择非常重要,必须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特别对于经管类学生来说,国际商法的教学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国际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则,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在从事国际贸易等商事活动时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依法而行,并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教学中国际商事行为的相关法律应该作为重点进行讲解,其中包括合同法及买卖法。另外,国际商事组织法也是需要着重讲解的部分,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最后,在21世纪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以及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对新一代的专业人才是很关键的,国际商法课程应涵盖相关内容。
四、 教学方法的选择
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种:课堂教授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以及研讨教学法。基于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教师在授课时必须就不同的教学内容对教学方法有所选择,以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使国际商法的课堂充满知识性与趣味性,让学生能更好的掌握知识并且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一) 课堂教授法
课堂教授法是一种将大量知识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一次性传播给众多听课者的教学方法,是最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其优点是所教授的内容较全面、系统、准确,能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知识,缺点是互动性较低,学生更多是被动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律素养比较欠缺,课堂教授法可以集中将法律的概念、原理及释义向学生传递,让学生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增加知识储备。但是使用该教学法时教师切忌照本宣科,而是应该运用多种方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当中。
首先,教师在引入新知识点或知识群时可以设计一些学生有所了解且具启发性的问题,以引起学生的兴趣。然后使用的语言要有概括性和严密性,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概念及介绍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可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生动的例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最后在讲授过程中应增加互动的环节,适时地向学生提问,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二)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基于普通法系案例教学的理念,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充当法律职业角色,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这里案例教学法的概念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融入法律案例中,使学生在共同分析、讨论教学案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获取法律学科理论与专业知识。其二是通过对法律案例剖析、追问的过程,养成学生反思实践问题的精神,提高反思实践问题的意识,掌握反思的方法与技能,发展与提高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此概念即可看出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切实掌握教师通过课堂教授法所传授的知识至关重要,知识的融会贯通亦有赖于此。国际商法当中国际规则与惯例的讲解经常会涉及普通法系国家的经典案例及其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使用案例教学法最为合适。 (三) 模拟教学法及研讨教学法
模拟教学法是指“根据教学的需要,仿照真实情境,创设人为环境,让学习者扮演其中某种角色,从事指定的活动,通过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现代教学形式”。此种教学法中最常用的是模拟法庭,它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活学活用,是很受法学专业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然而这种教学法往往要求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比较全面,知识运用能力也比较强,對于处于入门阶段的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可操作性不强。
研讨式教学法是指由老师抛出问题或给出案例,学生就这一问题或案例展开讨论,并在教师的指引下解决问题,从而通过这一过程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一教学法对于难以施行模拟教学法的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是课堂教授法及案例教学法的有效补充,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思辨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
五、 教学手段的选择
除了有合理安排的教学内容,恰当的教学方法之外,多种教学手段的选用亦可增添课堂趣味性,强化教学效果。如今多媒体设备已经普遍进入高校课堂,教师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一媒介,通过向学生展示多媒体课件的方式,更好地帮助学生建构清晰的知识网络,还可通过播放视频让学生以最形象的方式获取与国际商法相关的前沿知识。另外,适当的评估方式的选择也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笔者认为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不应拘束于闭卷考试,如前所述,基于国际商法内容众多的特点,闭卷考试对可考核的内容会有很大限制,难以测试出学生的整体知识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可考虑使用开卷考试,多设置案例分析题,可同时测试出学生的知识储备及问题解决能力。此外,教师亦可在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法及研讨教学法时按照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作为课程总评成绩的一部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 总结
国际商法对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基础学科,对学生国际化视角及今后职业道路上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从高校到任课教师再到学生都应给予足够重视,让这门课程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天君.法学案例教学法探究[J].教育探索,2006,3:81-82.
[2] 夏红.模拟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航海教育研究,2013,1:89.
关键词:合作办学项目;课堂教授法;案例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力逐渐增大,与世界各国的联系也日渐密切,而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当中,我们更应把握机遇,实现科技经济等的全面发展。为此,各高等院校均着力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且掌握国际惯例的复合型人才。
一、 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学生于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学生通过在国内学习的时间除了修读必要的语言及专业课程外还能通过一些过渡课程了解海外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加上在国内学习阶段费用较低,因此受到越来越多希望获得海外留学经历和学位的学生欢迎。
目前许多高校开拓的合作办学项目基本以经济及管理类为主,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需要提高外语水平,同时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国际商法作为学生了解国际惯例的法学入门课程也被一些项目纳入到必修课的范围。为了更好地与国外学习阶段进行衔接,很多专业课程要求进行双语教学或全英教学,国际商法亦是如此,而这也给教学带来更大的难度。
首先,学生多数是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英语读写能力普遍不强,进行大量阅读时会比较吃力,况且国际商法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哪怕已经有相当词汇量的学生也需要投入很多时间去适应。其次,许多学生是第一次接触法学课程,对于他们而言,法学课程较其他专业课程更需要缜密的思维去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所以一旦开始学习国际商法他们就会感觉到知识点纷繁复杂,难度很大。最后,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运用到真实的案例当中,学生在初学阶段会遇到很多困难,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逐步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起来。
二、 教科书的选择
国际商法中文版的教科书版本众多,英文版的可选择的范围则较窄,基本可分为三种:国外教材的引进版,国内专家编写的英文版教材,國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三种教科书当中引进版的通常涵盖的知识面最广最全,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及案例也最新,但缺点是使用的语言一般比较复杂难懂,学生阅读起来费时费力,且不一定能完全读懂,使用效果一般。部分国内专家编写的英文版教材知识体系不如引进版的合理全面,还存在个别专业术语使用不准确的情况,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对。国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所用词句较浅显易懂,对知识点的阐述及案例的选择也是深入浅出,最为容易被学生所接受。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低年级的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国外专家为非英语母语的学生编写的英语教材最为合适。
三、 教学内容的选择
国际商法作为非法律专业的必修课通常只开设一个学期的课程,总课时以我校为例为54课时,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选择非常重要,必须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特别对于经管类学生来说,国际商法的教学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国际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则,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在从事国际贸易等商事活动时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依法而行,并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教学中国际商事行为的相关法律应该作为重点进行讲解,其中包括合同法及买卖法。另外,国际商事组织法也是需要着重讲解的部分,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最后,在21世纪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以及知识产权法的认识对新一代的专业人才是很关键的,国际商法课程应涵盖相关内容。
四、 教学方法的选择
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种:课堂教授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以及研讨教学法。基于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的特点,教师在授课时必须就不同的教学内容对教学方法有所选择,以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使国际商法的课堂充满知识性与趣味性,让学生能更好的掌握知识并且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一) 课堂教授法
课堂教授法是一种将大量知识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一次性传播给众多听课者的教学方法,是最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其优点是所教授的内容较全面、系统、准确,能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知识,缺点是互动性较低,学生更多是被动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非法律专业学生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律素养比较欠缺,课堂教授法可以集中将法律的概念、原理及释义向学生传递,让学生能够迅速而有效地增加知识储备。但是使用该教学法时教师切忌照本宣科,而是应该运用多种方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当中。
首先,教师在引入新知识点或知识群时可以设计一些学生有所了解且具启发性的问题,以引起学生的兴趣。然后使用的语言要有概括性和严密性,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概念及介绍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可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生动的例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最后在讲授过程中应增加互动的环节,适时地向学生提问,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二)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基于普通法系案例教学的理念,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充当法律职业角色,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这里案例教学法的概念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将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融入法律案例中,使学生在共同分析、讨论教学案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获取法律学科理论与专业知识。其二是通过对法律案例剖析、追问的过程,养成学生反思实践问题的精神,提高反思实践问题的意识,掌握反思的方法与技能,发展与提高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此概念即可看出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切实掌握教师通过课堂教授法所传授的知识至关重要,知识的融会贯通亦有赖于此。国际商法当中国际规则与惯例的讲解经常会涉及普通法系国家的经典案例及其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使用案例教学法最为合适。 (三) 模拟教学法及研讨教学法
模拟教学法是指“根据教学的需要,仿照真实情境,创设人为环境,让学习者扮演其中某种角色,从事指定的活动,通过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现代教学形式”。此种教学法中最常用的是模拟法庭,它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活学活用,是很受法学专业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然而这种教学法往往要求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比较全面,知识运用能力也比较强,對于处于入门阶段的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可操作性不强。
研讨式教学法是指由老师抛出问题或给出案例,学生就这一问题或案例展开讨论,并在教师的指引下解决问题,从而通过这一过程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一教学法对于难以施行模拟教学法的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是课堂教授法及案例教学法的有效补充,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思辨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
五、 教学手段的选择
除了有合理安排的教学内容,恰当的教学方法之外,多种教学手段的选用亦可增添课堂趣味性,强化教学效果。如今多媒体设备已经普遍进入高校课堂,教师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一媒介,通过向学生展示多媒体课件的方式,更好地帮助学生建构清晰的知识网络,还可通过播放视频让学生以最形象的方式获取与国际商法相关的前沿知识。另外,适当的评估方式的选择也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笔者认为国际商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不应拘束于闭卷考试,如前所述,基于国际商法内容众多的特点,闭卷考试对可考核的内容会有很大限制,难以测试出学生的整体知识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可考虑使用开卷考试,多设置案例分析题,可同时测试出学生的知识储备及问题解决能力。此外,教师亦可在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法及研讨教学法时按照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作为课程总评成绩的一部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 总结
国际商法对合作办学项目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基础学科,对学生国际化视角及今后职业道路上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从高校到任课教师再到学生都应给予足够重视,让这门课程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天君.法学案例教学法探究[J].教育探索,2006,3:81-82.
[2] 夏红.模拟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J].航海教育研究,201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