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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数据壁垒,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已经成为政府管理与国家治理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对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与共享的政策文件梳理,总结陕西省当前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的现状,分析得出陕西省当前政务数据整合与共享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府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的对策建议。
在数字化政府建设中,政府要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网络的串联贯通,从而使得政府业务更加协同、决策更加科学、治理水平更加现代化。[1]当前,国家对于数字化政府中政务信息数据的整合与共享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政府数据整合共享进程,加快建设数字化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基层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破解“放、管、服”改革的难点,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地方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进行规划设计并开展一系列探索实践。陕西省在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领域中的实践探索较早,但仍然存在“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顽瘴疴疾,亟需加大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力度,推动治理现代化建设。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政策梳理
2002年,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根据中央2002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并结合陕西省地方实际对陕西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一定要求。《通知》中提出陕西省要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贯彻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协调与领导。此时陕西省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2003年,省办公厅发布了《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在文件中提出了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全面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抓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全省统一公共信息平台。在2003年年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对政务信息机构及人员的职责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说明,推动了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此时陕西省政务信息化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工作侧重于政府的信息化,处于网站和数据库的建设阶段,对于更高层次的数据整合共享尚未涉及。
2009年,陕西省政府机构改革将原来的省信息产业厅、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等十个单位合并组建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全省的大数据工作置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处,负责全省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拟定、统筹建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工作。此外陕西省在省办公厅下专设了电子政务处,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与管理、省政府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数据的协调管理等工作。陕西省开始逐步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此后在2017年陕西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该《管理办法》中,陕西省基本参照国务院出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的展开。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建设现状
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根据陕西省政府网站工作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陕西省政府网站已经从2015年的3326家整合到了627家,清理了640个政府网站不规范的域名,及时关停下线已撤销单位网站,同时将全省385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了监管范围,健全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查询点体系。政府网站大幅减少,可以看出陕西省在政务信息整合方面做出大量工作。[2]
近年来,在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方面,陕西省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陕西省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截至目前,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已经连接了67个省级部门,十三个市(区)平台,同时还连通了公安部等18个部委的101项数据资源,累计向国家平台报送数据2.64亿条,此外陕西省平台还与国家部委重点垂管系统进行了對接,已经对接了国家药监局等4个部门8个垂直管理系统,目前正在与教育部等23个部门31个垂直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根据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中显示,到2019年下半年,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准备度指数达到了4.60(25%),排在全国第11位;平台层指数达到了5.16(20%),排在全国第13位;数据层指数达到了13.63(40%),排在全国第12位;利用层指数达到了1.00(10%),相比较之前下降了一个名次,排在全国第10位。陕西省2019年上半年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综合指数最终排名为全国第12名,比前一年上升一个名次。[3]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的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其各项指数在全国范围内排名较好,但相比较于排名靠前的城市,如浙江、上海等,仍存在较大差距,还有提升的空间。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建设存在问题
陕西省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信息整合度低
陕西省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起步较晚,上线时间还很短,因此平台建设存在提升空间。从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截至2020年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连接国家级部门18个,国家部委重点垂直管理系统目前也只有4个完成对接工作。平台连接的国家部门较少,数据整合程度仍然不高。其次,在陕西省数据开放平台网站上,总体开放的数据仅有138类,直属机构中,只有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科学技术厅等机构数据发布次数较多,其余大量机构发布量都为0次,省直属机构数据整合共享工作仍需加快脚步,同时市县区政府以及直属企业的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开展也不理想,在数据目录中各机构单位仅仅做了机构的列举,而并未实现真正的数据整合。此外,陕西省数据开放平台中的数据开放主题大多为公共服务、信用体系和社会保障,对于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方面的信息开放共享少之又少,尤其是在应急维稳方面,当前平台整合数据量为0。陕西省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仍需加紧建设。 (二)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制定不完善
在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与整合标准的制定方面,陕西省当前工作仍不到位。2002年陕西省办公厅就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但多年以来,在省内信息数据整合共享方面,陕西省出台的规章制度少之又少,其中2017年出台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也是根据当时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而施行,其《管理办法》大多参照国务院标准,缺少与地方实际的结合,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适应性问题。同时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的标准缺乏统一,存在数据重复收集,一数多源的问题,这也给省内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三)部门碎片化数据协调机制不完善
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缺乏完备的协调机制,政务信息多头管理,管理部门碎片化。2009年陕西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合并组建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工信厅内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处,承担着拟定全省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安全监管等工作。此外,陕西省信息中心下设应用技术处,承担着全省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服务,参与全省信息化规划与策划,负责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运维,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汇集及日常维护,以及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及网站的建设运维。同时陕西省还在省办公厅下设置了电子政务处,主要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建设管理工作。多个部门分头管理,但职责又存在部分重合,各部门之间协同不足,缺少配合,难以形成合力,多头共管,不利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整体工作的开展。
(四)认识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
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上,政府工作人员思想上准备不足,没有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对信息数据系统整合重视度不足。同时,陕西省政府系统缺乏数据整合共享方面的高水平顶层设计技术人才,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机制依赖性,无法从规划和设计上破解政务信息整合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陕西省对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方面的前沿技术人才培养不够,政府公务员队伍难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复杂多变的信息化环境。
综合上述情况,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道阻且长,仍需从多个方面建设完善,在当前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陕西省需要加大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力度,建设数据开放共享平台,通过制度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不断创设亮点应用,提升陕西省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程度。
陕西省加强政务数据整合共享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政府跨部门合作
陕西省要加强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就要推动政府各部门进行跨部门合作。跨部门的协作需要政府在牵头部门的协调下,多部门共同配合。首先要在政府部门中培养合作的文化,从而在政府部门中形成一种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要在政府部门间形成合作的文化,就需要部门的领导积极配合引导,营造出一种跨部门合作与业务协同的氛围,要重视培养政府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打破传统的观念壁垒,使公务人员从整体性政府理念出发,认清政府的本质是更好地为民众提供服务,“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部门间合作共享。
其次,要增加部门间沟通和交流的机会。陕西省政府近年来虽在大数据发展领域内不断探索,但对于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搜集、挖掘意识仍然不足。究其原因,是由于陕西省缺乏有力的高位政务信息资源牵头部门,政府各部门间缺乏协作,在数据共享环节联系度不高。因此陕西省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职责范围,联合职能相近与交叉的政务部门,共同成立跨部门的协调小组,来克服各部门各自为政、疏于联系、各自分散的局面,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可安排各部门政务人员作为自己部门的信息联络员,对接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起跨部门的合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整合共享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陕西省有关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的法规政策多为规范性文件,目前工作主要参考《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该文件虽对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进行了规范的说明,但并无法规强制力,政策方面仍然缺乏正式的地方法律规章。并且陕西省正在实施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也大多参考国家出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暂行管理办法》,没有结合陕西省的地方实际。因此陕西省需要加强地方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的法规制度建设,出台地方法规以明确政务信息共享各方的责任主体,厘清各方权力与职责,并对整合共享中不当行为的问责细则进行明确。
其次,陕西省要加快出台关于规范政务信息整合标准的文件,对省内政务信息整合标准进行详细的规范,指导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进行政务信息整合工作,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完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同时,陕西省要建立关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公职人员的参与度,如实施绩效评估,在评估考核环节对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积极性高、共享数量多的部门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的奖励,从而正向激励公务人员积极参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另外也可设置惩罚机制从负向激励入手,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中的激情与动力。
(三)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能够使政府的政务信息管理更加高效有序。当前陕西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仍不完善,平台整合数据不够丰富,整合机构数量有限,服务取向不够明显,距浙江、上海等经济發达城市仍有较大差距。因此陕西省要加强陕西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享平台建设要以政务信息资源为核心,将提供优质利民的服务为目标,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收集、处理、开发和应用。首先要加强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参考国内外优秀平台设计对平台的版块设置进行优化,每一版块的设置尽可能满足访问者的数据需求。如在平台的数据导引版块按照用户使用场景进行分类导航,在平台数据检索版块提供热词、关键词检索等功能,保证用户在查询、阅览、下载、利用等环节提高效率。其次要对共享的数据集进行扩充,填补当前平台数据开放的空白领域,提供申请开放数据的通道,加强对数据应用的开发,也要重视对数据应用的创新。
此外,要加强对平台的宣传工作,陕西省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下载量截至目前仅有670次,反映出该平台在陕西省民众当中的使用率低下,一方面是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不到位,数据开放数量不足,没有真正满足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对平台的宣传不到位,导致公众对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知之甚少,因此访问量低下。
(四)建立政务信息管理的人才机制
人才是信息数据系统整合的关键,要加强信息整合共享的人才队伍建设。当前陕西省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一是缺少一支负责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的顶层设计专业化人才队伍;二是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缺乏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对于云计算、区块链等应用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领域的前沿技术领域缺少高端技术人才,因此信息系统整合缺乏系统能力和前瞻性;三是没有形成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团队,信息整合社会化合作不够。
因此,陕西省要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增大政府培育技术人才的力度,提升人才引进力度,在政策上予以适度倾斜,加大政府在信息整合共享方面的整体规划能力;其次要增加政府与企业、高校之间的课题、项目的合作,强化治理理念,借助社会力量,促进治理实践与治理理论相结合。还要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尤其是加强在职公务人员信息素质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的知识体系,提高其综合素质。另外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过程中,也要借助市场化机制引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工作。
参考文献
[1]袁刚,温圣军,赵晶晶,陈红.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需求、困境与关键进路[J].电子政务,2020(10):109-116.
[2]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网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2020上半年).
作者简介
赵豪迈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信息管理
赵倩茹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硕士
在数字化政府建设中,政府要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共享,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网络的串联贯通,从而使得政府业务更加协同、决策更加科学、治理水平更加现代化。[1]当前,国家对于数字化政府中政务信息数据的整合与共享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政府数据整合共享进程,加快建设数字化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基层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破解“放、管、服”改革的难点,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地方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进行规划设计并开展一系列探索实践。陕西省在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领域中的实践探索较早,但仍然存在“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顽瘴疴疾,亟需加大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力度,推动治理现代化建设。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政策梳理
2002年,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根据中央2002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并结合陕西省地方实际对陕西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一定要求。《通知》中提出陕西省要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贯彻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协调与领导。此时陕西省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2003年,省办公厅发布了《2003年陕西省信息化工作要点》,在文件中提出了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全面促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抓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全省统一公共信息平台。在2003年年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对政务信息机构及人员的职责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说明,推动了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此时陕西省政务信息化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工作侧重于政府的信息化,处于网站和数据库的建设阶段,对于更高层次的数据整合共享尚未涉及。
2009年,陕西省政府机构改革将原来的省信息产业厅、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等十个单位合并组建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全省的大数据工作置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处,负责全省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拟定、统筹建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工作。此外陕西省在省办公厅下专设了电子政务处,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与管理、省政府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数据的协调管理等工作。陕西省开始逐步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此后在2017年陕西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该《管理办法》中,陕西省基本参照国务院出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的展开。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建设现状
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根据陕西省政府网站工作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陕西省政府网站已经从2015年的3326家整合到了627家,清理了640个政府网站不规范的域名,及时关停下线已撤销单位网站,同时将全省385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了监管范围,健全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查询点体系。政府网站大幅减少,可以看出陕西省在政务信息整合方面做出大量工作。[2]
近年来,在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方面,陕西省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陕西省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截至目前,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已经连接了67个省级部门,十三个市(区)平台,同时还连通了公安部等18个部委的101项数据资源,累计向国家平台报送数据2.64亿条,此外陕西省平台还与国家部委重点垂管系统进行了對接,已经对接了国家药监局等4个部门8个垂直管理系统,目前正在与教育部等23个部门31个垂直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根据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中显示,到2019年下半年,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准备度指数达到了4.60(25%),排在全国第11位;平台层指数达到了5.16(20%),排在全国第13位;数据层指数达到了13.63(40%),排在全国第12位;利用层指数达到了1.00(10%),相比较之前下降了一个名次,排在全国第10位。陕西省2019年上半年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综合指数最终排名为全国第12名,比前一年上升一个名次。[3]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的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其各项指数在全国范围内排名较好,但相比较于排名靠前的城市,如浙江、上海等,仍存在较大差距,还有提升的空间。
陕西省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建设存在问题
陕西省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信息整合度低
陕西省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起步较晚,上线时间还很短,因此平台建设存在提升空间。从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截至2020年陕西省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连接国家级部门18个,国家部委重点垂直管理系统目前也只有4个完成对接工作。平台连接的国家部门较少,数据整合程度仍然不高。其次,在陕西省数据开放平台网站上,总体开放的数据仅有138类,直属机构中,只有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科学技术厅等机构数据发布次数较多,其余大量机构发布量都为0次,省直属机构数据整合共享工作仍需加快脚步,同时市县区政府以及直属企业的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开展也不理想,在数据目录中各机构单位仅仅做了机构的列举,而并未实现真正的数据整合。此外,陕西省数据开放平台中的数据开放主题大多为公共服务、信用体系和社会保障,对于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方面的信息开放共享少之又少,尤其是在应急维稳方面,当前平台整合数据量为0。陕西省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仍需加紧建设。 (二)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制定不完善
在政务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与整合标准的制定方面,陕西省当前工作仍不到位。2002年陕西省办公厅就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但多年以来,在省内信息数据整合共享方面,陕西省出台的规章制度少之又少,其中2017年出台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也是根据当时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而施行,其《管理办法》大多参照国务院标准,缺少与地方实际的结合,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适应性问题。同时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的标准缺乏统一,存在数据重复收集,一数多源的问题,这也给省内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三)部门碎片化数据协调机制不完善
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缺乏完备的协调机制,政务信息多头管理,管理部门碎片化。2009年陕西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合并组建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省工信厅内设大数据资源管理处,承担着拟定全省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安全监管等工作。此外,陕西省信息中心下设应用技术处,承担着全省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服务,参与全省信息化规划与策划,负责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运维,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汇集及日常维护,以及省级数据共享平台及网站的建设运维。同时陕西省还在省办公厅下设置了电子政务处,主要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建设管理工作。多个部门分头管理,但职责又存在部分重合,各部门之间协同不足,缺少配合,难以形成合力,多头共管,不利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整体工作的开展。
(四)认识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
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上,政府工作人员思想上准备不足,没有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对信息数据系统整合重视度不足。同时,陕西省政府系统缺乏数据整合共享方面的高水平顶层设计技术人才,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机制依赖性,无法从规划和设计上破解政务信息整合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陕西省对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方面的前沿技术人才培养不够,政府公务员队伍难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复杂多变的信息化环境。
综合上述情况,陕西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道阻且长,仍需从多个方面建设完善,在当前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陕西省需要加大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力度,建设数据开放共享平台,通过制度规范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不断创设亮点应用,提升陕西省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程度。
陕西省加强政务数据整合共享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政府跨部门合作
陕西省要加强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就要推动政府各部门进行跨部门合作。跨部门的协作需要政府在牵头部门的协调下,多部门共同配合。首先要在政府部门中培养合作的文化,从而在政府部门中形成一种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要在政府部门间形成合作的文化,就需要部门的领导积极配合引导,营造出一种跨部门合作与业务协同的氛围,要重视培养政府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打破传统的观念壁垒,使公务人员从整体性政府理念出发,认清政府的本质是更好地为民众提供服务,“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部门间合作共享。
其次,要增加部门间沟通和交流的机会。陕西省政府近年来虽在大数据发展领域内不断探索,但对于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搜集、挖掘意识仍然不足。究其原因,是由于陕西省缺乏有力的高位政务信息资源牵头部门,政府各部门间缺乏协作,在数据共享环节联系度不高。因此陕西省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职责范围,联合职能相近与交叉的政务部门,共同成立跨部门的协调小组,来克服各部门各自为政、疏于联系、各自分散的局面,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可安排各部门政务人员作为自己部门的信息联络员,对接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起跨部门的合作机制。
(二)加强信息整合共享法规制度建设
当前陕西省有关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的法规政策多为规范性文件,目前工作主要参考《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该文件虽对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进行了规范的说明,但并无法规强制力,政策方面仍然缺乏正式的地方法律规章。并且陕西省正在实施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也大多参考国家出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暂行管理办法》,没有结合陕西省的地方实际。因此陕西省需要加强地方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的法规制度建设,出台地方法规以明确政务信息共享各方的责任主体,厘清各方权力与职责,并对整合共享中不当行为的问责细则进行明确。
其次,陕西省要加快出台关于规范政务信息整合标准的文件,对省内政务信息整合标准进行详细的规范,指导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进行政务信息整合工作,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完善《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同时,陕西省要建立关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公职人员的参与度,如实施绩效评估,在评估考核环节对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积极性高、共享数量多的部门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的奖励,从而正向激励公务人员积极参与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另外也可设置惩罚机制从负向激励入手,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中的激情与动力。
(三)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能够使政府的政务信息管理更加高效有序。当前陕西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仍不完善,平台整合数据不够丰富,整合机构数量有限,服务取向不够明显,距浙江、上海等经济發达城市仍有较大差距。因此陕西省要加强陕西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享平台建设要以政务信息资源为核心,将提供优质利民的服务为目标,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收集、处理、开发和应用。首先要加强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参考国内外优秀平台设计对平台的版块设置进行优化,每一版块的设置尽可能满足访问者的数据需求。如在平台的数据导引版块按照用户使用场景进行分类导航,在平台数据检索版块提供热词、关键词检索等功能,保证用户在查询、阅览、下载、利用等环节提高效率。其次要对共享的数据集进行扩充,填补当前平台数据开放的空白领域,提供申请开放数据的通道,加强对数据应用的开发,也要重视对数据应用的创新。
此外,要加强对平台的宣传工作,陕西省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下载量截至目前仅有670次,反映出该平台在陕西省民众当中的使用率低下,一方面是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不到位,数据开放数量不足,没有真正满足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对平台的宣传不到位,导致公众对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知之甚少,因此访问量低下。
(四)建立政务信息管理的人才机制
人才是信息数据系统整合的关键,要加强信息整合共享的人才队伍建设。当前陕西省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一是缺少一支负责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的顶层设计专业化人才队伍;二是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缺乏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对于云计算、区块链等应用在政务信息整合共享领域的前沿技术领域缺少高端技术人才,因此信息系统整合缺乏系统能力和前瞻性;三是没有形成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团队,信息整合社会化合作不够。
因此,陕西省要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增大政府培育技术人才的力度,提升人才引进力度,在政策上予以适度倾斜,加大政府在信息整合共享方面的整体规划能力;其次要增加政府与企业、高校之间的课题、项目的合作,强化治理理念,借助社会力量,促进治理实践与治理理论相结合。还要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尤其是加强在职公务人员信息素质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的知识体系,提高其综合素质。另外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过程中,也要借助市场化机制引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工作。
参考文献
[1]袁刚,温圣军,赵晶晶,陈红.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需求、困境与关键进路[J].电子政务,2020(10):109-116.
[2]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网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2020上半年).
作者简介
赵豪迈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信息管理
赵倩茹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