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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多年来一直是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事故之首,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建筑施工现场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因此,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预防,进而逐步减少甚至杜绝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预防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52-0175-01
1事故现场环境
3#机组燃料厂房(以下简称3KX)东面的28米至32米之间的脚手架已拆除,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平台上。3KX东面脚手架(中间)下面的燃料水池土建队仅对20米处的部分孔洞进行了围护,未对孔洞进行全封闭围护。
2事故经过
由于安装公司需要在3KX 28米标高处安装行车,经业主协调,将3KX东面、西面脚手架从32米标高拆除至28米标高。2008年6月15日,土建单位3KX工长温某按照管理制度对参加拆除的施工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于15日下午将需拆除的部分脚手架拆除完毕,部分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标高脚手架操作面上。6月16日早上六点施工人员上班之后,由于风镐剔凿要到八点才能供气,现场负责人廖某临时安排任某、韦某、刘某三人到3KX 28米标高进行脚手架工具及材料清理。在上去清理前,廖某对三人进行了口头交底,要求其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大约7点左右,刘某堆码好脚手板后,在折回的途中不慎从脚手板边的缝隙坠落到燃料水池的底部(标高4.8米,长约2米,宽约2.5米,燃料水池未进行全封闭防护),坠落高度23.2米,事故造成刘某一人重伤。
3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中的必然。
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二是安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分包商的管理存在不足之处,“预防为主”、“五同时”等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整改力度不够,对整改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不严,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和关闭;四是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不到位,部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四不伤害”原则未能在实际施工中得到很好体现,部分施工人员工作麻痹大意,对施工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不能加以识别和消除或进行有效规避,致使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五是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得到很好执行;六是施工设施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该防护的未防护,该绑扎的未绑扎,该固定的未固定,从而产生坠落危险源,引起事故和事件发生。
4安全事故的性质分类
非责任事故:非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包括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事故,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和科学实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预见的事故。责任事故:由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即在可以预见、可以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和可以抗拒的情况下,由于人为的过失而发生的事故。破坏事故:为达到某种目的蓄意、故意制造的事故。
5事故的预防措施
从事故的性质分类可看出,事故可分为三类,而现场所发生的事故主要为责任事故,对这类事故采取的控制方式为: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严格规章制度,提高违章成本;对于人为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可仿照质量管理中“旁站监理”的管理监控手段做好对一些重点过程、重点区域的“旁站监督”,比如搭拆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时,安装、拆卸、调试起重设备时,特殊高处作业过程中等,都可安排专职安全员做好“旁站监督”,以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危害。
2)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措施:把好材料的进场验收关;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验收关,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还要对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状况良好,因为在这方面的一点疏忽,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对于关系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坚决不能购买使用。
3)对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应立足长远,要有竞争力,就要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的投入,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管理中从业人员的自控自律行为;不应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愿配备和投入必要的人力与物力,施工过程中不应只注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部分施工单位尽管制度健全,方案可行,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没有针对性,虽发现了问题,但并未彻底解决问题,开再多的会,做再多的分析与评价,制定再多的措施,但不能将其落到实处,就只能是空谈。
6高空坠落预防重点
从上述事故发生看,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安全对预防高空坠落至关重要,同时经过几年现场安全管理实践,总结出监理在脚手架安全管理方面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脚手架搭设的前期安全控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组织网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成为架子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成员;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搭设、使用架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架子工班长、架子员安全责任,从材料进场就要严格对材质、外观尺寸、力学性能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重视架子搭设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方案必须有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监理审核通过。
2)脚手架搭设现场实施安全控制:搭设过程严格按方案实施,特别应注意防止目前脚手架搭设中的通病,即方案归方案,搭设归搭设,随意性极大的普遍现象;脚手架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搭设后验收安全控制:脚手架搭设完成,应由技术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联合验收,监理人员应参加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重点内容:是否符合批准的搭设方案及强制标准,架体基础、扫地杆、杆间距、拉结点、防护设施、剪刀撑、扣件拧紧度等。
4)脚手架使用中安全控制:检查使用中荷载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集中堆放;塔吊运行时对架体的冲撞,长时间使用后架体的垂直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架体杆件,有专人定期维护。
通过对以上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了解,高处坠落事故原因的分析及可以采取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认识,加强现场管理,投入必要的防护设施,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实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返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断消除高处坠落事故隐患,逐步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是完全可能的。
关键词高处作业;坠落;事故;预防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52-0175-01
1事故现场环境
3#机组燃料厂房(以下简称3KX)东面的28米至32米之间的脚手架已拆除,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平台上。3KX东面脚手架(中间)下面的燃料水池土建队仅对20米处的部分孔洞进行了围护,未对孔洞进行全封闭围护。
2事故经过
由于安装公司需要在3KX 28米标高处安装行车,经业主协调,将3KX东面、西面脚手架从32米标高拆除至28米标高。2008年6月15日,土建单位3KX工长温某按照管理制度对参加拆除的施工人员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于15日下午将需拆除的部分脚手架拆除完毕,部分拆除的钢管、脚手板临时堆放在28米标高脚手架操作面上。6月16日早上六点施工人员上班之后,由于风镐剔凿要到八点才能供气,现场负责人廖某临时安排任某、韦某、刘某三人到3KX 28米标高进行脚手架工具及材料清理。在上去清理前,廖某对三人进行了口头交底,要求其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大约7点左右,刘某堆码好脚手板后,在折回的途中不慎从脚手板边的缝隙坠落到燃料水池的底部(标高4.8米,长约2米,宽约2.5米,燃料水池未进行全封闭防护),坠落高度23.2米,事故造成刘某一人重伤。
3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中的必然。
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监控和防范;二是安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分包商的管理存在不足之处,“预防为主”、“五同时”等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整改力度不够,对整改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不严,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和关闭;四是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不到位,部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四不伤害”原则未能在实际施工中得到很好体现,部分施工人员工作麻痹大意,对施工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不能加以识别和消除或进行有效规避,致使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五是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得到很好执行;六是施工设施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该防护的未防护,该绑扎的未绑扎,该固定的未固定,从而产生坠落危险源,引起事故和事件发生。
4安全事故的性质分类
非责任事故:非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包括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引起的事故,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和科学实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预见的事故。责任事故:由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即在可以预见、可以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和可以抗拒的情况下,由于人为的过失而发生的事故。破坏事故:为达到某种目的蓄意、故意制造的事故。
5事故的预防措施
从事故的性质分类可看出,事故可分为三类,而现场所发生的事故主要为责任事故,对这类事故采取的控制方式为: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措施:严格规章制度,提高违章成本;对于人为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可仿照质量管理中“旁站监理”的管理监控手段做好对一些重点过程、重点区域的“旁站监督”,比如搭拆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时,安装、拆卸、调试起重设备时,特殊高处作业过程中等,都可安排专职安全员做好“旁站监督”,以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和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的危害。
2)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措施:把好材料的进场验收关;把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验收关,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还要对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状况良好,因为在这方面的一点疏忽,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对于关系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坚决不能购买使用。
3)对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应立足长远,要有竞争力,就要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的投入,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管理中从业人员的自控自律行为;不应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愿配备和投入必要的人力与物力,施工过程中不应只注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部分施工单位尽管制度健全,方案可行,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没有针对性,虽发现了问题,但并未彻底解决问题,开再多的会,做再多的分析与评价,制定再多的措施,但不能将其落到实处,就只能是空谈。
6高空坠落预防重点
从上述事故发生看,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安全对预防高空坠落至关重要,同时经过几年现场安全管理实践,总结出监理在脚手架安全管理方面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脚手架搭设的前期安全控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组织网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成为架子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成员;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搭设、使用架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架子工班长、架子员安全责任,从材料进场就要严格对材质、外观尺寸、力学性能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重视架子搭设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方案必须有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监理审核通过。
2)脚手架搭设现场实施安全控制:搭设过程严格按方案实施,特别应注意防止目前脚手架搭设中的通病,即方案归方案,搭设归搭设,随意性极大的普遍现象;脚手架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搭设后验收安全控制:脚手架搭设完成,应由技术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联合验收,监理人员应参加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重点内容:是否符合批准的搭设方案及强制标准,架体基础、扫地杆、杆间距、拉结点、防护设施、剪刀撑、扣件拧紧度等。
4)脚手架使用中安全控制:检查使用中荷载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集中堆放;塔吊运行时对架体的冲撞,长时间使用后架体的垂直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架体杆件,有专人定期维护。
通过对以上高处坠落事故情况的了解,高处坠落事故原因的分析及可以采取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认识,加强现场管理,投入必要的防护设施,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实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返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断消除高处坠落事故隐患,逐步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