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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迟延履行责任。迟延履行利息是迟延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指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中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制度应当符合公平原则和适当性原则,起到引领善意履行和惩戒拒不履行行为的作用。但由于对迟延履行责任理解存在偏差,加之现行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未能合理区分善意履行行为和恶意履行行为,导致实务中出现适用上的冲突,既不利于维护法律权威,亦不利于迟延履行责任的追究。明确迟延履行利息概念,准确理解制度设计的初衷,统一制度适用的标准和原则,对制度中的计算基数、截止时间、扣除期限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