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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大学的分配制度,无论是工资+低额岗位津贴或课时津贴+单项奖励,还是工资+刚性高额岗位津贴,都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前者不能稳定优秀人才,后者是单一工资分配制度的翻版。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大学的分配制度,改刚性高额岗位津贴为弹性高额岗位津贴,并继续保留一部分单项奖励,即突出以贡献为主的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