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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的非关税措施主要有进口许可证制度和外汇管理制度。尽管这些措施在本质上并不违背关贸总协定规则,但许多具体做法与关贸总协定仍存在着差异。当务之急是简化申请进口许可证的手续和环节,逐步缩小适用进口许可证的商品范围;扩大地方外汇拥有权和使用权;补贴应严格以保护幼稚产业为限;减少实施进口配额的商品种类,增加进口企业或部门的自由度;注意增加各种非关税措施的透明度,实行灵活的、有弹性的非关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