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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那天,被授予“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的史久镛没有到现场去领取改革先锋奖章。其家人表示,今年已经年逾九旬的史久镛,到现场去参会身体确实有点吃不消了。而被授予“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的积极实践者”称号的张月姣表示,她在现场领奖时“仿佛游子归来,禁不住热泪盈眶”。
92岁的前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75岁的前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法官张月姣是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称号的两位国际法领域的专家,他们的经历也是中国在国际法领域与逐步世界接轨、影响世界的一个缩影。
2018年12月28日,由外交部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改革开放40周年国际法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在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40年来,中国在运用国际法保障和推进改革开放方面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1997年,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史久镛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参与了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全过程,此后又担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法律顾问。当时,史久镛等人不但要就许多棘手的法律“难题”与英方代表通宵达旦地谈判,还要面对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一些部门对国际形势和国际规则认识不深、把握不准造成的部门间的误解,在史久镛看来,协调各部门的利益,需要费很大精力。
在英国占领香港期间,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的身份,借用英国是关贸总协定创始会员国的身份已经在总协定内。在中英香港谈判期间,对于在香港回归之前就解决香港的关贸总协定的地位问题,国内意见一度并不统一。一些部门由于美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申请“入世”表示出支持态度而对中国的“入世”谈判盲目乐观,认为不出一年甚至半年就可以成功“入世”,因此应该解决香港未来在关贸总协定的地位问题,待我国“复关”“入世”后作為中国的一部分与祖国一同加入。
史久镛对这种意见坚决反对。他力主香港先以单独关税区身份留在总协定内,“西方国家对我们‘入世’的支持只是政治上的支持,不是贸易上的支持,真刀真枪谈判的时候是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去谈的,何况那时候我们还不是市场经济,外贸改革才刚开始,我们最终能改革到什么地步外界是‘心中无底’的,谈判之复杂艰巨可以预见,没有10年谈不下来。”
在当时,史久镛的观点被一些人视为“卖国”,甚至当面对他说:“你要知道,李鸿章的外交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史久镛没有把这种对他个人的讥讽放在心上,只身前往日内瓦WTO总部了解情况,并撰写万字长文《香港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阐述自己的观点。最终,国务院最高决策层拍板决定香港单独关税区身份留在关贸总协定内,此后也以“中国香港”的名份成为世贸组织(WTO)的一员。
回想起这段经历,史久镛现在还有点后怕,“香港被称为自由港,它的经济命脉就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如果当初没能留在总协定内,后果不堪设想,香港此后的经济发展和繁荣稳定困难重重。
“如果香港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在回归之前不解决,那么在我们进行‘入世’谈判时,香港的特殊身份很可能会被对方当成‘筹码’,使我们的谈判过程更加漫长,更加艰难。” 史久镛说。
香港对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带来的挑战并不只是在经贸领域。香港本身的地位以及在声明中如何表述香港的回归,也是考验中国国际法学者智慧的棘手问题。英国对香港岛、九龙、新界的法理统治,是英国通过与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获得的。但对中国而言,这三份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是非法、无效的。中国认为香港是英国非法军事占领的,中国对香港历来拥有主权。
因此,用“放弃”香港来表述的英方提议不被中方接受。经过几个月的“拉锯战”,在最后的声明中,用“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代替了“英国放弃不平等条约”的表述,并用了中方主张的“交还”的表述方式。史久镛说:“‘交还’意味着香港是英国非法军事占领的,现在要还回来,意味着从来不属于英国。”
史久镛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通过“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不仅是中国祖国统一大业道路上充满智慧的重要一步,也是中国对国际法的一个巨大贡献,可以说是中国给“国际法带来的突破”。他说,在此之前,传统国际法领域没有不平等条约的概念,更没有对不平等条约的处理办法。如何对待不平等条约,阐明不平等条约的无效性和非法性,完全没有先例可循,但香港回归成为了具有创造性和历史性的经典案例。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顺利结束后不久,中国很快就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启了一段在经贸领域融入国际法制体系的漫长征程,即“入世”谈判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张月姣是“入世”谈判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一线亲历者,也是改革开放之初最早从事对外经贸工作的专家之一。1979年7月,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两委”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兼任“两委”主任。
《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10期刊发题为《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历史作用探析》的文章中称,对于这一机构的领导班子,李岚清在后来给予了较高评价:“中央改革开放战略决策之所以打开局面,就是小平同志所说的‘搞好改革开放关键是要用明白人,要下功夫训练干部’那句话,当年中央选择主持国家进出口委的谷牧同志,就是一位‘明白人’,这位‘明白人’在组建国家进出口委时又吸收了一批‘明白人’。”
张月姣就是一位被谷牧吸收的“明白人”,在“两委”负责当时所急需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起草。她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当时都没有,大家从中国国情出发,参照国际公约和管理,从零开始做。 “两委”倡导思想解放,在法律起草过程中,张月姣经常同联合国、美国、欧盟等国家的法律专家交流。
在长达12年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张月姣印象最深的是1991年吴仪刚调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后带队赴美的第一场谈判。中央对此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谈判领导小组,吴仪则常常和张月姣等谈判组成员加班到深夜。
虽然代表团做了充分的准备,满怀信心,但一到华盛顿,他们立即就感受到了乌云密布的政治气氛。果不其然,在谈判桌前,中国代表团刚刚充满诚意地介绍完中国充分落实前一个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的情况,下一步的计划介绍还没有完全展开,就被美方打断。
美国贸易代表助理约瑟夫·梅西将吴仪请到自己办公室直接交底:“这次的谈判谈不成了。”原来,美国贸易代表希尔斯已经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激愤之下,吴仪跟梅西连手都没有握就转身离开,回到代表团。
面对焦急等待消息的全体中方代表团成员,吴仪开口没讲两句,就潸然泪下,很多成员也跟着流下泪水。吴仪当即决定一分钟都不多停留,马上回国向国务院汇报。在机票还没买到的情况下,吴仪和张月姣就先到了机场,等到两张经济舱最后一排的退票。在飞机上,吴仪和张月姣几乎没有休息,迅速起草了向国务院汇报情况的总结。
尽管经历了很多失败和艰难,但中国在谈判中不仅对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与预期有了全新认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加深了对知识产权问题本身的理解。
张月姣感慨道:“关于知识产权的斗争并不仅仅是我参与的12年,实际这场斗争还在继续。
改革开放前,中国仅参加了20个国际组织和30多项多边条约。在“改革开放40周年国际法工作座谈会”上,杨洁篪指出,40年来,我们广泛参与国际条约和机制,参加了几乎所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500余项国际公约,运用法律和条约搭建广泛领域的合作平台,促进我国与世界交融发展、共同进步。
随着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日益上升,中国成为主要国际机构和国际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方。中国国际法人也越来越多地站到舞台中央,深度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领域工作。1994年,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大法官;2003年2月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成为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第一位中国籍院长。1998年至2004年,张月姣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等职务;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首位中国籍大法官。
在初到国际法权威机构之初,国际法界对于中国法官还抱有一些偏见和观望态度。1998年,张月姣刚到任亚洲开发银行时,尽管经历了重重竞聘选拔和面试,战胜了几位入选短名单的竞争对手才脱颖而出,还是感到了一些“微妙的不服气的”异样眼光。
作为新上任的助理法律总顾问,亚洲开发银行安排张月姣给银行的所有项目官员授课,张月姣对自己和学员严格要求,不但每次上课都要求签到,一周的授课结束后,张月姣还出了试题考试。那个年代没有PPT,张月姣每天加班加点,准备了一寸厚的教案授课,其中包含各类案例和分析。
第一次授课结束后,时任法律总顾问巴里·梅茨格专门到张月姣办公室说:“太棒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法律课。”很快,张月姣成了亚洲开发银行的“明星”,和很多官员也成了朋友。张月姣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最好的融入方式,是提出自己方案的方式,并体现出自己的实力和专业性。”
作为中国法律人走上国际舞台的第一批代表,史久镛认为,这固然是对个人专业水平的认可,但选票背后靠的也是国家实力,是中国不断提高的国际地位和威望。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最重要的司法机构,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院法官共有15名,任职资格要求十分严格,要求“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院长由全体法官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在国际法院当选院长,必须在专业素养和人品等方面获得同为各国法学泰斗的其他法官认可。
国际法院受理的是国与国之间的法律问题争端,能够诉诸国际法院的案件,每一起都是国际关系中的“老大难”纷争或者棘手敏感的难题,背景和由来无一不纷乱复杂。国际法院法官处理案子,需要阅读大量材料,并撰写几十甚至上百页的意见书。史久镛说,他接触的每一个案件,辩词堆在地上都有1米高。
出任院长后,史久镛还要主持一切案件的讨论会及开庭活动。在案情讨论中,法官们都是各国法律精英,有时候立场、想法不尽相同,如何形成一个多数意见,形成一个判决,需要院长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智慧及领导才能和艺术,去引导说服。在主流意见形成之后,院长要亲自带领另外2名法官起草判决书。史久镛每天下班回家后,常常要先躺床上闭目养神20分钟再起来吃饭。这样的工作状态,持续了17年。
在张月姣家中,《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看到她的案头摆放着几本砖头厚的案卷,而这只是张月姣目前正在参与解决的案件全部案卷的1/50。翻开案卷,里面密密麻麻的小字全部是英文、法文双语,到处都贴着张月姣做记录和标记的各色便签纸。
张月姣说:“不管接手什么事情,任何时候都要好好做研究。有些比较高级别的法官,办案可能就看看助手给准备好的摘要,我从来不这么做,都是一段、一条、一句地自己研究透了,一旦我给出什么结论一定要做到板上钉钉,一定是非常有把握的。”
在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八年多的时间里,张月姣见证了中国从WTO一个新成员变成了重要成员。中国“入世”17年来,积极参与多边体制的建设和争议解决,从一开始做第三方,到后来成为被告、原告,并在一些案件中成为胜诉方,“这体现了中国对于多边机制负责任、积极支持国际法治的精神。”
两位国际法界的中国先行者都坦言,中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在很多国际机构都是最重要的成员,但是担任高级职员的中国人非常少,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国际法人才梯队储备,目前还很难满足国家的需求。
自2011年开始,张月姣开始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身体力行地培养年轻人。对于加快培养一支水平高、影响大、数量可观的国际法人才队伍,中国相关主管部门也都已经加大了力度。
张月娇时常叮嘱自己的学生:“光有知识和能力还不够,必须过语言这一关,总不能都开庭了,你还要查字典;外语至少要会英语和法语这两门。”此外,在她看来,年轻一辈不但要成为法律专家,还要了解中国国情,了解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诉求,能够用国际法律的语言、逻辑和案例来说服别人。
92岁的前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75岁的前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法官张月姣是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改革先锋称号的两位国际法领域的专家,他们的经历也是中国在国际法领域与逐步世界接轨、影响世界的一个缩影。
2018年12月28日,由外交部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改革开放40周年国际法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在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40年来,中国在运用国际法保障和推进改革开放方面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关键是要用“明白人”
1997年,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史久镛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参与了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全过程,此后又担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法律顾问。当时,史久镛等人不但要就许多棘手的法律“难题”与英方代表通宵达旦地谈判,还要面对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内一些部门对国际形势和国际规则认识不深、把握不准造成的部门间的误解,在史久镛看来,协调各部门的利益,需要费很大精力。
在英国占领香港期间,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的身份,借用英国是关贸总协定创始会员国的身份已经在总协定内。在中英香港谈判期间,对于在香港回归之前就解决香港的关贸总协定的地位问题,国内意见一度并不统一。一些部门由于美国、欧盟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申请“入世”表示出支持态度而对中国的“入世”谈判盲目乐观,认为不出一年甚至半年就可以成功“入世”,因此应该解决香港未来在关贸总协定的地位问题,待我国“复关”“入世”后作為中国的一部分与祖国一同加入。
史久镛对这种意见坚决反对。他力主香港先以单独关税区身份留在总协定内,“西方国家对我们‘入世’的支持只是政治上的支持,不是贸易上的支持,真刀真枪谈判的时候是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去谈的,何况那时候我们还不是市场经济,外贸改革才刚开始,我们最终能改革到什么地步外界是‘心中无底’的,谈判之复杂艰巨可以预见,没有10年谈不下来。”
在当时,史久镛的观点被一些人视为“卖国”,甚至当面对他说:“你要知道,李鸿章的外交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史久镛没有把这种对他个人的讥讽放在心上,只身前往日内瓦WTO总部了解情况,并撰写万字长文《香港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阐述自己的观点。最终,国务院最高决策层拍板决定香港单独关税区身份留在关贸总协定内,此后也以“中国香港”的名份成为世贸组织(WTO)的一员。
回想起这段经历,史久镛现在还有点后怕,“香港被称为自由港,它的经济命脉就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如果当初没能留在总协定内,后果不堪设想,香港此后的经济发展和繁荣稳定困难重重。
“如果香港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在回归之前不解决,那么在我们进行‘入世’谈判时,香港的特殊身份很可能会被对方当成‘筹码’,使我们的谈判过程更加漫长,更加艰难。” 史久镛说。
香港对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带来的挑战并不只是在经贸领域。香港本身的地位以及在声明中如何表述香港的回归,也是考验中国国际法学者智慧的棘手问题。英国对香港岛、九龙、新界的法理统治,是英国通过与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获得的。但对中国而言,这三份条约都是不平等条约,是非法、无效的。中国认为香港是英国非法军事占领的,中国对香港历来拥有主权。
因此,用“放弃”香港来表述的英方提议不被中方接受。经过几个月的“拉锯战”,在最后的声明中,用“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代替了“英国放弃不平等条约”的表述,并用了中方主张的“交还”的表述方式。史久镛说:“‘交还’意味着香港是英国非法军事占领的,现在要还回来,意味着从来不属于英国。”
史久镛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通过“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不仅是中国祖国统一大业道路上充满智慧的重要一步,也是中国对国际法的一个巨大贡献,可以说是中国给“国际法带来的突破”。他说,在此之前,传统国际法领域没有不平等条约的概念,更没有对不平等条约的处理办法。如何对待不平等条约,阐明不平等条约的无效性和非法性,完全没有先例可循,但香港回归成为了具有创造性和历史性的经典案例。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顺利结束后不久,中国很快就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启了一段在经贸领域融入国际法制体系的漫长征程,即“入世”谈判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张月姣是“入世”谈判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一线亲历者,也是改革开放之初最早从事对外经贸工作的专家之一。1979年7月,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两委”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兼任“两委”主任。
《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10期刊发题为《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历史作用探析》的文章中称,对于这一机构的领导班子,李岚清在后来给予了较高评价:“中央改革开放战略决策之所以打开局面,就是小平同志所说的‘搞好改革开放关键是要用明白人,要下功夫训练干部’那句话,当年中央选择主持国家进出口委的谷牧同志,就是一位‘明白人’,这位‘明白人’在组建国家进出口委时又吸收了一批‘明白人’。”
张月姣就是一位被谷牧吸收的“明白人”,在“两委”负责当时所急需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起草。她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当时都没有,大家从中国国情出发,参照国际公约和管理,从零开始做。 “两委”倡导思想解放,在法律起草过程中,张月姣经常同联合国、美国、欧盟等国家的法律专家交流。
在长达12年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张月姣印象最深的是1991年吴仪刚调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后带队赴美的第一场谈判。中央对此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谈判领导小组,吴仪则常常和张月姣等谈判组成员加班到深夜。
虽然代表团做了充分的准备,满怀信心,但一到华盛顿,他们立即就感受到了乌云密布的政治气氛。果不其然,在谈判桌前,中国代表团刚刚充满诚意地介绍完中国充分落实前一个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的情况,下一步的计划介绍还没有完全展开,就被美方打断。
美国贸易代表助理约瑟夫·梅西将吴仪请到自己办公室直接交底:“这次的谈判谈不成了。”原来,美国贸易代表希尔斯已经单方面宣布谈判破裂。激愤之下,吴仪跟梅西连手都没有握就转身离开,回到代表团。
面对焦急等待消息的全体中方代表团成员,吴仪开口没讲两句,就潸然泪下,很多成员也跟着流下泪水。吴仪当即决定一分钟都不多停留,马上回国向国务院汇报。在机票还没买到的情况下,吴仪和张月姣就先到了机场,等到两张经济舱最后一排的退票。在飞机上,吴仪和张月姣几乎没有休息,迅速起草了向国务院汇报情况的总结。
尽管经历了很多失败和艰难,但中国在谈判中不仅对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与预期有了全新认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加深了对知识产权问题本身的理解。
张月姣感慨道:“关于知识产权的斗争并不仅仅是我参与的12年,实际这场斗争还在继续。
用实力和专业性融入世界
改革开放前,中国仅参加了20个国际组织和30多项多边条约。在“改革开放40周年国际法工作座谈会”上,杨洁篪指出,40年来,我们广泛参与国际条约和机制,参加了几乎所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500余项国际公约,运用法律和条约搭建广泛领域的合作平台,促进我国与世界交融发展、共同进步。
随着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日益上升,中国成为主要国际机构和国际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方。中国国际法人也越来越多地站到舞台中央,深度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国际法领域工作。1994年,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大法官;2003年2月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成为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第一位中国籍院长。1998年至2004年,张月姣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地区局副局长等职务;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首位中国籍大法官。
在初到国际法权威机构之初,国际法界对于中国法官还抱有一些偏见和观望态度。1998年,张月姣刚到任亚洲开发银行时,尽管经历了重重竞聘选拔和面试,战胜了几位入选短名单的竞争对手才脱颖而出,还是感到了一些“微妙的不服气的”异样眼光。
作为新上任的助理法律总顾问,亚洲开发银行安排张月姣给银行的所有项目官员授课,张月姣对自己和学员严格要求,不但每次上课都要求签到,一周的授课结束后,张月姣还出了试题考试。那个年代没有PPT,张月姣每天加班加点,准备了一寸厚的教案授课,其中包含各类案例和分析。
第一次授课结束后,时任法律总顾问巴里·梅茨格专门到张月姣办公室说:“太棒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法律课。”很快,张月姣成了亚洲开发银行的“明星”,和很多官员也成了朋友。张月姣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最好的融入方式,是提出自己方案的方式,并体现出自己的实力和专业性。”
作为中国法律人走上国际舞台的第一批代表,史久镛认为,这固然是对个人专业水平的认可,但选票背后靠的也是国家实力,是中国不断提高的国际地位和威望。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最重要的司法机构,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院法官共有15名,任职资格要求十分严格,要求“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院长由全体法官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在国际法院当选院长,必须在专业素养和人品等方面获得同为各国法学泰斗的其他法官认可。
国际法院受理的是国与国之间的法律问题争端,能够诉诸国际法院的案件,每一起都是国际关系中的“老大难”纷争或者棘手敏感的难题,背景和由来无一不纷乱复杂。国际法院法官处理案子,需要阅读大量材料,并撰写几十甚至上百页的意见书。史久镛说,他接触的每一个案件,辩词堆在地上都有1米高。
出任院长后,史久镛还要主持一切案件的讨论会及开庭活动。在案情讨论中,法官们都是各国法律精英,有时候立场、想法不尽相同,如何形成一个多数意见,形成一个判决,需要院长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智慧及领导才能和艺术,去引导说服。在主流意见形成之后,院长要亲自带领另外2名法官起草判决书。史久镛每天下班回家后,常常要先躺床上闭目养神20分钟再起来吃饭。这样的工作状态,持续了17年。
在张月姣家中,《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看到她的案头摆放着几本砖头厚的案卷,而这只是张月姣目前正在参与解决的案件全部案卷的1/50。翻开案卷,里面密密麻麻的小字全部是英文、法文双语,到处都贴着张月姣做记录和标记的各色便签纸。
张月姣说:“不管接手什么事情,任何时候都要好好做研究。有些比较高级别的法官,办案可能就看看助手给准备好的摘要,我从来不这么做,都是一段、一条、一句地自己研究透了,一旦我给出什么结论一定要做到板上钉钉,一定是非常有把握的。”
在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八年多的时间里,张月姣见证了中国从WTO一个新成员变成了重要成员。中国“入世”17年来,积极参与多边体制的建设和争议解决,从一开始做第三方,到后来成为被告、原告,并在一些案件中成为胜诉方,“这体现了中国对于多边机制负责任、积极支持国际法治的精神。”
两位国际法界的中国先行者都坦言,中国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在很多国际机构都是最重要的成员,但是担任高级职员的中国人非常少,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国际法人才梯队储备,目前还很难满足国家的需求。
自2011年开始,张月姣开始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身体力行地培养年轻人。对于加快培养一支水平高、影响大、数量可观的国际法人才队伍,中国相关主管部门也都已经加大了力度。
张月娇时常叮嘱自己的学生:“光有知识和能力还不够,必须过语言这一关,总不能都开庭了,你还要查字典;外语至少要会英语和法语这两门。”此外,在她看来,年轻一辈不但要成为法律专家,还要了解中国国情,了解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诉求,能够用国际法律的语言、逻辑和案例来说服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