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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升本院校的学生资助问题已引起国家、学校等部门的广泛关注。文章结合新升本院校的特点,首先就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从资助环境、学生信息管理、诚信教育等方面,分析了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关键词 升本 院校 学生 资助 现状
中图分类号:G526 文献标识码:A
1 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来自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在高校尤其是新升本院校受到高度重视。随着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变,新升本科院校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也从原来的实用型人才向现在的综合型人才转变。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生源范围明显扩大,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差距增大,贫困生和农村生所占的比例上升。这些贫困生和农村生富有理想和热情,更渴望早日成才,但限制于家庭经济条件以及自尊与自卑的心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变化更为敏感,主体性、复杂性明显增强。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尽快与资助政策接轨,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通过“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与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和“企业资助”等渠道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在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上下功夫,保证每一名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学校资助中心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新升本院校而言,由于受到资助环境、办学条件、生源、素质、就业压力等因素的限制,加上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使得学生资助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如何立足新升本院校的现实,搞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这类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 资助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是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资助体系的多元化导致体系中多个方面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奖、贷、助、补、减”之间的不平衡,这将对资助体系中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产生影响,导致不同的资助效果,进而使资助制度出现纰漏。在多元化资助体系中,存在高校内部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我校处于闽东沿海地区,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学生勤工助学采取就近原则,这样,在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专业上学生拿到勤工助学岗位较为容易,而数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上则不易拿到。不少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来改善经济状况,但因专业的不同,部分农村学生较难找到勤工助学的机会,问题较为突出。
其次,在资助主体与资助对象上,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也应明确。虽然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但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没有明确,不仅在资助机制和程序上容易引起混淆,对家长和学生也容易产生误导。有的家长或学生并不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或只有粗浅的了解,结果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看得十分简单: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就办理助学贷款。而且,个别家长或学生还不清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复杂程序,长时间的审批和复杂的办理手续,使他们产生不少误会。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商业化模式贷款,具有市场性。国家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进,高校作为贷款的受益机构,必须保证学费顺利收缴,这要求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方面应当规范化,使家长和学生对资助制度、程序有充分的认识,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配合好校方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再次,资助资源需要加大力度整合与投入。高等教育的财政分级体制虽然有利于地方办学,但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均衡发展,引发一系列不公平问题。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通常较有保障,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因缺少资金而明显薄弱。新升本院校受省、市财政支持通常较为有限,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入,而学费的收缴也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出现学费拖欠的现象。学费收缴困难直接导致学校经费紧张,进而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使之不能及时到位;加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十分有限,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之间缺乏关联,使资助学生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利用,其所发挥的作用受到制约。因此,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学生资助经费的来源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市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投入也要增加。
2.2 学生信息管理欠缺
为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保持资助的公平性,学生信息管理应跟随学生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动态信息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界定为一般困难标准的学生,可能会因为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加重,按照资助标准达到特困生程度的应予以实施特困生资助;相反,有的学生因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原本按特困生标准界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一般困难标准。如果不能及时确定学生信息变化,则学生信息服务不完备,学生资助工作陷入盲目状态,需要资助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帮助,而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仍享受资助待遇,产生不公平性。
另外,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率与公平性。但现在国内尚未有还没有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与办法,这给实际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差别。近几年,我校对贫困生认定从“贫困生”概念里走出来,逐步建立一些配套措施与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但在维度、层面和方位上仍缺全面把握,指标体系缺乏量化标准,使得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尚不完善。
2.3 学生诚信教育有待加强
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依靠所资助学生的诚信来完成的,这方面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贫困单方面能涵盖的,贫困生困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使其资助观念发生变化,绝非停留在单纯的经济助贫层面上。有的受助学生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一去无踪,出现了恶意欠款的现象,给资助工作蒙上了阴影。家庭经济困难使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常常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若不能及时正确地引导,这些学生就会产生各种心理困扰,还款意愿不强。而且,在整个贫困生群体中,这种心理困扰还会彼此影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有的学生为了脸面而将资助金挥霍掉,结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资助工作的安排中,应强调对学生的心理关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为其健康成长搭建舞台。 与经办银行的协作也是学生资助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在政策上是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途径,由学校分配,再委托给银行经办。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属于营利性机构,尽管国家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但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良性机制却没有建立,这就使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的分配与银行的营利性之间产生矛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学校与经办银行的协作常常是临时的、脱节的,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贷款政策与学校发展衔接程度不紧密,经办程序繁琐,协作效率较低。
1 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来自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在高校尤其是新升本院校受到高度重视。随着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变,新升本科院校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也从原来的实用型人才向现在的综合型人才转变。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生源范围明显扩大,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差距增大,贫困生和农村生所占的比例上升。这些贫困生和农村生富有理想和热情,更渴望早日成才,但限制于家庭经济条件以及自尊与自卑的心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变化更为敏感,主体性、复杂性明显增强。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尽快与资助政策接轨,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通过“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与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和“企业资助”等渠道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在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上下功夫,保证每一名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学校资助中心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新升本院校而言,由于受到资助环境、办学条件、生源、素质、就业压力等因素的限制,加上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使得学生资助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如何立足新升本院校的现实,搞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这类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 资助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是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资助体系的多元化导致体系中多个方面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奖、贷、助、补、减”之间的不平衡,这将对资助体系中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产生影响,导致不同的资助效果,进而使资助制度出现纰漏。在多元化资助体系中,存在高校内部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我校处于闽东沿海地区,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学生勤工助学采取就近原则,这样,在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专业上学生拿到勤工助学岗位较为容易,而数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上则不易拿到。不少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来改善经济状况,但因专业的不同,部分农村学生较难找到勤工助学的机会,问题较为突出。
其次,在资助主体与资助对象上,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也应明确。虽然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但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没有明确,不仅在资助机制和程序上容易引起混淆,对家长和学生也容易产生误导。有的家长或学生并不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或只有粗浅的了解,结果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看得十分简单: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就办理助学贷款。而且,个别家长或学生还不清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复杂程序,长时间的审批和复杂的办理手续,使他们产生不少误会。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商业化模式贷款,具有市场性。国家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进,高校作为贷款的受益机构,必须保证学费顺利收缴,这要求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方面应当规范化,使家长和学生对资助制度、程序有充分的认识,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配合好校方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再次,资助资源需要加大力度整合与投入。高等教育的财政分级体制虽然有利于地方办学,但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均衡发展,引发一系列不公平问题。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通常较有保障,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因缺少资金而明显薄弱。新升本院校受省、市财政支持通常较为有限,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入,而学费的收缴也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出现学费拖欠的现象。学费收缴困难直接导致学校经费紧张,进而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使之不能及时到位;加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十分有限,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之间缺乏关联,使资助学生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利用,其所发挥的作用受到制约。因此,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学生资助经费的来源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市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投入也要增加。
2.2 学生信息管理欠缺
为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保持资助的公平性,学生信息管理应跟随学生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动态信息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界定为一般困难标准的学生,可能会因为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加重,按照资助标准达到特困生程度的应予以实施特困生资助;相反,有的学生因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原本按特困生标准界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一般困难标准。如果不能及时确定学生信息变化,则学生信息服务不完备,学生资助工作陷入盲目状态,需要资助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帮助,而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仍享受资助待遇,产生不公平性。
另外,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率与公平性。但现在国内尚未有还没有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与办法,这给实际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差别。近几年,我校对贫困生认定从“贫困生”概念里走出来,逐步建立一些配套措施与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但在维度、层面和方位上仍缺全面把握,指标体系缺乏量化标准,使得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尚不完善。
2.3 学生诚信教育有待加强
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依靠所资助学生的诚信来完成的,这方面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贫困单方面能涵盖的,贫困生困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使其资助观念发生变化,绝非停留在单纯的经济助贫层面上。有的受助学生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一去无踪,出现了恶意欠款的现象,给资助工作蒙上了阴影。家庭经济困难使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常常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若不能及时正确地引导,这些学生就会产生各种心理困扰,还款意愿不强。而且,在整个贫困生群体中,这种心理困扰还会彼此影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有的学生为了脸面而将资助金挥霍掉,结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资助工作的安排中,应强调对学生的心理关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为其健康成长搭建舞台。
与经办银行的协作也是学生资助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在政策上是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途径,由学校分配,再委托给银行经办。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属于营利性机构,尽管国家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但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良性机制却没有建立,这就使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的分配与银行的营利性之间产生矛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学校与经办银行的协作常常是临时的、脱节的,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贷款政策与学校发展衔接程度不紧密,经办程序繁琐,协作效率较低。
参考文献
[1] 王沈,李化树.新形势下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探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0(3):39-41.
[2] 金昕.实施“双线资助”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可持续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9(3):70-71.
[3] 魏德壮.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谈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J].长治学院学报,2011(1):92-94.
[4] 陈鹏.大众化后期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0(3):19-23.
关键词 升本 院校 学生 资助 现状
中图分类号:G526 文献标识码:A
1 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来自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在高校尤其是新升本院校受到高度重视。随着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变,新升本科院校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也从原来的实用型人才向现在的综合型人才转变。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生源范围明显扩大,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差距增大,贫困生和农村生所占的比例上升。这些贫困生和农村生富有理想和热情,更渴望早日成才,但限制于家庭经济条件以及自尊与自卑的心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变化更为敏感,主体性、复杂性明显增强。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尽快与资助政策接轨,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通过“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与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和“企业资助”等渠道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在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上下功夫,保证每一名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学校资助中心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新升本院校而言,由于受到资助环境、办学条件、生源、素质、就业压力等因素的限制,加上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使得学生资助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如何立足新升本院校的现实,搞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这类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 资助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是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资助体系的多元化导致体系中多个方面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奖、贷、助、补、减”之间的不平衡,这将对资助体系中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产生影响,导致不同的资助效果,进而使资助制度出现纰漏。在多元化资助体系中,存在高校内部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我校处于闽东沿海地区,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学生勤工助学采取就近原则,这样,在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专业上学生拿到勤工助学岗位较为容易,而数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上则不易拿到。不少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来改善经济状况,但因专业的不同,部分农村学生较难找到勤工助学的机会,问题较为突出。
其次,在资助主体与资助对象上,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也应明确。虽然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但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没有明确,不仅在资助机制和程序上容易引起混淆,对家长和学生也容易产生误导。有的家长或学生并不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或只有粗浅的了解,结果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看得十分简单: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就办理助学贷款。而且,个别家长或学生还不清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复杂程序,长时间的审批和复杂的办理手续,使他们产生不少误会。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商业化模式贷款,具有市场性。国家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进,高校作为贷款的受益机构,必须保证学费顺利收缴,这要求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方面应当规范化,使家长和学生对资助制度、程序有充分的认识,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配合好校方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再次,资助资源需要加大力度整合与投入。高等教育的财政分级体制虽然有利于地方办学,但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均衡发展,引发一系列不公平问题。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通常较有保障,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因缺少资金而明显薄弱。新升本院校受省、市财政支持通常较为有限,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入,而学费的收缴也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出现学费拖欠的现象。学费收缴困难直接导致学校经费紧张,进而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使之不能及时到位;加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十分有限,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之间缺乏关联,使资助学生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利用,其所发挥的作用受到制约。因此,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学生资助经费的来源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市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投入也要增加。
2.2 学生信息管理欠缺
为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保持资助的公平性,学生信息管理应跟随学生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动态信息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界定为一般困难标准的学生,可能会因为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加重,按照资助标准达到特困生程度的应予以实施特困生资助;相反,有的学生因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原本按特困生标准界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一般困难标准。如果不能及时确定学生信息变化,则学生信息服务不完备,学生资助工作陷入盲目状态,需要资助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帮助,而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仍享受资助待遇,产生不公平性。
另外,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率与公平性。但现在国内尚未有还没有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与办法,这给实际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差别。近几年,我校对贫困生认定从“贫困生”概念里走出来,逐步建立一些配套措施与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但在维度、层面和方位上仍缺全面把握,指标体系缺乏量化标准,使得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尚不完善。
2.3 学生诚信教育有待加强
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依靠所资助学生的诚信来完成的,这方面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贫困单方面能涵盖的,贫困生困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使其资助观念发生变化,绝非停留在单纯的经济助贫层面上。有的受助学生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一去无踪,出现了恶意欠款的现象,给资助工作蒙上了阴影。家庭经济困难使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常常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若不能及时正确地引导,这些学生就会产生各种心理困扰,还款意愿不强。而且,在整个贫困生群体中,这种心理困扰还会彼此影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有的学生为了脸面而将资助金挥霍掉,结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资助工作的安排中,应强调对学生的心理关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为其健康成长搭建舞台。 与经办银行的协作也是学生资助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在政策上是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途径,由学校分配,再委托给银行经办。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属于营利性机构,尽管国家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但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良性机制却没有建立,这就使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的分配与银行的营利性之间产生矛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学校与经办银行的协作常常是临时的、脱节的,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贷款政策与学校发展衔接程度不紧密,经办程序繁琐,协作效率较低。
1 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增加,越来越多来自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在高校尤其是新升本院校受到高度重视。随着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变,新升本科院校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也从原来的实用型人才向现在的综合型人才转变。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生源范围明显扩大,学生家庭经济来源差距增大,贫困生和农村生所占的比例上升。这些贫困生和农村生富有理想和热情,更渴望早日成才,但限制于家庭经济条件以及自尊与自卑的心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变化更为敏感,主体性、复杂性明显增强。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新升本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尽快与资助政策接轨,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通过“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与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和“企业资助”等渠道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在服务型资助与育人模式上下功夫,保证每一名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学校资助中心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新升本院校而言,由于受到资助环境、办学条件、生源、素质、就业压力等因素的限制,加上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使得学生资助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如何立足新升本院校的现实,搞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这类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 资助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是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资助体系的多元化导致体系中多个方面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奖、贷、助、补、减”之间的不平衡,这将对资助体系中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产生影响,导致不同的资助效果,进而使资助制度出现纰漏。在多元化资助体系中,存在高校内部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例如我校处于闽东沿海地区,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学生勤工助学采取就近原则,这样,在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专业上学生拿到勤工助学岗位较为容易,而数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上则不易拿到。不少学生来自农村,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希望通过勤工助学来改善经济状况,但因专业的不同,部分农村学生较难找到勤工助学的机会,问题较为突出。
其次,在资助主体与资助对象上,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也应明确。虽然大力宣传资助政策,但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没有明确,不仅在资助机制和程序上容易引起混淆,对家长和学生也容易产生误导。有的家长或学生并不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或只有粗浅的了解,结果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看得十分简单: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就办理助学贷款。而且,个别家长或学生还不清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复杂程序,长时间的审批和复杂的办理手续,使他们产生不少误会。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商业化模式贷款,具有市场性。国家助学贷款能否顺利推进,高校作为贷款的受益机构,必须保证学费顺利收缴,这要求资助制度、机制、程序等方面应当规范化,使家长和学生对资助制度、程序有充分的认识,明确资助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配合好校方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再次,资助资源需要加大力度整合与投入。高等教育的财政分级体制虽然有利于地方办学,但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非均衡发展,引发一系列不公平问题。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通常较有保障,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因缺少资金而明显薄弱。新升本院校受省、市财政支持通常较为有限,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入,而学费的收缴也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出现学费拖欠的现象。学费收缴困难直接导致学校经费紧张,进而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使之不能及时到位;加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十分有限,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之间缺乏关联,使资助学生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利用,其所发挥的作用受到制约。因此,校内资助资源和社会资助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学生资助经费的来源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市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投入也要增加。
2.2 学生信息管理欠缺
为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保持资助的公平性,学生信息管理应跟随学生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动态信息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实际情况中,界定为一般困难标准的学生,可能会因为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负担急剧加重,按照资助标准达到特困生程度的应予以实施特困生资助;相反,有的学生因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原本按特困生标准界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一般困难标准。如果不能及时确定学生信息变化,则学生信息服务不完备,学生资助工作陷入盲目状态,需要资助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帮助,而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仍享受资助待遇,产生不公平性。
另外,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率与公平性。但现在国内尚未有还没有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与办法,这给实际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差别。近几年,我校对贫困生认定从“贫困生”概念里走出来,逐步建立一些配套措施与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但在维度、层面和方位上仍缺全面把握,指标体系缺乏量化标准,使得贫困生资格认定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尚不完善。
2.3 学生诚信教育有待加强
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要依靠所资助学生的诚信来完成的,这方面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贫困单方面能涵盖的,贫困生困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使其资助观念发生变化,绝非停留在单纯的经济助贫层面上。有的受助学生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甚至一去无踪,出现了恶意欠款的现象,给资助工作蒙上了阴影。家庭经济困难使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常常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若不能及时正确地引导,这些学生就会产生各种心理困扰,还款意愿不强。而且,在整个贫困生群体中,这种心理困扰还会彼此影响,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有的学生为了脸面而将资助金挥霍掉,结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资助工作的安排中,应强调对学生的心理关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为其健康成长搭建舞台。
与经办银行的协作也是学生资助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方面。国家助学贷款在政策上是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途径,由学校分配,再委托给银行经办。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属于营利性机构,尽管国家建立了风险补偿金制度,但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良性机制却没有建立,这就使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的分配与银行的营利性之间产生矛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学校与经办银行的协作常常是临时的、脱节的,缺乏长效管理机制,贷款政策与学校发展衔接程度不紧密,经办程序繁琐,协作效率较低。
参考文献
[1] 王沈,李化树.新形势下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探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0(3):39-41.
[2] 金昕.实施“双线资助”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可持续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9(3):70-71.
[3] 魏德壮.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谈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J].长治学院学报,2011(1):92-94.
[4] 陈鹏.大众化后期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10(3):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