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仿佛多少时间以来,已经沉淀在她脑中的记忆又翻腾起来。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还没放到祭坛上,在屋里转来转去。接着,她来到走廊上,又转身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在找灯。过了一会,她朝门外走去。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床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
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这时,我看见门口出现了她举着灯的身影。
她穿着深色外套和粉色袜子,在她脸上有一道类似曝光时的亮光。亮光下她不像在花园里种了二十年玫瑰的妇人,而依然像八月的那一天下午被人领到隔壁房间去换衣服的小姑娘。现在,二十年之后,她拿着灯回来了,胖了一些也苍老了一些。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我知道在烤鞋子,他们离家的时候都忘了拿鞋,所以我得回去找。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时间久了,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一股昆虫的刺鼻的臭味搅在一起。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头戴一顶绿色的帽子,身穿一件从那时起就不曾脱下来的布外衣。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发胖,腿肚子也不像现在那样显得如此臃肿。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曾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唱了二十年的蟋蟀,忽然也哑然无声了。尽管如此,尽管我身上满是尘土和蜘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停止了歌唱,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 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把房间的门窗打开,房间里又充满了麝香味,就像箱子打开后那样。原来的家具和衣箱里的衣服都被搬走了,她也带走了房间里的气味。二十年后,她又把气味带了回来。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比奶奶还要年长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摘自南海出版社《蓝狗的眼睛》,陶玉平译)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仿佛多少时间以来,已经沉淀在她脑中的记忆又翻腾起来。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是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还没放到祭坛上,在屋里转来转去。接着,她来到走廊上,又转身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在找灯。过了一会,她朝门外走去。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床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
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这时,我看见门口出现了她举着灯的身影。
她穿着深色外套和粉色袜子,在她脸上有一道类似曝光时的亮光。亮光下她不像在花园里种了二十年玫瑰的妇人,而依然像八月的那一天下午被人领到隔壁房间去换衣服的小姑娘。现在,二十年之后,她拿着灯回来了,胖了一些也苍老了一些。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我知道在烤鞋子,他们离家的时候都忘了拿鞋,所以我得回去找。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时间久了,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一股昆虫的刺鼻的臭味搅在一起。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头戴一顶绿色的帽子,身穿一件从那时起就不曾脱下来的布外衣。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发胖,腿肚子也不像现在那样显得如此臃肿。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曾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唱了二十年的蟋蟀,忽然也哑然无声了。尽管如此,尽管我身上满是尘土和蜘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停止了歌唱,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 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把房间的门窗打开,房间里又充满了麝香味,就像箱子打开后那样。原来的家具和衣箱里的衣服都被搬走了,她也带走了房间里的气味。二十年后,她又把气味带了回来。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比奶奶还要年长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摘自南海出版社《蓝狗的眼睛》,陶玉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