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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法律方法论研究的学科意识不断增强,实践回应能力彰显,对传统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深化。然而,这并没有完全解决困扰学科发展的很多问题。尽管研究者对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有一种执着的心态,但是我们还面临着更多新的矛盾。今后法律方法论研究应该结合中国的问题意识,把握既有司法传统与司法运作现实,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与方法,构建我国法律方法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