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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山市民间投资活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六成,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力量。本文对中山的民间投资现状进行介绍,分析民间投资发展中呈现的问题并提出保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440-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越趋活跃,已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2013年中山市固定资产投资对GDP的贡献达35.1%,而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六成,可见民间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至关重要。
一、民间投资的概念
民间投资是与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民间投资具有内生性、市场性等自身特点,有利于全社会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民间投资的现状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下,中山市民间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民间投资涉及面较广,在多个行业中己占据主导地位,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完成647.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比重保持六成以上,达67.3%,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民间投资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显著。2013年,中山市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贡献率69.0%,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民間投资产业布局向第三产业倾斜。从民间投资的投资方向看,第一产业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都很小,主要集中于第二、三产业,并向第三产业倾斜。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0.8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的0.1%;第二、三产业民间投资占99.9%。其中,第二产业民间投资160.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4%,占全部民间投资24.8%,比重下降8.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民间投资48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占74.9%,比重提高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间投资中,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20.0%,金融业同比增长53.2%,房地产业同比增长3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1.20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1 89倍。
(四)民间投资覆盖面广,部分行业占投资主导地位。民间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大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行业都有民间投资。从各行业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看,民间投资在部分行业占据投资主导地位。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来自民间投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民间投资占行业投资比重九成以上,分别达97.4%和90.5%;农、林、牧、渔业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超八成,分别有89.0%和83.9%;房地产业占七成以上达77.7%;超五成的还有制造业64.4%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9%。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金融业的民间投资占比提升幅度较大,分别提高89.0、39.0、24.2和20.1个百分点。
(五)民间投资集中度高,房地产业占全市民间投资超五成。从民间投资分行业统计数据看,2013年,房地产业民间投资额占全市民间投资比重最大,完成民间投资344.24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53.1%。其次是制造业,完成民间投资158.34亿元,占24.4%。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完成民间投资36.72亿元、27.35亿元、25.04亿元、23.00亿元和19.92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的5.7%、4.2%、3.9%、3.6%和3.1%,五大行业合计占了民间投资两成左右。
(六)自筹资金是民间投资资金来源的主渠道。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累计到位资金966.12亿元,比上年增长6.0%,资金供应量高于全市民间投资额318.38亿元。民间投资累计到位资金中,自筹资金累计到位资金460.44亿元,占民间投资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47.7%,是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来源分别有4.57亿元、97.07亿元和265.81亿元,占民间投资资金来源比重0.5%、10.0%和27.5%。
(七)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在珠三角中排第三。从全省民间投资情况看,2013年全省民间投资12780.32亿元,同比增长25.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投资为55.9%。中山市民间投资比重明显高于全省水平,但增速远低于全省平均速度。在珠三角九市中,中山市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低于肇庆市75.7%和佛山市69.2%,排第三位;民间投资同比增长速度只比珠海市7.5%高0.5个百分点,排第八位。
三、民间投资发展中呈现的问题
中山市民间投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后劲不足,部分行业进入壁垒高,过度集中房地产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民间投资结构调整困难等问题。
(一)贡献力度减弱,后劲有待挖掘。2012年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高达82.8%,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6个百分点,而2013年民间投资的贡献率下降了13.8个百分点。
(二)部分行业民间投资进入深度不足。在通信、交通、能源、环保、卫生等领域,由于存在部门、行业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形成了天然的产业进入壁垒,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民间投资占行业投资比重偏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只占5.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8.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17.7%,卫生和社会工作占20.4%。 (三)民间投资过度集中房地产业。全市的民间投资中有53.1%属于房地产业,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全市民间投资46.9%。一方面由于民间投资单位对房地产开发业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收前景看好,更倾向于投入;另一方面,非房地产开发业的民间投资引导比较欠缺。
(四)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民间投资资金只有10%来源于国内贷款,近90%来自于企业自身,显示民营企业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融资能力较弱。此外,我市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客观上加大了上市的难度,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在资本市场中融得资金。民间投资的发展扩大,所需投资资金必然不断增加,中长期发展资金的匮乏,必然限制民间投资结构的改善和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实现步伐。
四、保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民间投资是拉动投资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民间投资对于我市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至关重要。获取稳定收益是启动民间投资的根本动力,企业无利可图,投资就是一句空话。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塑造并维护良好投资环境,致力于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提升经济的内生动力,保障民间投资良好的增长势头。
(一)扩展民间投资途径。通过政府投资带动、资本市场运作等多种途径,拓宽民间投资方式,包括政府引导下企业出资和政府投资相结合,建设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政府牵头,法人或私人出资合股,投资现代产业项目;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权,以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参与有一定经营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与政府签订投资回购协议,采用BT(建设一移交)模式参与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参与现有国有产权收购与兼并的TOT(转让一经营-移交)模式等。就是通过政府投资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带动和引导,加大民间投资力度,壮大民间投资总量。
(二)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扩大民间投资参与领域。降低行业壁垒,切实为民间投資进入公益性、垄断经营性行业创造条件。充分落实民间投资各项鼓励政策,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领域;加强民间投资行业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储备,增强经济增长可持续动力。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是在融资、供地等方面,赋予民间投资平等的竞争环境,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地位。二是减少行政干预,简化投资事项审批,明确审批流程。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合理引导民间资本,避免民间资本盲目投资,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键词:民间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440-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越趋活跃,已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2013年中山市固定资产投资对GDP的贡献达35.1%,而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六成,可见民间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至关重要。
一、民间投资的概念
民间投资是与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民间投资具有内生性、市场性等自身特点,有利于全社会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民间投资的现状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推动下,中山市民间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民间投资涉及面较广,在多个行业中己占据主导地位,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完成647.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比重保持六成以上,达67.3%,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民间投资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显著。2013年,中山市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贡献率69.0%,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民間投资产业布局向第三产业倾斜。从民间投资的投资方向看,第一产业投资规模和所占比例都很小,主要集中于第二、三产业,并向第三产业倾斜。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0.8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的0.1%;第二、三产业民间投资占99.9%。其中,第二产业民间投资160.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4%,占全部民间投资24.8%,比重下降8.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民间投资48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占74.9%,比重提高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民间投资中,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20.0%,金融业同比增长53.2%,房地产业同比增长3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1.20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1 89倍。
(四)民间投资覆盖面广,部分行业占投资主导地位。民间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大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行业都有民间投资。从各行业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看,民间投资在部分行业占据投资主导地位。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来自民间投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民间投资占行业投资比重九成以上,分别达97.4%和90.5%;农、林、牧、渔业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超八成,分别有89.0%和83.9%;房地产业占七成以上达77.7%;超五成的还有制造业64.4%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9%。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金融业的民间投资占比提升幅度较大,分别提高89.0、39.0、24.2和20.1个百分点。
(五)民间投资集中度高,房地产业占全市民间投资超五成。从民间投资分行业统计数据看,2013年,房地产业民间投资额占全市民间投资比重最大,完成民间投资344.24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53.1%。其次是制造业,完成民间投资158.34亿元,占24.4%。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分别完成民间投资36.72亿元、27.35亿元、25.04亿元、23.00亿元和19.92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总量的5.7%、4.2%、3.9%、3.6%和3.1%,五大行业合计占了民间投资两成左右。
(六)自筹资金是民间投资资金来源的主渠道。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累计到位资金966.12亿元,比上年增长6.0%,资金供应量高于全市民间投资额318.38亿元。民间投资累计到位资金中,自筹资金累计到位资金460.44亿元,占民间投资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47.7%,是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国家预算资金、国内贷款、其他资金来源分别有4.57亿元、97.07亿元和265.81亿元,占民间投资资金来源比重0.5%、10.0%和27.5%。
(七)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在珠三角中排第三。从全省民间投资情况看,2013年全省民间投资12780.32亿元,同比增长25.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投资为55.9%。中山市民间投资比重明显高于全省水平,但增速远低于全省平均速度。在珠三角九市中,中山市民间投资占投资比重低于肇庆市75.7%和佛山市69.2%,排第三位;民间投资同比增长速度只比珠海市7.5%高0.5个百分点,排第八位。
三、民间投资发展中呈现的问题
中山市民间投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后劲不足,部分行业进入壁垒高,过度集中房地产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民间投资结构调整困难等问题。
(一)贡献力度减弱,后劲有待挖掘。2012年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高达82.8%,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6个百分点,而2013年民间投资的贡献率下降了13.8个百分点。
(二)部分行业民间投资进入深度不足。在通信、交通、能源、环保、卫生等领域,由于存在部门、行业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形成了天然的产业进入壁垒,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民间投资占行业投资比重偏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只占5.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8.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17.7%,卫生和社会工作占20.4%。 (三)民间投资过度集中房地产业。全市的民间投资中有53.1%属于房地产业,其中房地产开发业占全市民间投资46.9%。一方面由于民间投资单位对房地产开发业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收前景看好,更倾向于投入;另一方面,非房地产开发业的民间投资引导比较欠缺。
(四)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民间投资资金只有10%来源于国内贷款,近90%来自于企业自身,显示民营企业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融资能力较弱。此外,我市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客观上加大了上市的难度,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在资本市场中融得资金。民间投资的发展扩大,所需投资资金必然不断增加,中长期发展资金的匮乏,必然限制民间投资结构的改善和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实现步伐。
四、保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民间投资是拉动投资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民间投资对于我市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至关重要。获取稳定收益是启动民间投资的根本动力,企业无利可图,投资就是一句空话。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塑造并维护良好投资环境,致力于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提升经济的内生动力,保障民间投资良好的增长势头。
(一)扩展民间投资途径。通过政府投资带动、资本市场运作等多种途径,拓宽民间投资方式,包括政府引导下企业出资和政府投资相结合,建设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政府牵头,法人或私人出资合股,投资现代产业项目;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权,以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参与有一定经营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与政府签订投资回购协议,采用BT(建设一移交)模式参与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参与现有国有产权收购与兼并的TOT(转让一经营-移交)模式等。就是通过政府投资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带动和引导,加大民间投资力度,壮大民间投资总量。
(二)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扩大民间投资参与领域。降低行业壁垒,切实为民间投資进入公益性、垄断经营性行业创造条件。充分落实民间投资各项鼓励政策,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领域;加强民间投资行业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储备,增强经济增长可持续动力。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是在融资、供地等方面,赋予民间投资平等的竞争环境,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地位。二是减少行政干预,简化投资事项审批,明确审批流程。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合理引导民间资本,避免民间资本盲目投资,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