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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至13日,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团一行赴奥地利维也纳、萨尔斯堡和瑞士苏黎世、卢塞恩等城市考察。奥地利和瑞士两国浓郁的文化氛围、精细的城市管理给考察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对进一步加快首都环境建设和建设服务性政府也有一些新的认识。
一、奥地利、瑞士城市特点
奥地利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化源远流长。在维也纳和萨尔斯堡,随处可感受到浓郁的文化气氛。在维也纳市政厅城市发展规划部的接待下,考察团参观了市政厅外面的广场,这里也是维也纳的“音乐广场”。市政厅在此设置了许多用来出租的服务商亭。每当有文化活动,由市政府工作人员服务,免费让市民和游客观看世界著名的歌舞剧大屏幕电视片,他们在经营文化上达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另外他们在城市建设规划、老城保护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做法也很有借鉴价值。
(一)城市建设规划科学
城市建设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首先对管辖区域做出科学的规划,由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论证通过;然后,面向国内外所有团体、个人进行招标,各设计师投标设计,再由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评估标的;中标者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进行施工监管;完工后,再由城建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制度的规范,成就了高质量的工程。评估标的时,也充分考虑普通民众的意愿,经常会把各标的展出,供民众评议选择,民众支持率的大小也影响着中标的结果。维也纳市政府在城市规划初期,非常重视规划项目周边配套公共设施的完善,尤其是公共服务设施必须配套建设。在重大城市建设上,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将所有的信息公之于众。在政府决策中通过中介组织的宣传,让市民参与投票表决,招标,评审,财务,商务审批,资助申请等过程,由市民自己解决相关问题。在城市建设施工,包括建设渣土运输等环境问题涉及到市民生活的决策时,政府都鼓励公众参与,并随时可以了解到相关的公共信息。
奥地利和瑞士两国城市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体现以人为本、绿化用地充足、实施清洁排放。在维也纳、萨尔斯堡、苏黎世和日内瓦等城市,环境极其优美,所到之处充满绿色,郁郁葱葱。街头相隔不远就设有城市公园,树木、草地、花圃、雕塑,别具特色。两国城市设施的设计和建造都尽量以人为本,各个公共建筑的无障碍通道齐全,无人为损坏,交叉路口的人行道边缘与路面平齐;大小商店均不设台阶,可直接由人行道步入。
(二)老城保护计划严格详细
维也纳、萨尔斯堡等城市都有严格的老城保护计划。老城区内的每座建筑物必须保持其百年之前的原样,既使遭受火灾等被毁坏,也必须在原址按照最初的建筑图纸重新建造一座基本一致的建筑物。老城区的规划土地一般不允许挪作他用,即使有新的建筑,其高度也绝不允许超过原有的老建筑。老城区建筑外墙一律以浅色为主调,或浅黄、或浅灰等,每隔一段时间由房主出资粉刷出新。正是这些严格而又详细的规定,使得维也纳的城市建筑和城区保护得非常完好,给人以整洁、舒适的感觉。
瑞士苏黎世城市发展办公室的官员介绍,苏黎世的老城保护得很好,仍保持着古城风貌,利马河流经市中心,河水清澈见底,水中白天鹅自由悠闲地游动,两侧是古老的建筑,随着地形的变化高低起伏,高耸的教堂,形成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在老城核心地带,沿着小街小巷,老建筑、广场比比皆是,人们在苏黎世的古老步行街进行户外休闲游憩。据世界权威组织评比,苏黎世是全球生活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目前主要的产业是以金融保险为主的高级服务业。苏黎世中央火车站就在市中心,交通非常方便,火车站大街是全市的商业中心,两边是各种各样的商家店铺,聚集着许多大的金融保险机构。
(三)垃圾处理有效彻底
奥地利和瑞士两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在维也纳街头,可以看到路边摆放整齐的垃圾箱。各家各户在家里就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把玻璃、纸、金属、油、电池、轮胎、家具、砖瓦、化学药品等垃圾送到不同的回收点。在瑞士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都有完善的自然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垃圾的定义、归集、处理、再利用、处理费用支付、及政府与私人机构的合作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瑞士26个州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环保法规,严格实施。
二、考察体会
(一)城市定位要准确
城市的定位代表着一个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定位准确,才能避免少走弯路,才能实现城市间的错位竞争。在维也纳和萨尔斯堡,便可随处感受到浓郁的文化气氛。以维也纳为例,其市政大厅外面的广场就是维也纳的“音乐广场”,每晚一部一个国家的名剧,数年如一日,成为了吸引世界游人到奥地利体验“音乐之都”氛围的必到之地。傍晚在商业街和剧院外,有椅子、电视大屏幕和音响设备,供人们欣赏歌舞剧。在城市公园和街道上,也可看到莫扎特、贝多芬、施特劳斯等大师的塑像和有关音乐主题的雕塑,整个城市打造的就是世界“音乐之都”的定位。
(二)转变管理方式
调整城市发展模式,在文化创意、旅游业以及城市维护运行等方面动员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发挥协会社团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协助政府管理。维也纳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既有很强的经营意识,同时还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市政厅在广场上设置了许多服务商亭用来出租,作为政府部门的收入,并由市政府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强调公众参与
政府行政首要前提是反映公众的意愿,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城市的空间规划必须在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各党派、各民间团体意见的基础上,按法定的程序审批。修改城市的空间规划也必须在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各党派、各民间团体意见的基础上,按法定的程序审批。以此平衡各级政府、各个党派和民间团体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四)注重保护历史街区和建筑
欧洲的历史源远流长,为了传承民族历史和文化,系统保护历史环境、历史建筑,政府开展了细致、系统的调查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建筑档案。在奥地利和瑞士,许多城市形成于中世纪前后,数百年的历史造就了遍布城市的名人故居和古建筑。每个城市都有严格的老城保护计划。建设改造修葺内部设施可以现代化,外观必须保持原风貌。
(五)强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瑞士联邦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原则。瑞士人的环保意识很强,凡是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都需付出代价。瑞士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凡分类的垃圾不收费,不分类的垃圾收费。分类后的垃圾被送到焚烧炉焚烧,只有很少的垃圾被填埋。苏黎世湖40年前的湖水也很脏,不能游泳,随着环保法规的严格实行,经过几十年的治理和全民的环保意识增强,水质变好了,现在的湖水很干净,可直接饮用,是城市的主要水源。
三、几点建议
(一)把握首都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建设
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管理是首都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的具体展示。结合首都城市做好“四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把“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内涵融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城乡环境建设的整体改善。以整治“三站、三线、两环、多周边”环境为重点,改善西客站、北京站、北京北站、北京南站周边环境面貌,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地铁、城铁各站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改善脏乱面貌。加强河道沿线环境建设,提升二环、三环路环境景观,实施三环路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推进机场周边和航空走廊环境面貌的改善,实施大面积绿化工程。开展重要旅游文保区周边环境建设,推进颐和园、故宫、天坛等地区周边环境问题的解决,全面提高推进城乡环境建设水平。
(二)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坚持服务为主,民生为先,深化“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加快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和设施运行效能,构建城市运行的保障体系。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彻底根除影响群众生活、工作环境的痼疾顽症。实施200个老旧小区环境建设,要结合对平房区修缮改造,加大部门之间协调力度,适当集中配建垃圾收集、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停车等必要的生活设施,为从根本上改善平房区环境打好基础。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的探索、研究完善相关标准,落实区县和基层管理责任,扩大精细管理的试点范围,鼓励各区县开展探索创新,围绕市容环境的痼疾顽症,重点解决基层和区域环境问题的“微循环”机制问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尽快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施服务功能尽快满足市民需求,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市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三)完善相应政策法规,建立环境建设长效管理体制
要结合实际、学习先进、依据实践,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做好与现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的有效衔接整合,形成完整、科学的环境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区、街(乡)三级日常指挥调度架构,完善环境建设管理模式,发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广泛开展地区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重大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整合城市执法、监督、管理资源,完善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治、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综合管理有机结合,形成指挥有效、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反映迅速、处置得当、监督有力、制度健全的统筹协调体系。
(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实现环境建设成果共建共享
城市公共环境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公共空间,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服务关系到广大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广大居民工作、生活质量的高低。政府在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管理中首要考虑的就是公共利益,应当充分尊重全市居民整体的公共服务需求、环境利益和环境舒适度,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优美的环境。环境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需要全市居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市居民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爱护和共同维护,要突出公共性的价值导向,不断强化环境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环境文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共建活动,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建设平台,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市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落实社会单位环境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执笔人:郭卫东)
(责任编辑:赵静)
一、奥地利、瑞士城市特点
奥地利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化源远流长。在维也纳和萨尔斯堡,随处可感受到浓郁的文化气氛。在维也纳市政厅城市发展规划部的接待下,考察团参观了市政厅外面的广场,这里也是维也纳的“音乐广场”。市政厅在此设置了许多用来出租的服务商亭。每当有文化活动,由市政府工作人员服务,免费让市民和游客观看世界著名的歌舞剧大屏幕电视片,他们在经营文化上达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另外他们在城市建设规划、老城保护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做法也很有借鉴价值。
(一)城市建设规划科学
城市建设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首先对管辖区域做出科学的规划,由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论证通过;然后,面向国内外所有团体、个人进行招标,各设计师投标设计,再由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评估标的;中标者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进行施工监管;完工后,再由城建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制度的规范,成就了高质量的工程。评估标的时,也充分考虑普通民众的意愿,经常会把各标的展出,供民众评议选择,民众支持率的大小也影响着中标的结果。维也纳市政府在城市规划初期,非常重视规划项目周边配套公共设施的完善,尤其是公共服务设施必须配套建设。在重大城市建设上,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将所有的信息公之于众。在政府决策中通过中介组织的宣传,让市民参与投票表决,招标,评审,财务,商务审批,资助申请等过程,由市民自己解决相关问题。在城市建设施工,包括建设渣土运输等环境问题涉及到市民生活的决策时,政府都鼓励公众参与,并随时可以了解到相关的公共信息。
奥地利和瑞士两国城市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体现以人为本、绿化用地充足、实施清洁排放。在维也纳、萨尔斯堡、苏黎世和日内瓦等城市,环境极其优美,所到之处充满绿色,郁郁葱葱。街头相隔不远就设有城市公园,树木、草地、花圃、雕塑,别具特色。两国城市设施的设计和建造都尽量以人为本,各个公共建筑的无障碍通道齐全,无人为损坏,交叉路口的人行道边缘与路面平齐;大小商店均不设台阶,可直接由人行道步入。
(二)老城保护计划严格详细
维也纳、萨尔斯堡等城市都有严格的老城保护计划。老城区内的每座建筑物必须保持其百年之前的原样,既使遭受火灾等被毁坏,也必须在原址按照最初的建筑图纸重新建造一座基本一致的建筑物。老城区的规划土地一般不允许挪作他用,即使有新的建筑,其高度也绝不允许超过原有的老建筑。老城区建筑外墙一律以浅色为主调,或浅黄、或浅灰等,每隔一段时间由房主出资粉刷出新。正是这些严格而又详细的规定,使得维也纳的城市建筑和城区保护得非常完好,给人以整洁、舒适的感觉。
瑞士苏黎世城市发展办公室的官员介绍,苏黎世的老城保护得很好,仍保持着古城风貌,利马河流经市中心,河水清澈见底,水中白天鹅自由悠闲地游动,两侧是古老的建筑,随着地形的变化高低起伏,高耸的教堂,形成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在老城核心地带,沿着小街小巷,老建筑、广场比比皆是,人们在苏黎世的古老步行街进行户外休闲游憩。据世界权威组织评比,苏黎世是全球生活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目前主要的产业是以金融保险为主的高级服务业。苏黎世中央火车站就在市中心,交通非常方便,火车站大街是全市的商业中心,两边是各种各样的商家店铺,聚集着许多大的金融保险机构。
(三)垃圾处理有效彻底
奥地利和瑞士两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在维也纳街头,可以看到路边摆放整齐的垃圾箱。各家各户在家里就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把玻璃、纸、金属、油、电池、轮胎、家具、砖瓦、化学药品等垃圾送到不同的回收点。在瑞士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都有完善的自然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垃圾的定义、归集、处理、再利用、处理费用支付、及政府与私人机构的合作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瑞士26个州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环保法规,严格实施。
二、考察体会
(一)城市定位要准确
城市的定位代表着一个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定位准确,才能避免少走弯路,才能实现城市间的错位竞争。在维也纳和萨尔斯堡,便可随处感受到浓郁的文化气氛。以维也纳为例,其市政大厅外面的广场就是维也纳的“音乐广场”,每晚一部一个国家的名剧,数年如一日,成为了吸引世界游人到奥地利体验“音乐之都”氛围的必到之地。傍晚在商业街和剧院外,有椅子、电视大屏幕和音响设备,供人们欣赏歌舞剧。在城市公园和街道上,也可看到莫扎特、贝多芬、施特劳斯等大师的塑像和有关音乐主题的雕塑,整个城市打造的就是世界“音乐之都”的定位。
(二)转变管理方式
调整城市发展模式,在文化创意、旅游业以及城市维护运行等方面动员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发挥协会社团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协助政府管理。维也纳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既有很强的经营意识,同时还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市政厅在广场上设置了许多服务商亭用来出租,作为政府部门的收入,并由市政府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强调公众参与
政府行政首要前提是反映公众的意愿,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城市的空间规划必须在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各党派、各民间团体意见的基础上,按法定的程序审批。修改城市的空间规划也必须在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各党派、各民间团体意见的基础上,按法定的程序审批。以此平衡各级政府、各个党派和民间团体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四)注重保护历史街区和建筑
欧洲的历史源远流长,为了传承民族历史和文化,系统保护历史环境、历史建筑,政府开展了细致、系统的调查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建筑档案。在奥地利和瑞士,许多城市形成于中世纪前后,数百年的历史造就了遍布城市的名人故居和古建筑。每个城市都有严格的老城保护计划。建设改造修葺内部设施可以现代化,外观必须保持原风貌。
(五)强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瑞士联邦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空间规划的重要原则。瑞士人的环保意识很强,凡是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都需付出代价。瑞士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凡分类的垃圾不收费,不分类的垃圾收费。分类后的垃圾被送到焚烧炉焚烧,只有很少的垃圾被填埋。苏黎世湖40年前的湖水也很脏,不能游泳,随着环保法规的严格实行,经过几十年的治理和全民的环保意识增强,水质变好了,现在的湖水很干净,可直接饮用,是城市的主要水源。
三、几点建议
(一)把握首都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建设
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管理是首都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的具体展示。结合首都城市做好“四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把“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内涵融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城乡环境建设的整体改善。以整治“三站、三线、两环、多周边”环境为重点,改善西客站、北京站、北京北站、北京南站周边环境面貌,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地铁、城铁各站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改善脏乱面貌。加强河道沿线环境建设,提升二环、三环路环境景观,实施三环路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推进机场周边和航空走廊环境面貌的改善,实施大面积绿化工程。开展重要旅游文保区周边环境建设,推进颐和园、故宫、天坛等地区周边环境问题的解决,全面提高推进城乡环境建设水平。
(二)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坚持服务为主,民生为先,深化“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加快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和设施运行效能,构建城市运行的保障体系。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彻底根除影响群众生活、工作环境的痼疾顽症。实施200个老旧小区环境建设,要结合对平房区修缮改造,加大部门之间协调力度,适当集中配建垃圾收集、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停车等必要的生活设施,为从根本上改善平房区环境打好基础。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的探索、研究完善相关标准,落实区县和基层管理责任,扩大精细管理的试点范围,鼓励各区县开展探索创新,围绕市容环境的痼疾顽症,重点解决基层和区域环境问题的“微循环”机制问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尽快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施服务功能尽快满足市民需求,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市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三)完善相应政策法规,建立环境建设长效管理体制
要结合实际、学习先进、依据实践,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做好与现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的有效衔接整合,形成完整、科学的环境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区、街(乡)三级日常指挥调度架构,完善环境建设管理模式,发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广泛开展地区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重大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整合城市执法、监督、管理资源,完善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治、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综合管理有机结合,形成指挥有效、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反映迅速、处置得当、监督有力、制度健全的统筹协调体系。
(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实现环境建设成果共建共享
城市公共环境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公共空间,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服务关系到广大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广大居民工作、生活质量的高低。政府在环境建设和市政市容管理中首要考虑的就是公共利益,应当充分尊重全市居民整体的公共服务需求、环境利益和环境舒适度,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优美的环境。环境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需要全市居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市居民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爱护和共同维护,要突出公共性的价值导向,不断强化环境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环境文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共建活动,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建设平台,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市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落实社会单位环境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执笔人:郭卫东)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