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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主教相比,新教在19世纪的山东处于有利地位。这是因为:一、新教采取了适应当地环境的布道策略,如创办教育,提供医疗,参加赈济,引进农业新品种,传授手工技艺;二、新教比较慎重地吸收教徒,如对教徒考察时间长,要求一定的文化素养,清洗不合格者,慎重地雇佣中间人,注意避免教徒“吃教”、“仗教”。因此,新教引发的教案数量少,内容相对简单,背景比较单一,在义和团时期没有象天主教那样遭到猛烈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