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山西省孝义市煤炭资源蕴藏丰富,主要分布于市区西部山区,煤种为瘦煤、焦煤,主要可采煤层为山西组2#、3#、4#煤层及太原组9+10+11#煤层。孝义市煤炭开采历史悠久,据记载,从元代开始已有古人在煤炭埋藏浅以原始方法开采煤炭。孝义煤炭开采历史上,瓦斯燃爆(煤尘参与)、透水、顶板、火灾等事故均有发生,同时,提升运输、机电等事故也时有发生。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对煤矿生产和辅助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控制各类风险,从根本上改善矿井的安全基础。因此,全面识别危害因素是建立煤矿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准确评价风险等级,对辨识出来的各种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础:对评价的重大风险进行的控制和管理则成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关键。
煤矿井下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作业过程,对风险的危害辨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运用好辨识方法,是做好日常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事实上,煤炭安全生产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这就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本文从生产实践出发,对煤矿井下日常作业中的危害辨识作进一步的阐述。
1、收集作业活动的信息
收集作业活动的信息就是要按过程方法收集活动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及影响因素,目的是全面识别作业活动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周边自然物等可能产生的危害,识别危险源,以下信息(不限于)均属于收集的范围。
正在执行的任务(工程、工种、期限、次数):作业场所(包括道路、交通、通风、照明、是否存在密闭空间等);通常(偶尔)执行此任务的人员;受到此项工作影响的其它人员(如业主、监理、参观人员),操作者已接受的培训情况:现场的气候条件(过冷、过热、雨、雪、雷击等是否会引起特别的安全问题);现场特殊环境(是否有杂物、化学危险品、烟雾、噪声、振动、辐射等);各种监视、测量数据(内部和外部以往事故信息,有害气体测试等):类似工程的事故记录(特别是煤体事故报告、事故通报),过去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中曾讲到的违章行为,安全整改通知等。
2、煤矿生产的主要危害因素
根据《生产过程中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危险因素分类可分为六类: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其它。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可分为16类,其中与矿井生产有关的有:物体打击:指落物、流石、崩块等,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包括挤、压、碰、撞、倾覆:机具伤害:包括绞、碾、碰、割;超重伤害:指超重设备或操作过程引起的伤害;触电:包括雷击;火灾:包括煤层着火;高处坠落;坍塌:包括顶板、片帮事故;中毒和窒息;透水;爆炸伤害:包括瓦斯、煤尘爆炸和爆炸物品爆炸;其它伤害。
据统计,2008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其中: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10起,死亡886人: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8起、死亡1739人: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371起,死亡972人,国有重点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16.2%。
2008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405起,死亡2157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6.0%;发生顶板事故1768起,死亡1995人。顶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3,3%;发生水害事故104起,死亡593人,水害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9.9%;发生运输事故509起,死亡559人,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3%。
3、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分析法
基本分析法就对某项作业活动,依据依集到的作业活动信息,对照危害分类和事故类型及职业病的分类,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疏漏及环境的影响四个方面,确定本项作业活动的具体危害,明确危险源。
在首采区掘进采区回风巷时,如不能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则存在发生透水事故的可能性。发生水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文地质勘探程度不足,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资料不清;
2、设计不合理,井口位置布设于洪水位以下,巷道布置于不良水文地质条件的地段,距强含水层体太近而导致充水水害:
3、井上、下防治水措施不当,或执行探放水措施不力等:
4、井上、下防治水机构、制度不健全:
5、井巷工程中设置的防治水工程质量低劣:
6、排水设施能力不足,未及时清理、检修,突水时,由于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失效,不能及时排出涌水而造成水害:
7、钻孔未封闭或封闭质量不合格,成为直接联通各含水层的导水通道,采掘工作面遇此类钻孔时,便会发生透水事故。
8、防、隔水煤柱留设不合理,在防水煤柱中进行违章采掘。
同时,在掘进作业中,还可能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施工环境(周边自然物):顶板冒板、漏矸伤害;煤壁片帮伤害;煤层有害气体突出伤害。
正常作业活动:煤壁打眼,钻头选择不当造成钻头在孔中卡钻,锚杆伤人;钻机支承不稳定倒覆伤人。
放炮:装药误操作引起爆炸伤害;放炮人员未撤离安全区域引起伤害;处理瞎炮、哑炮引起伤害;放明炮引起伤害。
架棚:抬扛支护材料掉落伤人;架棚过程中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伤人:架棚不牢固梁柱掉下伤人。
运输:从材料堆放点往工作面运输支护材料,人员行走不稳摔倒伤人,抬扛材料伤人,支护材料和煤块从坡上滚下伤人。
设备运转:安装设各(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过程中碰、砸伤人员,设备运转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伤人,未装漏电保护器或电缆破口漏电及交叉作业过程中可能碰破绝缘皮造成漏电或触电。
粉尘与噪声:同一矿井有关相邻作业活动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场所的风险因素。如相邻采区、工作面等:如发生火灾或有害气体等涌出将影响本作业场所的安全。
对以上评价分析出来的风险因素,进行列表归类,评价出风险等级,分别制定出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加以控制。这些风险因素都可以在作业规程中加以特别说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形式不限,只要起到控制的实际效果就可以。按常规、非常规分析考虑地质因素。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煤矿井下作业点多、面广、线长,整个矿井作业连续性强,作业环节多,作业工序多,各工序之间接口复杂,安全管理的难度相应大。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对企业的安全健康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更加严格,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出台,政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大。对煤炭行业来说,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是摆在面前的新课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推行现代化管理的方式之一,充分运用其基本方法,搞好作业过程的危害辨识,抓住了煤矿安全管理的关键。因此,危害辨识工作是龙峰煤业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针对辨识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力保证。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对煤矿生产和辅助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控制各类风险,从根本上改善矿井的安全基础。因此,全面识别危害因素是建立煤矿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准确评价风险等级,对辨识出来的各种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础:对评价的重大风险进行的控制和管理则成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关键。
煤矿井下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作业过程,对风险的危害辨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充分运用好辨识方法,是做好日常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事实上,煤炭安全生产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但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这就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本文从生产实践出发,对煤矿井下日常作业中的危害辨识作进一步的阐述。
1、收集作业活动的信息
收集作业活动的信息就是要按过程方法收集活动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及影响因素,目的是全面识别作业活动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周边自然物等可能产生的危害,识别危险源,以下信息(不限于)均属于收集的范围。
正在执行的任务(工程、工种、期限、次数):作业场所(包括道路、交通、通风、照明、是否存在密闭空间等);通常(偶尔)执行此任务的人员;受到此项工作影响的其它人员(如业主、监理、参观人员),操作者已接受的培训情况:现场的气候条件(过冷、过热、雨、雪、雷击等是否会引起特别的安全问题);现场特殊环境(是否有杂物、化学危险品、烟雾、噪声、振动、辐射等);各种监视、测量数据(内部和外部以往事故信息,有害气体测试等):类似工程的事故记录(特别是煤体事故报告、事故通报),过去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中曾讲到的违章行为,安全整改通知等。
2、煤矿生产的主要危害因素
根据《生产过程中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危险因素分类可分为六类: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其它。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可分为16类,其中与矿井生产有关的有:物体打击:指落物、流石、崩块等,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包括挤、压、碰、撞、倾覆:机具伤害:包括绞、碾、碰、割;超重伤害:指超重设备或操作过程引起的伤害;触电:包括雷击;火灾:包括煤层着火;高处坠落;坍塌:包括顶板、片帮事故;中毒和窒息;透水;爆炸伤害:包括瓦斯、煤尘爆炸和爆炸物品爆炸;其它伤害。
据统计,2008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其中: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10起,死亡886人: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8起、死亡1739人: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371起,死亡972人,国有重点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16.2%。
2008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405起,死亡2157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6.0%;发生顶板事故1768起,死亡1995人。顶板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3,3%;发生水害事故104起,死亡593人,水害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总死亡人数的9.9%;发生运输事故509起,死亡559人,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3%。
3、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分析法
基本分析法就对某项作业活动,依据依集到的作业活动信息,对照危害分类和事故类型及职业病的分类,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疏漏及环境的影响四个方面,确定本项作业活动的具体危害,明确危险源。
在首采区掘进采区回风巷时,如不能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则存在发生透水事故的可能性。发生水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文地质勘探程度不足,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资料不清;
2、设计不合理,井口位置布设于洪水位以下,巷道布置于不良水文地质条件的地段,距强含水层体太近而导致充水水害:
3、井上、下防治水措施不当,或执行探放水措施不力等:
4、井上、下防治水机构、制度不健全:
5、井巷工程中设置的防治水工程质量低劣:
6、排水设施能力不足,未及时清理、检修,突水时,由于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失效,不能及时排出涌水而造成水害:
7、钻孔未封闭或封闭质量不合格,成为直接联通各含水层的导水通道,采掘工作面遇此类钻孔时,便会发生透水事故。
8、防、隔水煤柱留设不合理,在防水煤柱中进行违章采掘。
同时,在掘进作业中,还可能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施工环境(周边自然物):顶板冒板、漏矸伤害;煤壁片帮伤害;煤层有害气体突出伤害。
正常作业活动:煤壁打眼,钻头选择不当造成钻头在孔中卡钻,锚杆伤人;钻机支承不稳定倒覆伤人。
放炮:装药误操作引起爆炸伤害;放炮人员未撤离安全区域引起伤害;处理瞎炮、哑炮引起伤害;放明炮引起伤害。
架棚:抬扛支护材料掉落伤人;架棚过程中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伤人:架棚不牢固梁柱掉下伤人。
运输:从材料堆放点往工作面运输支护材料,人员行走不稳摔倒伤人,抬扛材料伤人,支护材料和煤块从坡上滚下伤人。
设备运转:安装设各(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过程中碰、砸伤人员,设备运转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伤人,未装漏电保护器或电缆破口漏电及交叉作业过程中可能碰破绝缘皮造成漏电或触电。
粉尘与噪声:同一矿井有关相邻作业活动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场所的风险因素。如相邻采区、工作面等:如发生火灾或有害气体等涌出将影响本作业场所的安全。
对以上评价分析出来的风险因素,进行列表归类,评价出风险等级,分别制定出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加以控制。这些风险因素都可以在作业规程中加以特别说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形式不限,只要起到控制的实际效果就可以。按常规、非常规分析考虑地质因素。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煤矿井下作业点多、面广、线长,整个矿井作业连续性强,作业环节多,作业工序多,各工序之间接口复杂,安全管理的难度相应大。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对企业的安全健康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更加严格,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出台,政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大。对煤炭行业来说,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是摆在面前的新课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推行现代化管理的方式之一,充分运用其基本方法,搞好作业过程的危害辨识,抓住了煤矿安全管理的关键。因此,危害辨识工作是龙峰煤业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针对辨识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