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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笔者发现,目前许多单位的财会部门,填制原始单据要求不严,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原始单据,是做帐的根本依据,是会计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凭据。单位填制各种原始单据,应符合下面一些基本规范: 一、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原始单据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原始单据的名称、编号;制单时间(年、月、日):接受凭据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如发货票所列,商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