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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两个月前的一天,当一份举报材料寄到葛兰素史克(GSK)董事会时,GSK新闻发言人认出,这位举报人已经是第二次寄送材料。 “GSK涉嫌在华推广产品时向医生许诺回扣。”这句话不过是这家全球第三大制药商的经营潜规则中露出的冰山一角。
目前,事情最新的进展是,在“GSK中国四架马车”全部被捕之后,总部已经派出三名高管前往中国,处理与涉贿调查有关的问题。且中国有关部门已逮捕一名英国公民,该公民很可能是一位商业竞争情报顾问人员。
GSK并非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个案。就在医药领域,2008年的西门子案,2012年的辉瑞制药案,足以让人们诧异,一向以制度规范自居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相比前两者,在中国新一届政府的强力反腐之下,GSK此番的贿赂调查更为瞩目。
GSK的潜规则
早在今年年初,GSK总部就收到了来自中国区的举报材料,举报材料涉及该公司在中国市场推广中的商业贿赂和超适应症治疗等行为。但第一次的调查无果。
5月13日,又一份举报材料寄到了GSK董事会,GSK再次展开调查。这份举报材料显示,GSK涉嫌在华推广产品Botox(俗称肉毒素)期间向医生许诺回扣。GSK中国中枢神经药物部门制订了名为“瓦西里”的行动计划,每人都用私人邮箱交流信息,许诺向医生提供回扣,并在各种学术会议期间支付500-1000元现金,以酬谢他们开出处方。此外,“瓦西里”计划的目标为48名医生,医生开具的Botox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时便可拿到回扣,回扣可能在300至500美元之间。
举报人被外界普遍猜测是2012年于GSK中国离职的高管。
在公安部的通报中提到,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GSK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7月15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在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GSK自2007年以来通过旅行社转移资金人民币30亿元。一家旅行社为拉拢GSK高管甚至向其提供了长期的性贿赂。
公安部提到的旅行社之一——傍着GSK发财的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的业务基本上就是承接GSK等外资药企的会议组织。媒体的报道称,仅副总裁梁宏一人,每年涉及会议的预算就高达几个亿,给临江旅行社只占到1000万元左右。其他会议费用,都由其他销售人员再联系旅行社组织会议,虚开和虚构现象同样存在。GSK中国的高管和销售人员,再用这部分钱行贿政府官员、专家和医生等。“一次会议最少返(梁宏)四五万元,最多时可给50万元。”
6月27日,被称为“GSK中国四驾马车”的法务部总监赵虹燕、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商业发展事业企业运营总经理黄红、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一起被抓。
再加上此前的研发总裁论文造假、高管大换血,GSK在中国在局面显然已经失控。
不止是GSK
令人关注的是,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在事情曝光后表示,其生意伙伴除了GSK中国,还有其他五六家外资药企的内部会议项目,每年的营业额约在1亿元。外界猜测,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将更多外资药企牵入审查泥潭中。
“没人要求外企是道德楷模,但它们必须要做好榜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说到。
然而,GSK行贿案并非个例。7月19日,比利时制药商优时比公司的上海办事处也被中国政府相关部门造访。有迹象表明,有关部门已经对若干家制药企业展开了调查,对制药行业的反贿赂风暴在加剧。
5年前,西门子医疗集团的贿赂案最终以13亿美元的罚金告终。2003年至2007年期间,该集团被证实向5家中国医院行贿,支付了逾千万美元的贿赂款,最终获得了高额医疗设备订单。
去年8月,美国证交会称,辉瑞制药在2001至2007年间,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
同年12月,全球制药巨头礼来被美国证交会指控,通过提供不当支付方式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以获得在俄罗斯、巴西、中国和波兰的业务,最终礼来同意支付追缴款等近3000万美元。
一位医药界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到,跨国医药公司在进入发展中国家时,更容易打破规矩而“入乡随俗”。而美国证交会的数据显示,2011年立案调查的15起《反海外腐败法》案例中,有4起与中国有关。中国实际上早已成为跨国公司行贿案的“重灾区”。
对于中国来说,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制度仍然是问题根源。中国市场研究集团董事总经理雷小山对媒体表示:“在中国,药企给医生回扣是惯常做法。多数医生的月薪仅有5000至6000元人民币,但(他们)一年可以拿到数十万美元的回扣。”
也有不差钱的医生。此时,医药代表就会采取更加高端的手法,如组织国内医生参加学术会议、出国学习和考察、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等,这些对医生也较有吸引力。业内人士透露,外资药企一般实行积分制,医生每开一瓶药就会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到达一定的数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发表文章、出国学习等机会。
这种说法得到了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管理会会长于明德的印证。他坦言,药企向政府官员、医生行贿早已是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这种现象其实广泛存在。“外企还好一点,国内药企行贿现象更严重。”
在GSK行贿案中,有一个第三方旅行社的介入就是因为跨国企业都有体现自律的合规部,负责审查企业行为,以免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导致财产和声誉损失。不过,当GSK一位合规官对GSK中国的评分不佳时,其中国公司高层利用美人计色诱该合规官,然后通知警方抓嫖,迫使其辞职。
上述医药界人士透露,相比外企,国内药企的代表们做法有时更为大胆,在一些不太避讳的医院里,医药代表甚至坐在门外等医生。与外资药企主要公关主任级别的医生不同,国内药企可能大小通吃。 “以药养医”下的阴暗
再回到GSK。资料显示,该公司总部设在英国,是改革开放后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药企之一,其销售王牌康泰克至今仍是感冒药市场的第一大产品。来自中国市场的收入目前约占GSK总收入的3%左右,虽然份额很小,但该公司中国市场业务的增长比西欧等成熟市场快得多。
这种快速增长业绩的背后,就是消费者在最终为暗箱操作买单。商务部的统计显示,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医药行业全年税收16%。虚高的药价背后,是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药和医生的利益均沾。
在中国,外资药企医药代表的收入也是直接和任务量挂钩,在效果相同的情况下,医生开哪种药就要靠“关系”。此外,在临床试验阶段,药企会担心通不过试验,或者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就通过行贿来解决问题。一种新药上市,临床、审批、统一采购和零售等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行贿的空间。
适应中国国情的游戏规则,或许就成为跨国药企参与竞争的唯一选择。而国外的医药代表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职业,在一种新药研发成功后就是负责给医生传递最前沿的医药信息。
除了GSK,罗氏、诺华、辉瑞、拜耳等外资药企近年来都加大了在中国的扩张力度,2009年的数据显示,在国内药品市场上,外资药企份额已经超过五成。根据IMS最新的报告,中国已超越德国和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国际制药巨头都正加快在中国扩张,力图在中国市场取得更加牢靠的垄断地位。
高峰在上述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在华外企展开进一步审查。但他也表示自己无法回答到底有多少外企在华行贿。
法律被认为是杜绝商业贿赂一道最重要的关卡。湖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王明高此前呼吁,商业贿赂在中国泛滥与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有关。为了遏制商业贿赂,我国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但这些规定效力层次较低,对商业贿赂的防治效果并不明显,应促进《反商业贿赂法》的尽快出台。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案》于1977 年制定,这部法律引入了经济全球化时代治理腐败的全新理念——将贿赂外国官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通过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来避免贿赂行为的发生。
与中国文化传统相似的日本刑法则将商业贿赂统一为行贿罪和受贿罪,不论在商业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具有行贿或者受贿行为的主体必须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观察人士指出,中国监管行动的力度是在中国政府换届后收紧的,其背景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医疗费用超出民众支付能力引发了社会的担忧。此番对GSK令人瞩目的调查与其说是打击商业贿赂,倒不如说在理顺医疗体制链条,清理贿赂环境和空间。
目前,事情最新的进展是,在“GSK中国四架马车”全部被捕之后,总部已经派出三名高管前往中国,处理与涉贿调查有关的问题。且中国有关部门已逮捕一名英国公民,该公民很可能是一位商业竞争情报顾问人员。
GSK并非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个案。就在医药领域,2008年的西门子案,2012年的辉瑞制药案,足以让人们诧异,一向以制度规范自居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相比前两者,在中国新一届政府的强力反腐之下,GSK此番的贿赂调查更为瞩目。
GSK的潜规则
早在今年年初,GSK总部就收到了来自中国区的举报材料,举报材料涉及该公司在中国市场推广中的商业贿赂和超适应症治疗等行为。但第一次的调查无果。
5月13日,又一份举报材料寄到了GSK董事会,GSK再次展开调查。这份举报材料显示,GSK涉嫌在华推广产品Botox(俗称肉毒素)期间向医生许诺回扣。GSK中国中枢神经药物部门制订了名为“瓦西里”的行动计划,每人都用私人邮箱交流信息,许诺向医生提供回扣,并在各种学术会议期间支付500-1000元现金,以酬谢他们开出处方。此外,“瓦西里”计划的目标为48名医生,医生开具的Botox达到一定的销售目标时便可拿到回扣,回扣可能在300至500美元之间。
举报人被外界普遍猜测是2012年于GSK中国离职的高管。
在公安部的通报中提到,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GSK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7月15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在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GSK自2007年以来通过旅行社转移资金人民币30亿元。一家旅行社为拉拢GSK高管甚至向其提供了长期的性贿赂。
公安部提到的旅行社之一——傍着GSK发财的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的业务基本上就是承接GSK等外资药企的会议组织。媒体的报道称,仅副总裁梁宏一人,每年涉及会议的预算就高达几个亿,给临江旅行社只占到1000万元左右。其他会议费用,都由其他销售人员再联系旅行社组织会议,虚开和虚构现象同样存在。GSK中国的高管和销售人员,再用这部分钱行贿政府官员、专家和医生等。“一次会议最少返(梁宏)四五万元,最多时可给50万元。”
6月27日,被称为“GSK中国四驾马车”的法务部总监赵虹燕、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商业发展事业企业运营总经理黄红、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一起被抓。
再加上此前的研发总裁论文造假、高管大换血,GSK在中国在局面显然已经失控。
不止是GSK
令人关注的是,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在事情曝光后表示,其生意伙伴除了GSK中国,还有其他五六家外资药企的内部会议项目,每年的营业额约在1亿元。外界猜测,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将更多外资药企牵入审查泥潭中。
“没人要求外企是道德楷模,但它们必须要做好榜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说到。
然而,GSK行贿案并非个例。7月19日,比利时制药商优时比公司的上海办事处也被中国政府相关部门造访。有迹象表明,有关部门已经对若干家制药企业展开了调查,对制药行业的反贿赂风暴在加剧。
5年前,西门子医疗集团的贿赂案最终以13亿美元的罚金告终。2003年至2007年期间,该集团被证实向5家中国医院行贿,支付了逾千万美元的贿赂款,最终获得了高额医疗设备订单。
去年8月,美国证交会称,辉瑞制药在2001至2007年间,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
同年12月,全球制药巨头礼来被美国证交会指控,通过提供不当支付方式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以获得在俄罗斯、巴西、中国和波兰的业务,最终礼来同意支付追缴款等近3000万美元。
一位医药界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到,跨国医药公司在进入发展中国家时,更容易打破规矩而“入乡随俗”。而美国证交会的数据显示,2011年立案调查的15起《反海外腐败法》案例中,有4起与中国有关。中国实际上早已成为跨国公司行贿案的“重灾区”。
对于中国来说,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制度仍然是问题根源。中国市场研究集团董事总经理雷小山对媒体表示:“在中国,药企给医生回扣是惯常做法。多数医生的月薪仅有5000至6000元人民币,但(他们)一年可以拿到数十万美元的回扣。”
也有不差钱的医生。此时,医药代表就会采取更加高端的手法,如组织国内医生参加学术会议、出国学习和考察、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等,这些对医生也较有吸引力。业内人士透露,外资药企一般实行积分制,医生每开一瓶药就会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到达一定的数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发表文章、出国学习等机会。
这种说法得到了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管理会会长于明德的印证。他坦言,药企向政府官员、医生行贿早已是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这种现象其实广泛存在。“外企还好一点,国内药企行贿现象更严重。”
在GSK行贿案中,有一个第三方旅行社的介入就是因为跨国企业都有体现自律的合规部,负责审查企业行为,以免遭受法律制裁和监管处罚,导致财产和声誉损失。不过,当GSK一位合规官对GSK中国的评分不佳时,其中国公司高层利用美人计色诱该合规官,然后通知警方抓嫖,迫使其辞职。
上述医药界人士透露,相比外企,国内药企的代表们做法有时更为大胆,在一些不太避讳的医院里,医药代表甚至坐在门外等医生。与外资药企主要公关主任级别的医生不同,国内药企可能大小通吃。 “以药养医”下的阴暗
再回到GSK。资料显示,该公司总部设在英国,是改革开放后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药企之一,其销售王牌康泰克至今仍是感冒药市场的第一大产品。来自中国市场的收入目前约占GSK总收入的3%左右,虽然份额很小,但该公司中国市场业务的增长比西欧等成熟市场快得多。
这种快速增长业绩的背后,就是消费者在最终为暗箱操作买单。商务部的统计显示,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医药行业全年税收16%。虚高的药价背后,是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药和医生的利益均沾。
在中国,外资药企医药代表的收入也是直接和任务量挂钩,在效果相同的情况下,医生开哪种药就要靠“关系”。此外,在临床试验阶段,药企会担心通不过试验,或者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就通过行贿来解决问题。一种新药上市,临床、审批、统一采购和零售等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行贿的空间。
适应中国国情的游戏规则,或许就成为跨国药企参与竞争的唯一选择。而国外的医药代表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职业,在一种新药研发成功后就是负责给医生传递最前沿的医药信息。
除了GSK,罗氏、诺华、辉瑞、拜耳等外资药企近年来都加大了在中国的扩张力度,2009年的数据显示,在国内药品市场上,外资药企份额已经超过五成。根据IMS最新的报告,中国已超越德国和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国际制药巨头都正加快在中国扩张,力图在中国市场取得更加牢靠的垄断地位。
高峰在上述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在华外企展开进一步审查。但他也表示自己无法回答到底有多少外企在华行贿。
法律被认为是杜绝商业贿赂一道最重要的关卡。湖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王明高此前呼吁,商业贿赂在中国泛滥与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有关。为了遏制商业贿赂,我国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但这些规定效力层次较低,对商业贿赂的防治效果并不明显,应促进《反商业贿赂法》的尽快出台。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案》于1977 年制定,这部法律引入了经济全球化时代治理腐败的全新理念——将贿赂外国官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通过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来避免贿赂行为的发生。
与中国文化传统相似的日本刑法则将商业贿赂统一为行贿罪和受贿罪,不论在商业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具有行贿或者受贿行为的主体必须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观察人士指出,中国监管行动的力度是在中国政府换届后收紧的,其背景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医疗费用超出民众支付能力引发了社会的担忧。此番对GSK令人瞩目的调查与其说是打击商业贿赂,倒不如说在理顺医疗体制链条,清理贿赂环境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