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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赋税,而赋税中以粮赋收入为大宗。清代的粮赋包括地丁银和田粮两部份,总称为田赋。民间完纳田赋,俗称“完粮”或“交粮”。田赋以土地所有者为征收对象,即向“业主”(主要指地主)征粮,佃农则交租而不承担田赋,这就是所谓“业主完粮,佃户交租”、“粮从租出”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者因向封建政府交纳钱粮,列名于粮册,故称为“粮户”。佃农则交租而不纳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