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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检察机关在探索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不同的实行模式就在于全国并没有针对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的功能目标达成统一认识,制度的功能目标决定其实行模式。本文首先对案件管理制度的功能目标进行了阐释,继而又论述了这一功能目标所决定的实行模式,同时在论证主体内容之前还论述了案件管理制度的合法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