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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演说?在一些人看来,大可不必。“走了就走了,还说什么好?有什么好总结的!”在这种心理作用下,这些人对在当初“就职演说”中许下的目标、承诺要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实现了、完成了,还有多少没有做或没有完成,有无经验教训等,很少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总结。对此,笔者以为,既然有“就职演说”,就有必要来个“离职演说”,善始善终,使为官者对自己任期内的工作认真总结、反思。这不仅有利于为官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更快地进步,而且更有利于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
倡导“离职演说”至少有“三益”。
有益于干部诚信守诺,增强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既然新任官员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工作目标,承诺了要办几件大事、实事,那么他们就应在工作中变压力为动力,忠实地实践自己的诺言。弗然的话,“离职演说”又将如何对照目标,对照承诺,向干部、群众堂堂正正地做个交待?一个领导干部,要做到“为官一任”问心无愧,就必须摆脱名利、远离浮躁,踏踏实实地干实事、求实效;就必须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大事,切实办到群众的心坎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拥护,是否高兴,是衡量一个为官者工作得与失的最高标准。倘若没有责任、没有压力,没有高度的爱民之心、为民之情,许诺就会成为一纸空文,“离职演说”就会苍白无力,缺乏说服力,任期也就难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有益于扩大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在一些为官者,一旦走马上任,往往大烧“三把火”,特讲施政方略,大提任期之目标,什么“三条重心”,什么“五大任务”,什么“七件实事”等,不一而足。这些醒目的、过眼难忘的标语、口号,不仅出现在“就职演说”里,而且被媒体广为宣传,甚至被制作成宣传形象广告,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其实这一做法,目的在于扩大为官者的工作透明度,便于接受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以及社会的广泛监督,更是为“离职演说”埋下伏笔、丰富内容、奠定良好而坚实的基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心里有杆秤。一个为官者是不是说到做到,是不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以及工作思路、方法正确与否,都应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监督的透明性和广泛性,对为官施政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具有积极的防范作用。
实行干部“离职演说”制度,将是干部选任方式上的一种有益探索。从干部选任的现实看,一个干部的提拔,一般要通过“两票”的方式,即所在单位或地方的民主推荐、常委会议的票决。有的地方对一些重要的人事任免,扩大到全委会推荐。这些固然重要,但很难具体地、量化地反映一个干部真正的工作业绩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度。因此,不妨在一个人离任或选任之前,搞一个“离职演说”,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能仅限定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地方,而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比如,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代表、服务对象等各方人士参加。在这个会上,对演说者进行任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满意度测评,并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这不仅为“离职演说”制度赋予了新的内容,而且在干部选任方式上也是一种新的突破,再者对演说者本人和其他上任者也是积极鞭策和鼓舞,最终实现“三赢”。
离职演说,看来确有必要稳步推行。
倡导“离职演说”至少有“三益”。
有益于干部诚信守诺,增强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既然新任官员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工作目标,承诺了要办几件大事、实事,那么他们就应在工作中变压力为动力,忠实地实践自己的诺言。弗然的话,“离职演说”又将如何对照目标,对照承诺,向干部、群众堂堂正正地做个交待?一个领导干部,要做到“为官一任”问心无愧,就必须摆脱名利、远离浮躁,踏踏实实地干实事、求实效;就必须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大事,切实办到群众的心坎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拥护,是否高兴,是衡量一个为官者工作得与失的最高标准。倘若没有责任、没有压力,没有高度的爱民之心、为民之情,许诺就会成为一纸空文,“离职演说”就会苍白无力,缺乏说服力,任期也就难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有益于扩大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在一些为官者,一旦走马上任,往往大烧“三把火”,特讲施政方略,大提任期之目标,什么“三条重心”,什么“五大任务”,什么“七件实事”等,不一而足。这些醒目的、过眼难忘的标语、口号,不仅出现在“就职演说”里,而且被媒体广为宣传,甚至被制作成宣传形象广告,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其实这一做法,目的在于扩大为官者的工作透明度,便于接受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以及社会的广泛监督,更是为“离职演说”埋下伏笔、丰富内容、奠定良好而坚实的基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心里有杆秤。一个为官者是不是说到做到,是不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以及工作思路、方法正确与否,都应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监督的透明性和广泛性,对为官施政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具有积极的防范作用。
实行干部“离职演说”制度,将是干部选任方式上的一种有益探索。从干部选任的现实看,一个干部的提拔,一般要通过“两票”的方式,即所在单位或地方的民主推荐、常委会议的票决。有的地方对一些重要的人事任免,扩大到全委会推荐。这些固然重要,但很难具体地、量化地反映一个干部真正的工作业绩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度。因此,不妨在一个人离任或选任之前,搞一个“离职演说”,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能仅限定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地方,而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比如,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代表、服务对象等各方人士参加。在这个会上,对演说者进行任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满意度测评,并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这不仅为“离职演说”制度赋予了新的内容,而且在干部选任方式上也是一种新的突破,再者对演说者本人和其他上任者也是积极鞭策和鼓舞,最终实现“三赢”。
离职演说,看来确有必要稳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