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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要实现真正的法治,首先必须实现真正的宪治.而宪活必然要求宪法权威的树立,以形成宪法至上的法治模式.几乎有宪法之国均规定宪法至上的地位,但真正实现宪法至上的却寥寥无几.宪法学的核心范畴是权力和权利及其相互关系.控制权力、保障权利是宪法内容的核心所在.本文试从控制权力、保障权利等方面来对宪法至上作几点思考.